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 董巖的事情絕非偶然

聽到任浩的話,馬偉祥心中暗喜。看起來,這位監察室的處長也認為董巖的事情是一個大案子,這樣一來,整件事的性質就變成,不再是自己挾私報復,而是董巖的確觸犯了國法,連國家經委來的幹部都覺得他有問題。

老實說,讓警察把董巖抓起來,馬偉祥心裏也是很不踏實的。他其實並沒有什麽過硬的理由讓警察抓人,而公安那邊也只是因為海化設報案,所以才把董巖給抓了。80年代初的執法不像後世那麽嚴謹,海化設這樣的大型企業報案,當地公安部門肯定是要配合的,配合的方法就是不管當事人有罪沒罪,先抓起來再說。

抓人容易,但要給董巖定罪,卻有些麻煩。董巖給鄉鎮企業幫忙,收取報酬,這是屬於法律邊緣上的事情,很難找到一個確定的法條能夠用到他的頭上。馬偉祥最初的打算,是讓公安部門先詐一詐,如果董巖心裏有鬼,自己抖落出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那麽就可以把他移送給檢察機關了。如果董巖的確沒做什麽違法的事情,公安詐不出什麽有價值的材料,那麽先關上幾天,然後再放回來,也是可以的。相信董巖也不敢去告公安機關非法拘人。

因為還沒拿到什麽確鑿的證據,所以馬偉祥當然不可能把這件事情上報到省經委去。如果沒有王時誠、任浩他們上門來查問,經委系統可能根本就不會知道出了這樣一件事。一家企業處分自己的職工,也不算什麽大不了的事情,經委除非閑得沒事,才會專門去過問一個技術處長的境遇。

聽任浩這樣質問,馬偉祥趕緊解釋道:“任處長,這件事情因為發生得比較匆忙,我們還沒來得及向省經委匯報。目前董巖也只是被公安部門帶去訊問了,還沒有正式立案,具體的結論並沒有出來,我們也擔心貿然向省經委匯報會有些小題大作了。”

“小題大作?”任浩面有怒色,“涉及到金額上千的貪汙案件,怎麽會是小題大作呢?李處長,你剛才說的金額,有沒有問題?”

“這個……”李志偉看了馬偉祥一眼,應道:“應該是沒有問題的,董巖在收了這些報酬之後,在廠子裏向不少職工都說起過,這些職工都可以做證的。”

任浩道:“既然是這樣,那這個案子我們就接手了,經委領導指示,在改革開放中,要特別注意經濟犯罪案件的發生,對於一切貪汙腐化問題,要嚴懲不貸。”

“太好了,經委領導真是太英明了!”馬偉祥由衷地說道。董巖收了阮福根給的報酬,這一點是絕對不會有問題的,至於金額,馬偉祥相信,即便沒有上千元,起碼也有七八百以上,光是董巖自己燒包買的那塊手表,就得三四百塊錢了,這樣算下來,說不定上千元都說低了呢。

如果經委方面認為上千元的金額就是嚴重的犯罪,那董巖這一回可就在劫難逃了。馬偉祥與董巖倒沒什麽私人仇怨,平心而論,過去董巖在廠子裏也算是兢兢業業,對他馬偉祥也非常尊重。但是,董巖幫助阮福根這件事,犯了馬偉祥的忌諱,馬偉祥覺得自己已經敲打過董巖一回了,董巖還不知改悔,那麽落到這樣一個結果,也就怪不了馬偉祥了。

如果是由經委直接辦董巖的案子,最終哪怕只是給他判個兩年三年,這一巴掌也算是狠狠地打到羅翔飛臉上去了,這正是馬偉祥想要得到的結果。

“老李,你把咱們手頭掌握的材料,都交給任處長,看看對他們調查有沒有幫助。你可要注意,雖然董巖是咱們廠的中層幹部,咱們和他私人關系都非常不錯,但在黨紀國法面前,可不能徇私,明白嗎?”馬偉祥假意地板起臉,向李志偉交代道。

不等李志偉答應,只見任浩把手一擺,說道:“不急,馬廠長,董巖既然已經被公安機關控制起來了,他的事情也就不用那麽著急了,反正他也跑不掉。我們出來之前,經委領導對我們有過一個指示。他認為,董巖的事情絕非偶然,海化設能夠出一個董巖,就可能出十個、一百個董巖。他指示我們,要借董巖事件為契機,對海化設的貪汙腐化問題進行一個徹底的調查。馬廠長,李處長,你們手裏還有沒有其他幹部涉嫌貪汙的材料,我們想一並察看一下。”

十個、一百個董巖!

馬偉祥好懸沒吐出一口血來。尼瑪呀,我整個海化設才多少幹部,你說十個董巖也就罷了,居然說出一百個來,這不是要把我的中層班子全部掏空嗎?不,豈止是中層班子,把領導班子全擱進去,也不夠這個一百個董巖的指標啊。

“任處長說笑了,董巖這事,完全就是他一個人的事情,怎麽會有十個、一百個呢?”馬偉祥訥訥地否定道。

任浩依然是虎著臉,像是誰欠了他一百擔谷子似的,他說道:“馬廠長,你怎麽知道,海化設沒有第二個董巖呢?你能打保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