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結案(第2/3頁)

陸一航正在播放賓館外監控視頻,那男子從賓館中走出來,恰巧是走向側面。桑尼去酒吧喝酒,來這家賓館休息,是桑尼很日常的一種習慣和行為。當桑尼去喝酒,別有用心的人就開始埋伏。

曹雲問:“這男子在賓館多久?”

陸一航拖動視頻,道:“一個半小時。”

曹雲道:“在這男子離開之前的兩個小時,桑尼正巧進入酒吧。發現桑尼進入酒吧,這人就開始在賓館蹲守了。”

高山杏問:“你們會不會想的太復雜?”

曹雲搖頭:“不會,他們既然要動手,就不怕復雜,就怕有破綻。我相信我們找不到這個男人,他也許是戴了假發,也許是有意識的掩飾。就憑借攝像頭的像素,不可能能找到他。我們也不需要找他,如果能弄到他和死者在賓館外交談的畫面就可以了。最少有一點,如果是謀殺,桑尼是不會讓自己幫手在賓館坐一個半小時。”

這時候有人敲門,一名中年男子在門口出現,見大家一起看他,問:“請問這裏是不是有律師管XX號賓館603命案?”

陸一航驚訝:“他不就是……”看自己電腦,體形,發型都很接近在賓館坐了一個半小時的男子。

曹雲眼光落在其胸口的牌子上,這個藍牌是為民幫忙公司的ID牌。

“有嗎?”

大家一起看曹雲,曹雲卻不開口,怔怔的發呆,高山杏提醒:“曹雲,曹雲……”

曹雲回神,看了看大家,站起來道:“我要出去抽根煙,一航,幫我接待他。”

……

宮本扇遇害案繼續開庭。

這位男子也成為了辯方的證人。

高山杏問:“證人,案發當天到底發生了什麽事?”

證人回答:“我接到一個業務,有一位女士想讓我做一件事。”

高山杏問:“什麽事?”

證人回答:“她告訴我,她的丈夫可能在外面有人,她想抓現場,需要我幫忙。”

高山杏道:“接著說。”

證人道:“我按照她所說的要求,到XX賓館等待,看見了她給我照片上男人進入賓館,我聽到了房間號後,按照她的要求出賓館右拐看見了她,告訴她603。她說謝謝,就進入了賓館。”

高山杏問:“你是當天幾點接到的業務?”

證人回答:“是案發當天晚上十一三十五分,總部轉接給我的電話。”

高山杏問:“你幾點到賓館?”

證人回答:“十二點左右,十二點半時,酒店值班經理問我有什麽事,我回答我在等我外地朋友。”證人說明。

高山杏舉桑尼照片:“你等的人是他嗎?”

證人回答:“是的。”

高山杏再拿宮本扇照片:“是她雇傭你的嗎?”

證人點頭:“是的。”

司馬落站起來:“反對,死者的電話裏沒有撥打為民公司總部的電話記錄。”死者雇傭男子,就代表死者別有用心,反證了曹雲的自殺論。

高山杏示意司馬落坐下:“對方號碼是多少?”

證人回答,說了一個號碼。

高山杏對陪審團道:“這號碼是死者室友的電話號碼,我現在給大家梳理下發生了什麽事。”

高山杏道:“案發當天十一點三十分,我的當事人進入XX酒吧,有人通過某種手段通知到了死者。死者當時在XXKTV,她的室友就在這家KTV當服務員。這家KTV距離XX酒吧只有七分鐘的步行路程。死者使用室友的電話撥打了為民服務,因為死者知道我的當事人每次去酒吧喝酒後,都會去那家賓館休息。”

高山杏道:“十二點多,應該是十二點十分左右,死者到達XX酒吧,先沒有和我的當事人打招呼。在酒吧轉了大約二十分鐘,和幾名酒客聊聊天後,坐到了吧台處,開始和我的當事人聊天。並且坐的很近。我的當事人只想獨飲,不過對方畢竟是自己認識的人,於是就應付和敷衍了她,請她喝一杯酒,也聊了一會。這時候死者提出自己缺錢,想做我的當事人生意,我當事人婉拒了這個要求。但是那天死者分外的黏我的當事人。我當事人最後買了一瓶酒離開了酒吧。”

高山杏:“死者跟隨我的當事人一起離開,到了賓館側面,這時候證人得知了我的當事人開了603房間後,就離開酒店大堂,將此信息告訴了賓館外的死者。於是死者前往603房間。這裏請注意,我的當事人有一些習慣,比如只在這家酒吧喝酒,比如喝了酒之後不會開車離開,一定會去賓館休息到第二天。還有一個習慣,睡覺前必須泡澡。”

高山杏:“死者用遊泳卡打開了603的門,進入了603,將遊泳卡藏了起來,按照計劃拿起水果刀……”

司馬落:“反對辯方律師進行個人主觀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