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作證(第2/3頁)

兩種待遇的不同,表明了東唐司法的態度不同,如果說早先東唐司法對鬣狗還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現在東唐司法要向鬣狗宣戰。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警方從主觀證據上表明,鬣狗不僅只是一個灰色團隊,鬣狗最少參與了宮本扇的謀殺。通過謀殺一名普通人來達到團夥的目的,這就大大超越了司法的底線。

令狐蘭在接案前並不清楚鬣狗和警方的關系,她甚至不清楚桑尼是鬣狗的身份。在控方第一輪轟炸下,令狐蘭當即要求休庭。第二場庭審,令狐蘭承認了桑尼鬣狗身份,承認鬣狗團夥為非法社團,但是不承認桑尼有任何犯罪行為。當天出現在體育場,完全是被人所騙。檢方並沒有證據證明桑尼有任何犯罪行為,所以不同意控方的指控罪名。

司馬落是檢察官中的新星,不過只是新星,這個案子還輪不到他出馬,一名年長的檢察官為本案的主控官,也是他將曹雲列為控方證人。

曹雲出庭作證,檢控官先問了當天晚上的情況,而後開始詢問敏感問題:“曹律師,你作為被告前辯護律師,為被告辯護宮本扇遇害案,在調查和辯護案件中,是否發現有不同尋常的地方?”

曹雲回答:“是,但是沒有任何證據,我不會對此說明。”作為一名律師知道在法庭上不能亂說話。

檢控官:“我理解,我不需要你陳述一個事實,詢問你的主觀想法是什麽。在警方筆錄中,你表示懷疑宮本扇遇害並非那麽簡單,你懷疑了什麽呢?”

這種問話有點讓曹雲難以招架,因為沒有確定的立場性的詢問。這時候需要辯護律師反對。

果不其然,令狐蘭站起來道:“法官大人,宮本扇案和本案無關,其次,即使曹律師當時有任何的想法和意見,在沒有證據的證明下,都不應該在法庭上說明。檢控官是有意識的引導曹律師回答某個問題。”

法官考慮一會:“反對無效,證人,請回答問題。”

曹雲有了令狐蘭的提示,於是道:“對宮本扇案件我有三個懷疑,第一個懷疑:宮本扇自殺。第二個懷疑,被告殺死宮本扇。第三個懷疑,外人殺死宮本扇嫁禍證人。無論哪個懷疑都不簡單。”

檢控官道:“曹律師,當天你想辦法給了被告一支有定位器的錄音筆,到了晚上,你和警察根據定位器前往體育場,對嗎?”

曹雲回答:“對。”

檢控官:“為什麽?”

曹雲道:“如上次庭審中說明,我知道桑尼是鬣狗的成員,因為一些事被鬣狗拋棄。我一度認為宮本扇是被鬣狗殺害,嫁禍桑尼。我本人比較擔心無罪釋放後桑尼的安全,所以才有了跟蹤桑尼的念頭。”

檢控官問:“你到底懷疑什麽?你懷疑桑尼被鬣狗嫌棄和栽贓,還是懷疑桑尼布置騙局,想將鬣狗敵人一網打盡?”

曹雲回答:“都有,因為兩個懷疑我都沒有證據。”

雖然曹雲是檢控官的證人,但是曹雲本次上庭持有的立場就是不偏不倚。有證據我承認,沒證據我一概不認。曹雲相信小郭不會將自己和其對話完全告知法庭,就算小郭說明,曹雲也不會承認。

檢控官很有經驗,讀出了曹雲的想法,說明了當時曹雲和小郭進入房間時候的情況,曹雲表示是正確的。檢控官問:“當時有兩位身穿紅色晚裝,紅色假發的女子,疑是一個綽號叫不死鳥的殺手,對嗎?”

“疑是,另外不死鳥是不是殺手,這由警方下定論,不是我。”

檢控官問:“就當時你的立場來看,兩名女子是同夥,還是敵人?”

曹雲道:“一名女子手臂有傷,並且我們進入房間時候,雙方持有敵對狀態,我認為她們是敵對關系。”小郭肯定說明了。

檢控官再問:“請問曹律師,你認為被告是不是隸屬某一方?”

“是的。”

“哪一方?”

曹雲道:“就當時站位來看,受傷的紅衣女子是單獨一方,其他人是另外一方,包括桑尼在內。”

檢控官問:“也就是說,桑尼在無罪釋放後,仍舊沒有脫離某個團夥,更沒有被某個團夥所追殺?”

曹雲回答:“這只能證明桑尼和某團夥有關,無法證明其他。”

接下去是令狐蘭詢問,令狐蘭問:“當天桑尼和其他幾人是一夥的,曹律師你知道這夥人是誰嗎?”

“不清楚。”

“是鬣狗嗎?”

曹雲回答:“有可能是,有可能不是。”

令狐蘭問:“另外一方,受傷的那名女子有可能是鬣狗。”

曹雲回答:“有可能。”

令狐蘭面對法官道:“也就是說我的委托人曾經是鬣狗的成員,但是在宮本扇案中無罪釋放後,我的委托人成為鬣狗要追殺的目標。所以檢方控告我的委托人參與鬣狗團夥犯罪事實並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