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推薦信(第2/2頁)

曹雲回答:“沒問題,如果方便,我現在就可以去律師所。”

“不急,先打球,先打球。”

……

跨國商務合同可以說是最復雜和繁瑣的合同,更別說兩個集團準備合作開展的多個大項目,其中包含了貨幣兌換,海關稅收,滯納,留停等……還包含了監督,審閱,權限等……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地方政策法規,需要一條條的核對和檢驗,盡可能的完善合同。

不說跨國合同,就算是正常的合同,非專業人士根本看不懂,裏面有大量的合同專用術語。簡單說,違反某條約按照某頁某條123處理,同時說明,某種情況不屬於違約範圍。一旦發生這種情況,適用某頁某條規則。

就說一個購房合同,一名熟悉購房合同的律師也需要花費最少半個小時的時間才能完整細致的看完。這一份合同,需要簽名的地方超過十五處。

天馬律師所對付這樣的合同委托,就是將合同拆分,分開審閱。每人分一點,就沒多少了。但是也出現過審閱人不注意,給客戶帶來損失的案例。因為需要的人多,就無法保證這些人都擁有領域優勢。

最後盧群發現,文員比律師還靠譜。好記憶不如爛筆頭的道理,文員每天都在輸入,打印各種案例,合同等,有不明白的必須問清楚,她們有時候能比律師還專業。特別是合同輸入時候,有經驗的文員能明顯感覺到合約的不妥。

原本可以通過盧群幫助,讓天馬律師所文員加個班。但是商務合同還未簽訂,屬於保密階段,合同細節不能外散。

這是一個只能硬剛,又沒有太多技術的理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