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不死鳥(第3/3頁)

不能讓蕭依依知道自己知曉她的身份,所以必須演,於是曹雲就把蕭依依當作一位冰山美人,加上自己剛有女朋友,所以於情於理,他也只是在禮貌上和蕭依依有蜻蜓點水的接觸。

……

由於海董之前不知道曹雲有女朋友的事,所以這一趟釣魚非常平淡。曹雲和雲隱聊天多,海董和其朋友聊天多。蕭依依很獨,自己玩自己的。也無法避免曹雲和蕭依依有打招呼,只限禮貌上的交談。看不出蕭依依是喜歡還是討厭曹雲,有問就有答,雖然沒有笑容,但是正常禮貌上還是過得去的。

回陸地,曹雲和大家告辭時,海董最後還是努力了一把,讓三個年輕互留了通訊方式,有空可以一起出來喝一杯,都是年輕人,不要太拘束。曹雲表明,不敢和蕭依依大美女喝一杯,自己的女朋友會吃醋的。在海董的哈哈大笑中,結束了這次釣魚之旅。

……

回到陸地已經是下午四點多,曹雲給高山杏打個電話,告訴自己回來了,就不去律師所了。沒想到高山杏告訴曹雲:“你最好回一趟律師所。”

“怎麽了?”

“法援發來一樁案件。”

曹雲道:“法援發來的案件,你隨便應付一下就好了。”之前說明過,法援案沒一點油水,只是因為律師的職業道德,律師所才會簽署法援協議。正常就如同曹雲說的,拿資料,上庭,一聲不吭,或者吭幾聲,應付過去就完事了。

高山杏道:“案子的被告是沈適案的嫌疑犯。”

“哇!”曹雲頗為驚訝:“這麽大案子,沒有其他律師所願意主動接嗎?”

高山杏道:“據說被告沒錢請律師,法庭只能給他指定律師,法援找到我們律師所。根據法援的工作人員說,司馬落請法援將案子安排到我們律師所。”

司馬落?這算是越權了。東唐法援的遊戲規則,法庭需要一名律師,發到法援處。法援處會將信息通過通訊手段通知到各簽署了協議的律師所,如果有律師所主動接案,那就是先到先得。如果沒有,在一定時間內,會進行隨機派發,把案件派發給某律師所。

理論上檢察官不能介入法援的,因為檢察官屬於控方,不能為辯方指定律師。就因為司馬落的越權,曹雲反而有了疑慮,回答:“材料送來了嗎?”

“送來了。”

曹雲道:“我全身都是海鹽味,我先回去洗澡。如果你方便到我住所一起吃晚飯,我們一起看下案子。”

“也可以。”

曹雲道:“叫上一航……喂,你來嗎?”

“來什麽?”雲隱問。

“到我住所吃快餐,看卷宗。”

“去。”只要不強訓,哪都可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