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世界是平的

梁毅然主要談“鄧哥是斷臂”這件或許有大作用的大事。楊兵則主要想談“老譚股票收購情況”這件大事。這兩件大事都和鄧哥有關聯,仿佛冥冥之中有某種力量,給了侯滄海攻破一大惡人堡壘內部的秘密鑰匙。他暫時沒有任何動作,讓鑰匙沉睡。

在緊盯一大惡人動向的同時,侯滄海花費更多精力關注企業內部問題。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對一個民族如此,對一個國家如此,對一個企業同樣如此。

他決定利用這一次考察組回江州整休的間隙,舉行集團高管的第二次務虛學習會。

本次務虛學習會有三個議題。

第一個議題是研究2007年6月29日全國人大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的《勞動合同法》對企業的影響,交由雀湖律師事務所的趙波來講解。

2008年1月1日實施的新《勞動合同法》有不少新要求,對於滄海集團這類用工較為密集的企業肯定有影響,要提前進行針對性謀劃。雀湖律所和滄海集團簽定有戰略合作協議,新勞動合同法通過後,律所趙波就開始研究新勞動合同法。

在會場上,趙波的大光頭在燈光下閃閃發亮,如探照燈一般醒目。他從新勞動合同法對員工招聘、勞動關系、用工成本、員工流動等諸多方面進行了探討,核心是成本。

1、新法規定企業用工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對於勞動合同試用期的期限、次數等也作了嚴格規定,將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決定權交給職工——增加了企業招聘成本;

2、新法增加了工作時間、工作地點、職業病危害防護等內容,增加了社保轉移,強調社保執行——增加了企業招聘成本;

3、新法中最低工資規定,對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實際的工資水平產生了影響——增加了勞動力成本;

4、新法明確了員工違約金的賠償原則,員工出現違約,所繳納的違約金需要參考員工前期在企業參與培訓的費用——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成本,側面提高了培訓成本,並提高了人員流失的風險。

侯滄海一直在認真記錄,等到趙波講解結束,提問道:“可否這樣理解,珠三角有大量制造業,等到新法實施以後,成本必然增加得很快。如今世界是平的,制造業轉移到東南沿海將成為必然。”

趙波道:“這不是我的專業。但是我敢肯定地說制造業必然轉移,從好的出發點來看,這是產業升級換代的需要。而且,除了經濟成本外,新法出台後,肯定會出現過度維權、非理性維權等現象,這也會給企業帶來麻煩。所以,法律界很多專家都認為新法出台稍早了幾年。”

楊兵在集團主管人事,新法在2008年1月1日實施,這必將給他增加相當多的工作。他提問道:“我看到無固定期限合同這一條,很頭痛啊,有沒有破解之術。”

趙波摸了摸大光頭,笑道:“我作為法律顧問,首先建議要依法做事,否則會留下許多後遺症。其次要應對無固定期限合同,也可以使用‘買斷工齡’、‘重簽合同’、‘將勞動者派遣到新用人單位’‘另行注冊公司的辦法,將工人以往工齡歸零’等辦法。我申明,本人作為法律顧問,不支持後面的擦邊球,擦邊球一時爽,會惹出麻煩,讓員工離心。”

第一個議題講完以後,侯滄海交待了兩個任務:一是由法務部門重新梳理集團所有文件,凡是與新法有沖突的,全部要修改;二是由財務部門進行調研,分析新法實施將給企業帶來什麽影響,與人事部門重新制定薪酬體系;

第二個議題是2007年7月25日國務院發出的《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對企業的影響,由副總裁王清輝主講。

此《特別規定》有一個重要特點是著力解決了目前政出多門、有法難依的執法局面,強調部門之間分工、協作及責任落實的問題。《特別規定》法律階位低於法律,高於一般行政法規。在執行中更應該優先適用《特別規定》,避免其他行政法規之間的交叉、沖突。具體來說,產品安全監督管理問題,法律有規定的,適用法律規定;法律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適用本規定。

滄蘭萬金系列產品(含果奶)上市不久便在嶺西和唐州遇到麻煩,深受政出多門、有法難依的折磨,此法出台,對於滄海集團是利好。用句通俗的話來講,此特別規定就是一場急時雨,有助於滄海集團規範發展。

第三個議題是發生在米國的次貸危機對企業的影響,由財務總監寧禮群主講。

滄海集團有三條主線,當前米國次貸危機最有可能影響的是房地產,對其他兩條線影響不大。寧禮群特別提出若是次貸危機蔓延,有可能會對煤礦行業形成沖擊。理由很簡單,若是次貸蔓延,國內鋼鐵產業將受影響,鋼鐵產業是上遊產業,上遊產業受影響,煤炭行業必須會受到沖擊。滄海集團不涉及到煤礦,但是張躍武有一個煤炭王國,寧禮群提及煤礦,是有意提醒侯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