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又到關鍵時刻(第2/7頁)

賈士貞從一個考點來到另一個考點,他在考場外面匆匆地注視著考場內緊張答題的考生,此時此刻他的心情並不比那些奮筆疾書的考生輕松。

突然,他的手機響了。與此同時,繆斯平也接到了同樣的報告,一中考點發生混亂情況,有人在考場外鬧事。賈士貞和繆斯平立即趕到一中,110警車已經停在校園裏。楊校長報告說,九點鐘時,突然有兩個不明身份的男青年無視考場的警戒線,沖到校園裏,接著要進27考場,這時工作人員上前勸阻,兩名工作人員當場被打倒,那兩個家夥打倒工作人員後沖進考場,監考老師已經無法維持秩序,接著考場內發生一陣騷亂。楊校長當即報了警,然而那兩個家夥卻沖散了工作人員,從學校旁邊翻墻逃走。民警趕到時,早已不見人影。

賈士貞立即給魯曉亮打電話,請他盡快把這兩個公然闖進考場鬧事的家夥捉拿歸案。隨後他來到27考場,發現考場已經逐漸安靜下來。賈士貞站在門口,覺得有些考生不時地用余光偷偷地向外看。賈士貞突然發現教師後排的考生是一位高個子禿頂,原來是他!賈士貞招招手,叫來監考老師,讓他特別注意那位高個子禿頂的考生,同時注意考場的一切變化。賈士貞轉身離開27考場,迎面遇上了魯曉亮,魯曉亮讓偵察員仔細觀察案發的現場,詢問了當時情況,魯曉亮說:“這起事件絕非僅僅擾亂考場,可能有人利用混亂機給考場內什麽人提供幫助。”

不用說,賈士貞已經想到了。現在當務之急是,必須盡快將那兩個人逮捕歸案,同時在考場內也要抓住證據。賈士貞看看表,考試時間已經過了一個半小時。送走了魯曉亮,他又回到27考場,這時考場裏的警察發現一個考生的考卷下面壓著一張字條,正當那個考生聚精會神地抄著字條上的答案時,警察伸手把字條搶了過來。

賈士貞一看,居然是選擇題的正確答案,是一份手寫的復印件。這樣一來,不僅證明這個考生有舞弊行為,而且可以推斷,這張復印字條是那兩個家夥送進考場來的。

而那個高個子禿頂的考生一直沒有任何動靜,時間在一分一秒地過去。時間剩下半個小時時,賈士貞離開27考場,剛走幾步,突然聽到後面有人輕聲叫他,他回過頭,原來是衛炳乾。賈士貞高興地問:“考完了?”衛炳乾點點頭。賈士貞又問:“考得怎麽樣?”衛炳乾說:“一般吧。除了選擇題和辨別題之外,大量的實際應用題不是以正確、錯誤來評分的,那是考實際應用能力和水平的。”

這時各考場響起長長的一陣電鈴聲,衛炳乾看看表說:“還剩下最後十五分鐘。”

賈士貞說:“你考過了,我們看看去。”話音剛落,一個工作人員跑到賈士貞面前,喘著氣說:“賈部長,27考場又發現兩個作弊的。”

賈士貞急忙來到27考場,只見那個高個子禿頭頂的考生頭上冒著汗,又抓耳朵又撓腮,監考的警察遠遠站在考場後面,目光盯著高個子禿頂。考場裏不斷有人交卷,考試時間就要到了,兩個監考老師不斷改換自己的位置,後排角落裏的一個女考生在站起來準備交卷時,突然一張字條落到地上,她緊張地彎下腰時,已被監考老師搶先拾了起來。與此同時警察趁高個子禿頭頂考生沒有防備的一刹那,把他已經塞進筆套裏的字條連同筆套搶了過來。

一陣長長的電鈴聲又響起來了,考試結束。賈士貞走進考場,高個子禿頂考生從賈士貞面前經過,一句話也沒說,低著頭,溜出考場。

第二天上午,魯曉亮打電話給賈士貞,說擾亂考場的那兩個人已經抓到了。賈士貞請魯局長馬上去教育局。

原來那兩個家夥就是參與綁架衛炳乾並駕駛白色本田商務車撞賈士貞轎車的那夥人,他們對送答案給27考場幾個考生這一目的供認不諱。但是到底交給哪個考生,他們拒不交代。而且那張字條是怎麽弄到手的,他們也緊閉雙口。

這樣一來,27考場除了已經發現的那幾個作弊考生之外,是否還有人作弊,很難說得清。賈士貞建議27考場全體考生用備用試卷重考一次。

繆斯平也同意這個辦法,當天下午緊急通知27考場所有考生,明天上午八點半再考一次。盡管有些考生提出不同意見,但是如果不參加這次考試,只能視為放棄考試。

第二天上午準時開考了,那個高個子禿頂男人沒有參加這次考試。讀者一定想到他就是桃花鎮黨委書記侯永文吧!

等待考試公布分數的心情,和高考沒有什麽兩樣。雖然公開選拔幹部的公告對每個階段的工作都公布了,但是市委組織部每天都要接到許多詢問公布分數時間的電話。可見文化考試成為公開選拔領導幹部一道非常關鍵的門檻。自從宣布西臾市公開選拔四十八名縣處級幹部之後,賈士貞就不斷接到各種各樣的電話,有支持的,有反對的,有罵娘的。賈士貞不是沒有想過,把文化考試作為嚴格公開選拔幹部的第一關,反對的人肯定大有人在。特別是那些文化水平不高,平時又不注意學習的幹部,他們也許從此失去了提拔縣處級領導幹部的機會,肯定不甘心,所以也就千方百計抵制這場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但是賈士貞堅決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六字方針來選拔領導幹部,並且下決心把西臾市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進行下去。改革開放以來,不少組織部門都在進行各種方式改革幹部人事制度。雖然一些新方法不斷被采用,比如每個階段都向群眾公示,比如公推時在一定範圍內推薦,以及民意投票,但是這些辦法總脫離不了權力的掣肘。特別初選者的提名,就像上次省委組織部組織大家去觀摩的公推公選。所謂的公推,實則不公。公推的人員組成決定了哪些人被推選上。這種所謂的公推沒有標準,既然沒有標準,又怎麽能說是“公推”呢?參加公推的人並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既然他們生活在在復雜的人際關系中,這種公推很難不受到權力、金錢的影響。因此到底公推作為產生候選人的第一關,還是用文化考試產生候選人作為第一關,哪種方法更合理、更公平、更科學,這顯然人所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