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97章 收購曝光

接下來的兩天,媒體對於鄧莉君在格萊美受委屈的報道,不斷的在發酵著。

本來一個華國人,在美國受到委屈,那都沒有什麽好奇怪的,一般情況下,美國的媒體不會因為鄧莉君而去得罪本國的權威獎項。

但是這一次不一樣。

鄧莉君唱的《手拉手》,已經被確認為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的主題曲,而且是Jun專門為奧運會創作的,鄧莉君親自演繹,更是充滿了對奧運會的祝福。

從某一種方面來講,《手拉手》已經成為了美國的驕傲,連帶著鄧莉君也成為了美國最受歡迎的歌星之一。

不僅僅是在美國,在歐洲大陸上,鄧莉君的擁躉也是非常多,這一次格萊美的肆意妄為,更是讓英國、法國這些看美國不順眼的國家,借勢大做文章,大罵美國沒有公平和正義。

美國和自己的這些歐洲遠親們,關系是非常的復雜,愛恨交織、相愛相殺……但總歸算得上是一家人。

如果歐洲媒體都大罵了,他們自己人卻一點表示都沒有,實在是有些不對頭,所以美國本土的媒體,也只能是積極的開始抨擊起格萊美起來。

從古至今,對於絕大部分的人來說,越不要臉的人,一般生活得越好。

格萊美的組委會現在就是這個架勢。

除了例行公事的發表聲明,說自己是公正公開的平台,其余的他們就都當鴕鳥,反正你罵你的,我不回應。

這就讓媒體和觀眾們有些憋屈的。

吵架要有對象啊,你都沒有對象,一個人怎麽罵得過癮?

更何況,鄧莉君也根本不接受采訪,只是躲在她的別墅裏面不出來,記者們想要煽風點火都沒有辦法。

其實現在格萊美心中已經在後悔了。

他們沒想到事情鬧得那麽大。

如今看這樣子,只要人家一提起《手拉手》,肯定就會把格萊美拉出來吊打一番——1984年才是奧運會啊,《手拉手》過了那時才會慢慢的沒有話題度,在這3年的時間裏,它可是會被經常提及的!

一想到三年的時間都會被罵,那些做出這個決定的組委會官員們,不知道被多少人詛咒了千百遍。

幸好美國也不僅僅是只有這一條新聞的。

比如說就在這個時候,《波士頓早報》就爆出了另一條震撼的消息。

“格萊美最佳作曲獎項獲得者、泰莉莎的請人、神秘的Jun先生,已經收購完畢聯藝電影公司!接近成功收購迪斯尼公司!!”

《芝加哥論壇報》也不甘示弱,直接爆出了殷俊和南方公司達成協議,購買除了美國、日本、寶島三個地方之外的所有7-11權益的新聞。

讀者們看到這裏,才一下子驚訝起來。

一個有才華的東方人,在他們眼裏,只是一個“哇,好厲害哦”的印象而已,實際上並不會怎麽融入主流。

鄧莉君要不是唱了《手拉手》這首令美國人驕傲的歌曲,她也不會被美國的主流所接納。

可是!

原本只是一位有才華的年輕人,忽然間就變成了一個花了30多億美金,眼睛都不眨的收購了美國三家公司的超級富豪,這給美國人的感覺就完全不一樣了!

一時間,美國人對殷俊有了濃厚的興趣,這種興趣不少因為鄧莉君,而是因為殷俊本身。

於是,《洛杉磯時報》幹脆就做了一番從1978年2月16號開始,殷俊所有的人生軌跡的專刊報道。

洛杉磯華人最多,其中香江人又占據了三分之一,所以很多人都知道殷俊發家的經歷。

經過了記者們的綜合了解和比較,最後他們得出了一個比較中肯的,並不是那麽激進的成長軌跡。

但饒是如此,殷俊16歲就開始獨自闖蕩,在香江打出這麽一大片天地的事情,還是讓所有看過這個專輯的美國人瞠目結舌。

他們覺得殷俊發家的經歷很熟悉,這不就是他們一直宣揚的美國夢嗎?

什麽都沒有的窮小子,從鄉下來到城市,通過自己的奮鬥,成為了首屈一指的富豪……這完全就是樣板戲嘛!

美國人這點好,他們會羨慕富翁,但是很少有嫉妒甚至恨富翁的。

殷俊年齡這麽小,便打下了這麽大一片家業,如今還殺到美國來了。

他們更多的感受是,這小家夥真行!真厲害!我也要向他學習!

……

報紙爆出消息來,是殷俊早就預料到的事情。

只是他不知道,這生意都沒有談完呢,美國的大街小巷就傳著這些消息了,看來美國的八卦記者們,也是無孔不入啊。

此時,麒麟集團和南方公司的合約已經達成,雖然第二部分的款項還要等6個月之後才付清,但7-11的股份已經到了殷俊的手裏,7-11公司已經正式納入了麒麟集團。

但是除了這塊牌子,殷俊基本上可以說什麽都沒有——美國這邊的員工和店面,仍舊屬於南方公司,和日本、寶島的7-11一樣,跟殷俊一點關系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