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五章 買單

成功“逃脫”的閔學,正優哉遊哉的躺著上網。

沒辦法,在金拱門的日子就是這麽頹廢。

國外的新聞看起來沒多大意思,可能是因為沒有“水深火熱”的緣故?

於是閔學翻起了國內新聞。

好吧,也沒啥好看的,人民依舊生活在幸福中。

等等!

這是什麽?

閔學眼角余光掃過娛樂新聞時,突然看到了兩個非常熟悉的字,他自己的名字!

又出什麽幺蛾子了?

不然無緣無故的怎麽會上新聞?

閔學收起吊兒郎當,坐起身來看了下去。

我去!

這標題起的很誅心呐。

新晉天王閔學公費出國深造,“英雄”二字能否為違法亂紀買單?

只要認識字的人,看標題已經完全可知筆者這篇文章內容的中心思想了。

沒錯,什麽“公費深造”,“為違法亂紀買單”,這妥妥的拉仇恨呐!

雖然內容一點都不難猜,閔學還是繼續看了看內裏。

開篇欲抑先揚,筆者首先狠狠誇了一番閔學之前在境外的功績。

一看就是做過詳細功課的,這位筆者居然將最近南雲警方通報的一起特大走私毒品武器案件破獲與閔學聯系了起來。

雖然八成是蒙的,但還真蒙的挺靠譜,居然一定程度上無限接近真相。

當然這段只是淺嘗輒止,隨後筆者又開始大幅渲染閔學在流行樂壇的影響力。

各大音樂榜單前十名的常客,常年霸榜。

甚至於還有消息說上年末各大頒獎禮,本來都有不亦樂乎的提名,只是因為臨時爆出了閔學的職業是警察這一消息,為了不惹麻煩,這些個組委會,這才臨時把名字又撤了下去。

該消息不知真假,但非常符合邏輯,所以看過的人普遍接受,對閔學在流行樂壇的影響力又多了一份認可。

貌似站在不偏不倚角度的筆者,順利將閔學的兩個身份渲染完成,但這當然不是結束。

一張閔學在機場登機的照片隨之被po了出來,時間及目的地在顯示屏上都很明確。

筆者稱,據可靠人士透露,魔都市局安排閔學出國學習,並隱隱暗示此舉是為了想讓其避一避輿論風頭。

批判?

不不不,筆者才不會那麽傻。

他只是提出了疑問,對,就是該文的標題後半句,卻沒有親身上陣回答。

文章就此完結,但卻也並未完結。

為什麽?

因為世上從來不缺指點江山者,以及看熱鬧人群。

具體的評論其實沒什麽好說的,因為兩個月前因為此事,已經展開過一次社會大討論。

不過此次的側重點明顯與上次不同。

由於筆者的引導,大眾已經跨過了警察做歌手該不該處罰這個問題,直奔後半程。

因為根據該文章,這個尚未界定對錯的問題,官方似乎已經用行動表示了認可?

那是不是說,不光做歌手,警察兼職已經成為了合法合規的存在?否則一個犯錯的警察,又如何能享受出國深造的待遇?

或者說,只要立了功,犯錯也沒事,就可以享受特權?

很顯然,這個問題觸動了許多人的神經,所以本來只是在一個小型論壇發布的文章,竟然在短短幾天時間內攀上了熱門,廣受社會關注。

這新聞出來的時間其實有一陣子了,但大面積爆發就在這三兩天,可是閔學一直在國外,竟一點消息沒聽著。

至於剛見過的小師妹?

這妹子比他還忙,尤其現在,國內外的跑,更顧不上看娛樂新聞了。

再度看了看評論,閔學搖頭。

嘖。

這事兒還有完沒完了?

如果換做在金拱門……

根本不是個事兒啊!

不談警察兼職,就先說市長吧!

對,你沒有聽錯,在金拱門中小城市,許多市長都是兼職的,不用天天“坐班”。

市長都能如此,就更不用提警察了,只要下了班,你愛幹嘛幹嘛去。

這在華夏簡直不可想象。

當然,兩國體制不同,管理形式自然不會一樣。

金拱門是聯邦制國家,據說全金有將近兩萬個互不隸屬的警察和治安機構。

也就是說,市鎮警察上級不是縣局,縣警察局的上級不是州廳,而州警也不歸聯邦警察局管轄。

這些警察和治安機構在法律的框架內各司其職,分工協作,所以相對自由。

自由的代價就是在金拱門很多城市,晚上最好不要出門。只能說尺有所短寸有所長吧,世上哪有絕對完美的事情存在。

喲,不知不覺又想遠了。

閔學將思緒轉回,覺得這問題不解決,始終不是個事兒,上面這次的處理也確實有些慢。

如果非要不要臉的想一下,這也表明了上面對他的重視。換成隨便一個同行這麽幹,恐怕一早直接開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