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5章 赴港

“同志,請問你有什麽事嗎?裏面在上課,請不要在走廊上晃來晃去。”

韓婷路過正在給77級學生上“國際關系導論”大課的階梯教室,看到一個穿著挺括中山裝、幹部模樣的人在門口探頭探腦,便過去出言提醒。

包丞丞扭頭一看:“原來是韓老師,我一機部的包丞丞啊,還記得麽。”

韓婷回想了兩秒:“哦,你是來找顧驁的?我幫你喊他出來吧,下課還要好一會兒呢。”

半分鐘後,韓婷就悄悄領著顧驁出來了。

這一幕落在上大課的同學們眼中,雖沒有影響課堂紀律,卻也讓幾個坐位靠窗的同學,豎起耳朵探聽:似乎顧驁又要得到出國的實習機會了!

以當時國內外的物質條件差距,出國這種事情是會食髓知味上癮的。顧驁因為多了後世的見識,什麽花花世界沒見過,多少還好一些;

而那些無法預知未來的同學,去年底嘗到甜頭後,又兩三個月沒撈到外勤,早已百爪撓心。

走廊上,包處長把來意說明,顧驁禮貌地表達了謝意。

然後包處長又聊到了戲肉:

“好好幹。跟香江大律師談判的時候,讓他們相信我們的技術創造性、新穎性程度,對風險代理的簽約條件會有很大影響。其他人都不懂技術,所以全靠你了。

你也知道,我們國家還沒有《專利法》,但部裏也知道這種事情多少要按照西方國家的慣例,才好激勵人心。所以上面問中央要來了最新激勵政策:

凡是不花國家外匯預付款、幫助國有技術在海外申請專利、並成功創匯的。將來會以貨物出口額的不低於2%獎勵技術研發團隊,以不低於0.5%的金額,獎勵主要研發責任人。

如果不涉及實體貨物出口,而是以對外直接收取技術授權費形式創匯的,那麽將獎勵研發團隊不低於創匯額10%、主要負責人不低於2%。

這項技術,名義上掛的攻關負責人是你父親吧,將來只要賣出一套,假設還是按80萬美元,他個人至少能分到4000美元,還不包括單位對2%部分的二次分配。這可是很大一筆錢了。”

顧驁聽了,開始有些驚訝。

他一直以為國家在84年出台《專利法》之前,對技術人員的利益是毫無保護的。不過現在看來,後世專利法中的某些條款,倒是以政策的形式提前出現了。

不過仔細想想,這也是正常的——對外的事情,自然需要一套國際接軌的制度才能辦成,不然既要馬兒跑又不給吃草,誰賣命呢。

後世《專利法》中,可不僅僅是規定了專利權人的利益。還規定了一些“即使屬於職務發明、專利權屬於國家/國企”的情況,但單位依然必須在工資、獎金之外,按照不低於2%/0.5%給研發負責人再發一筆獎勵。

這是法定獎勵,不管研發人員跟單位勞動合同怎麽簽的,都不影響。

從字面上看,這種“不允許當事人從其約定”的強制條款,帶有濃濃的計劃經濟味道。

怪不得比法律本身出現都更早。

顧驁內心算了一筆賬,為國爭取利益的動力更加充沛了。

只要談好了,他的第一桶金可是有紅頭文件背書的,誰都不能指責他。這在開放的第一年,是非常重要的。

……

下課了,顧驁跟包丞丞也聊完了,一群同學立刻圍住了他問這問那。

“顧驁,你又要出國了?快說說這次去哪裏!”

“聽剛才那人說,好像幹得好能得到幾千塊的獎勵?太……那啥了吧……”說話者都不知道用什麽形容詞了。

“原來外貿部門那麽來錢,我也不想畢業後進部裏了,還是努努力,看看能不能找些實業類部委的外事局進吧。”好幾個同學如是說,顯然是信仰動搖了。

所有人的眼神裏,都充滿了熱切和震驚。

顧驁看在眼中,內心頗為復雜。

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80年代的外事活動,培養了大量人才的同時,也不可否認有些泥沙俱下。

某些人看到“凡是涉外的錢都容易賺”後,就墮落了。

不僅沿海城市的很多平民覺得“只要出了國,哪怕幹最沒技術含量的活,也比在國內做上等人來錢更快”。

即使是外交學院這樣的名校,畢業後也有寧可不進外交部、而是辭職下海當涉外野導遊。

比如央視著名解說員黃健翔就提過:80年代中後期,他們畢業的時候,去外交部當駐外使館三秘,或者同等級別的編制儲備人才,也就600多塊人民幣月薪。

這在當時雖然是絕對的高薪,但跟其他熟練掌握“英語”這門“異能”的人才相比,600塊太少了——涉外野導遊賺美國人日本人的小費,折成人民幣一天就有200塊,每周單休都能月入五千。

甚至還有畢業生在攬活兒的時候賣弄自己“本來是能當外交官的”這個賣點,以滿足美帝土豪遊客的自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