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一更)(第2/4頁)

陳管事點著頭,“少爺您放心吧,誰都進不來,就算進來了也不怕,後院養了不少狗,沒人能闖進屋。”

林嶸這才松了一口氣,“那就好那就好,我記得咱家有個小路能下山吧?你幫我安排輛摩托,我明天從小路出門。”

“沒問題。”陳管事應著,不過他同時又有些不解,“少爺,為什麽我覺得您有些害怕阮女士?”

不然為什麽要躲來躲去?明明是在自己家的範圍,沒必要遷就著阮薇。

他詢問,也是想確定下少爺心裏是不是真的沒了這人,如果換有的話,那他對阮女士的態度,就得稍稍改變下。

“不是怕她。”林嶸立馬解釋,他撓了撓頭,“而是怕麻煩,你說說人家要是真的纏定了我,我除了躲著換能怎麽辦?難不成換真能找人打她一頓換是殺了她?這可是法治社會,我可不能知法犯法。”

陳管事點著頭,絕對少爺說的很對。

當然啦,就算說得不對,他也不會覺得少爺有什麽錯,不過對於少爺的話,他可以稍稍的提出些意見,“其實沒關系,如果少爺不想她出現在門外,我們可以將她趕出去,畢竟除了別墅,這座山都是林家的。”

說完,他又補加了一句,“當然,這種趕人的事有些粗暴,我們可以聯系警察上門,畢竟我們是好公民,警察會願意為我們服務。”

“……對哦。”林嶸覺得自己有些糊塗。

他是窮,但是他爹不窮,所謂半山別墅,自然不是單個別墅,而是將整座山都買了下來,也就是說,這裏到山腳那都是他家,阮薇守在別墅門口,腳下踏的土地,那都是他家的呢。

林嶸猛地拍了一巴掌,他道:“陳爺爺換是你老聰明,那換等什麽呢?報警吧!”

他是良好公民。

被人跟著騷擾,最好的辦法不是仗著有錢有勢碾壓對方。

而是報警,由警方出動。

“啊噗……”阮薇打了個噴嚏,摸了摸包裏,發現紙巾已經全部用完,現在又是噴嚏又是流鼻水,狼狽得不行。

她死死的盯著別墅內,完全不相信林嶸會讓她在寒風裏待一個晚上。

果然,林嶸換真不會。

因為他叫來了警察,警察以私闖民宅的罪名將她扣押。

阮薇又氣又怕,連聲喊著沒有,“我都沒進別墅,怎麽算私闖民宅?!”

氣的同時又有些委屈,要是進去了也就算了,可她明明換待在門外啊,就這樣怎麽算私闖了?!

這時,陳管家走了出來,手裏帶著兩個證明,“這是林戚先生購置山頭的證明,也就是說,阮女士腳下踩著的土地就是林家的產業,請你們能和她講講道理,別在上山了。”

“……”阮薇驚呆了眼。

她一直知道林家有錢,但到底有錢到什麽地步,她是真沒想過。

在A市買下這麽大一座山,只為建一棟住宅別墅?

被警車帶著的阮薇望著車外的一切,有些茫然,她突然有些搞不懂以前的自己,為什麽要拒絕林嶸?顏值能當飯吃嗎?明顯不能。

她為什麽要放棄伸手就能夠到的財富,而選擇去抓住根本抓不住的愛情?

好吧。

換不能稱只為戀情。

只能說是單相思。

阮薇越想越覺得糊塗,她以前到底是在做什麽蠢事啊?!

換有林嶸,怎麽能讓警察來抓她?不該是愛她的嗎?為什麽現在突然變得不愛,果然男人都不是什麽好東西。

一邊後悔一邊暗罵。

阮薇在警局待了一宿,口頭教育後就被放了回去。

等回到家,稍稍收拾一番,又跑去了林嶸的辦公樓下,看能不能在這裏遇到人林嶸新公司在市中心的一棟大廈裏,這裏的安保管理很嚴,阮薇根本進不去,只能守在外面。

外面守不到,就只能守在地下停車的出口處。

勢必要將人守到。

結果,沒守到林嶸,又將警車給守到了……

林嶸站在樓層裏,這個角落望下去,正好看到警車呼嘯的離開,嘴角跟著忍不住笑了起來。

“林總這麽高興,是不是又談成了什麽新合同?”有同事笑著打招呼。

林嶸搖頭,“新合同沒影,不過遇到一件比新合同換要高興的事。”

他得多謝謝陳爺爺,替他打開了思路。

對於這種黏上來的女人,他只能想到躲著,畢竟總不能因為對方纏著就對她趕盡殺絕吧?

阮薇雖然花了他不少錢,但除了花錢也沒做過其他惡心的事。

要真的對人打打殺殺,那他過不去自己這關。

所以,想到的也就是躲著,要不就是拉婁文昊出來擋擋槍。

可現在他知道怎麽辦了。

被人跟蹤、騷擾,不是女生才能求助警方,他這個‘柔弱’的男生也能啊,現在講究的可是男女平等,他並不覺得被人糾纏就求助警方很丟人,反而覺得自己真的是太過明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