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庭審(下)(第2/2頁)

“是垃圾。”曹雲道:“垃圾一旦裝袋放到指定地點,就不屬於個人私有。這家心理診所對病人的隱私並不是非常看重,他們只是將每次病人來訪的記錄用碎紙機粉碎。只要有耐心,可以輕松還原出碎紙機上的內容。我只拿到最近一次,也就是兩天前柴田先生接受心理治療的病歷。我很抱歉,但是為了真相和公正,我必須這麽做……法官大人,這已經說明柴田先生在當時並不具備作為證人的能力,其所說的一切,只能用於參考,而不能作為證據。”

檢察官道:“法官大人,恰恰相反,證人柴田先生保持了積極的態度,堅持服藥。我剛才連線了專家,專家說明,輕度抑郁症在藥物控制下和常人並沒有區別,加上柴田先生十年的一線從警經驗,我認為柴田先生的證詞是有效的證據。”

曹雲走回自己辯護席,伸手拿資料袋,高山杏反常的一手壓住,連連搖頭。曹雲保持微笑,咬牙用力將資料袋抽了出來。

曹雲拿出了一些照片,還有小塑料袋裝的藥物:“作為司法人員你們應該很清楚,不忠是有癮的,是一種刺激和獵奇的心態,難以抑制,一發不可收拾。柴田你在案發前十天就開始斷藥。而且你一直在撒謊,你的家庭並不是如你所說的,妻子和孩子支持你,幫助你。恰恰相反,因為你一直以來幾乎不關心家裏的事,工作之余更喜歡和同事們一起喝酒聊天,泡在警察會所中。你辭職只是你知道了什麽是重要的,但是為時已晚。你拒絕了妻子離婚的協議,你妻子報復般的不忠,這讓你身心煎熬。而你將一切怪罪於藥物,認為是藥物讓你無法積極起來,奪回妻子的心。於是在案發前十天,你就停止服用藥物。這些藥物是昨天你的家庭垃圾,藥物被包裹在面巾紙中。”

檢察官正準備開口,曹雲道:“請不要再問,我有證據,我不想柴田先生太難堪。柴田先生你最好說實話,你是不是在案發前十天就開始停藥。我收集了你家庭的全部垃圾,請不要讓我出示我不想拿出來的證據。”

柴田咬著嘴唇很久後,點頭:“是的。”然後雙手抱頭蹲下。

曹雲看法官:“就是這樣,謝謝,我沒有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