第一百四十四章 庭審(上)(第2/3頁)

不死鳥不一樣,你根本不知道她的想法,她隨時能在各種環境中不講道理的殺人。曹雲現在還弄不清楚不死鳥是鬣狗的人,還是鬣狗的敵人。所以被無罪釋放的桑尼聯系曹雲吃飯,都被曹雲拒絕了。曹雲表態,自己近期很忙,沒打算介入鬣狗和什麽人的紛爭中,除非鬣狗又要把自己當棋子。桑尼表示純粹是朋友私人原因吃個飯,曹雲回應,自己目前手上有重案,而且抽時間談戀愛,實在沒空和人吃飯。這也算是實話,桑尼只能作罷。

“你休息一會,我看看。”雲隱伸手。

曹雲看了一個多小時,知道以現在狀態,再看也看不出所以然,就讓開位置,到小陽台處坐下,點根煙,閉目養神,享受夜風吹拂的涼爽。

一根煙抽完,雲隱就喊人,曹雲希望雲隱有進展,因為正是自己身心放松的時刻。曹雲進入臥室:“有發現嗎?”

雲隱道:“這邊有個問題,首先我們先說大問題。兇手要在洗手間內殺人,阿強是負責洗手間衛生的PA,兇手是如何把握時間調動阿強?”

曹雲道:“這問題我想過,正常情況下,我會懷疑告知阿強洗手液沒有了的那位客人,以此調開阿強。但是阿強先離開洗手間去倉庫,一分鐘左右,沈適才去洗手間。客人可能知道一分鐘內阿強沒辦法回來嗎?沈適為什麽又能配合這時間?”

雲隱道:“這點我的看法不同,我認為唯一能解釋阿強不是兇手,就是阿強被洗手液客人調虎離山。至於怎麽讓阿強在一分鐘時間內無法回到洗手間,既然是預謀殺人,難道不應該認真一點嗎?”

曹雲點頭:“有點意思,然後呢?”

“然後什麽?”

“你剛才說大問題,有個問題呢?”

雲隱回答:“這就是有個問題,大問題是兇手如何把握時間調動阿強。”

曹雲一笑,道:“你這個想法我曾經一閃而過……”

“哦?”雲隱鄙夷看曹雲。

曹雲道:“我是認真的,但是這個想法一閃後,出現了一個更大的問題。第一個假設,兇手進入洗手間,如果要拖拽在洗手池的沈適,沈適體格比較強壯,必然有一定反抗,法醫未發現。還有,這期間不排除有客人進入。另外,洗手池有鏡子,有陌生人靠近,沈適應該有所察覺。第二個假設,兇手記入洗手間,沈適在坑位尿尿,兇手刺殺的動作非常別扭,按照現場勘察,沈適並沒有拉開褲子拉鏈……”

雲隱問:“你說沈適會不會蹲坑?蹲坑是面朝外,兇手進入坑位,符合了刺殺動作。”

曹雲搖頭:“也不符合,這麽一個人進來,還沒有解開褲子,是不可能蹲下的,是人都會下意識的後退,後仰。”

雲隱腦海模擬一下,的確如此。雲隱攤手:“你加油吧。”

曹雲神秘一笑,道:“不過,你的說法也不是全然沒有道理。我首先要弄清楚洗手液事件。”

“你知道什麽了?”

曹雲道:“你應該說了答案,你加油想想吧。”

靠了!

曹雲一笑:“洗澡去了。”

“嗯?”雲隱單手叉腰攔住:“哥是男女通吃。”

“吃你個頭,還要調查,只是有一點想法上的突破。”

……

正式庭審!

首先是檢控官開始念讀案子的時間,地點,人物和事件,這是標準的新聞體,不帶任何情緒和意見的讀出控告書。

控方做到這一步,接下去就是要靠辯護律師。如果辯護律師對控方所說沒有意見,或者提出的疑問被控方反駁之後,那就結束庭審,擇日宣判。

有很多案件因為辯方律師走過場,控方說完之後,法官見辯護律師沒什麽說的,就把證據在法庭上過一遍就算結束了。民事訴訟來說,大陸系的法庭基本只開一次,多的兩次,罕見三次。刑事案亦然。英美系就不同了,法官不是主角,但是也不排除有些辯護律師隨便過場,特別是法援案。這也不能過於苛責律師,因為很多法援案價格是定死的,沒幾個錢,有責任感的律師要正常調查案子,需要自己貼不少錢進去。

多數案件通常在警方偵查階段已經掌握有嫌疑犯認罪書和比較充足的物證,開庭的時間和次數也不需要太多,事實清楚就足夠了。

諸如阿強案中嫌疑人不承認自己殺人的庭審,也要看辯護律師,大多數人是不具備自辯的能力。

檢控官念完,大家看被告辯護席,今天出庭的是曹雲、高山杏和陸一航。曹雲先站起來:“根據檢控官所說,死者沈適是八點三十分進入洗手間,而我有證據證明,我的委托人是在八點二十八分左右離開洗手間,前往倉庫。”

檢控官道:“請辯護律師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