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十五天(第2/2頁)

寒子也沒拒絕,收了錢後仍舊每天都來,半個身體靠在床頭上,拿了雜志看。曹雲不吭聲她不說話,曹雲吭聲了,她也隨便嗯嗯應付。讓曹雲感覺奇怪的是,這樣兩人呆十分鐘,竟然沒有一絲的尷尬,以至於有幾次自己甚至忘記了寒子的存在。

至於魏君吧,從來沒有來探過病,甚至沒有打過電話,如同曹雲從來不存在一般,她正常的上班,做雜務,拖地,擦桌子,倒垃圾,請事假。從不問曹雲的情況,也沒有提及案子。

最後住院的五天,曹雲開始在病房工作,因為高山律師所開始有生意了。曹雲同時辦理離婚案和撫養權爭奪案兩個案子。這兩種類型的案子都是非常來錢的案子,也是曹雲最喜歡辦的案子,更別兩個案子都是原告。

如果是一名好律師,站立在原告立場是非常強勢的,我有道理講道理,我沒道理我講法律,我沒道理也沒法律,我說人情。如果我什麽都沒有,我就耍可憐。如果連可憐的余地都沒有的話……那就敗訴吧。總之沒有不能打的官司。

沒出院,通過電話協商就把兩個案子辦下來,不需要麻煩寒子,快樂的賺到了三十萬,給了寒子五千的車馬費。

曹雲回到律師所後,發現已經有專職接線和接待員,一名文員,外加一位兼職會計。律師所也有了那麽一點氣氛。雲隱處於三分鐘熱度中,邊跟高山杏,邊自己學習。陸一航也起到了一定的協助作用,能參與到案子的討論中。

除此之外,有一名兼職律師加入了律師所,兼職律師意思是,當律師所的案子吃不完,或者是沒有合適的律師時候,可以將案子交給他,律師所的案源費抽成高達35%,可以這麽理解,律師所因為報酬或者是其他原因不想接的官司,都可以推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