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品牌摯友(第2/2頁)

“同樣是合作。”

孔雙道:“你之前合作的品牌在國內可沒什麽名氣,這次成為阿瑪尼的品牌摯友,意味著你以後接代言的標準會提一提,怎麽樣,今年可以考慮接正式的代言了吧?”

洛尋點點頭。

他一直沒有接代言。

因為他覺得自己的價值一直處於上升期,而一個明星的曝光度是有限的,如果自己在還沒有人氣特別高的時候,就低價接了一些代言,那勢必會影響自己的未來。

今年不同。

雖然《寶蓮燈》在年內播出的希望不大,但《功夫》這部電影不弱《少林足球》,勢必會給自己帶來非常不錯的收益,自己也可以嘗試性的接代言了。

“這樣。”

洛尋想了想:“我年內可以接一個代言,如果有合適的情況,兩個也可以,阿瑪尼有提出不讓我接其他服裝品牌代言的要求嗎?”

“那倒沒有。”

孔雙笑道:“品牌摯友的合作很小,你對他們影響不大,他們自然也沒辦法約束你,只要不是西裝類的代言,運動服什麽的你還是可以接的,比如美特斯邦威這種可以考慮拿一個系列代言,當然這需要公司出面。”

“不急。”

洛尋想等《功夫》上映,然後年內至少接一個廣告代言,這已經是2002年了,洛尋在娛樂圈已經初步站穩了腳跟,如代言這類一直壓著的事情也可以提上日程了。

要知道。

合作一個合適的廣告對於藝人同樣有著非常不錯的加成作用,前提是別讓洛尋喊出“是兄弟就來砍我”之類的台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