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舊愛新歡

等閔學把手頭上的案子收尾結束時,已經六月見底,魔都早已熱的一塌糊塗。

其間,寇天晴聯系過他幾次,不過有領導突襲巡查先例在,閔學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再出去溜達一圈。

他自己無所謂,手下那幾個小朋友可受不了。

上次這幾位輪休回來,聽說當晚大領導來視察了,差點嚇尿好嗎?

給領導留下不好的印象,以後還怎麽升職加薪迎娶白富美/高富帥?走上人生巔峰?

嗯,即便是曹小白,也是有人生追求的!

除了升職加薪,以後成為像閔哥一樣的刑偵破案高手,被人景仰膜拜什麽的,想想也是很爽呢……

“閔哥閔哥!”

兩天假期後,曹小白元氣值滿滿的小跑進了辦公室。

“撿著錢了?這麽開心?”閔學略感詫異。

閔學的心情可沒曹小白這麽美妙,雖然他也休息了兩天,可那能叫休息嗎?又存了兩天的稿!算了不說了,自己選的路,跪著也得走下去。

而且這不是重點,讓閔學覺得不甚美妙的是,他今天的運勢好似不太好呐,不是迷信啊,就從早上出門開始說起吧。

早上,他剛出樓道,像往常一樣在小區裏往外走著,突然,一個花盆兒從天而降。

好家夥,要不是閔學耳聰目明的向後一閃,最輕微的結果也得是頭破血流啊。

高空墜物,很危險呐!

這事情可大可小,砸不到人一切好說,萬一砸到了,後果還是非常嚴重的。

現在樓越建越高,這樣的事例也就屢見不鮮。

前段時間還有個新聞,因為高空掉下來一塊磚頭,砸死路人,但找不到究竟是從哪戶掉出來的,最終法院判決這棟樓的八十多戶人家一起賠償。

許多人表示不服,又不是我們扔的,憑什麽要賠錢啊?這樣的判決看似與常理不合,卻有法有依。

依據法律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這段話看著繞口,其實很好理解。

大概意思就是說,你鄰居扔了塊磚頭把人砸死了,你沒辦法證明是他扔的不是你扔的,那麽不好意思,大家一起賠錢吧。

對你來說,可能有點兒不公平,但整體來看,也是從公平正義的角度出發吧。

法理就不講了,從人情看,受害人慘死,卻一點兒補償都得不到,也太慘了點兒,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所以各位,平時坐在家裏的時候,也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沒準兒什麽時候就用上了呢?

對於閔學差點兒被花盆砸了這件事,圍觀看熱鬧的人還是挺多的。

而且一般來說,群眾的眼光還是雪亮的。在住戶們七嘴八舌的討論下,“元兇”很快浮出水面,該花盆的主人,是頂樓住戶,一個老太太。

這位老太太恰巧從外面買菜回來,見狀也沒否認,只是哭天抹淚的給閔學一直道歉。

見此情形還能怎麽辦呐?又沒造成人身損害,閔學只能再三囑咐老太太,以後擺放花盆時候一定要注意再注意。

折騰了半天,上班時間都快到了,閔學加快速度向單位趕去,結果在過馬路時,又遭遇一輛不知從哪兒竄出的貨車!

還好閔學身手敏捷,一個加速沖了過去,不然這會兒他就可以在醫院躺著休假了,哦,當然也可能是永久性的。

不過在這種沒出事故的情況下,貨車司機當然也不會停下來自找麻煩,直接跑路了。

兩起突發事件後,閔學不由想著,他是不是該會會“寇大師”,改改運什麽的。

當然這只是個玩笑想法,閔學只是突然想到晴妹子聯系過他幾次,一直未成行,所以他想著要不主動約一約。

然而等閔學打開微訊,才發現“寇大師”昨晚上給他發過消息,說業務完成,已經回香灣了。

事不湊巧呐,閔學還挺好奇寇天晴在丘胖子那裏有沒有查出什麽問題的,不過人家沒主動提起,咱也不好太八卦。

好吧扯的有點遠,主要是早上接連兩個意外,讓閔學的思緒不由飄的遠了點兒。

回到眼前,曹小白仍舊一臉撿到錢包似的傻笑著,“閔哥,你猜我昨天見到了誰?”

這怕不是丘胖子培訓出來的吧?問句何其相似。

然而這個問題的答案可能性太多了,沒有方向,閔學也猜不出個一二三來。

索性曹小白也不是真的要讓閔學猜,隨即就將答案說了出來,“我昨天帶著饅頭放風時,居然碰到了喬康平!”

閔學瞬間有點兒懵,喬康平是誰?似乎略耳熟啊。

“就是魔都電視台那档選秀節目的主持人啊!”曹小白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