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血案!血案!(第7/9頁)

楊宏志哭喪著臉:“我哪想誣陷田健呀?還不是因為那八百萬麽?再說,第二天就要開董事會,我就把事情往好處想了:田健看到床底下那三十萬,會在董事會上替我據理力爭……”

老程反問道:“田健怎麽會知道自己床底下被你偷偷放進去三十萬?”

楊宏志幾乎要哭了:“我……我這不是鬼迷心竅麽?以為他到床底下拿鞋就會看到。”

老程仍是不信:“楊宏志,你就一點沒參與範友文的陰謀?”

楊宏志真哭了:“我要參與了這個陰謀,你們……你們斃了我!”

老程不再問了:“好吧,你就將怎麽把這三十萬放到田健宿舍的過程說說吧!”

楊宏志說過程時,劉重天得出了一個結論:聘任總經理田健注定了在劫難逃。身為總經理,他必須對一個上市公司的經濟效益負責,必須把公司的家底摸清楚,這就勢必要把白可樹、林一達這些大大小小的貪官暴露出來。貪官們就急了,就想借範友文和楊宏志之手,以三十萬套住田健。如果田健同流合汙,鏡州腐敗案也就不存在了,你黑我黑大家黑,你貪我貪大家貪嘛。可這個田健偏是個正派人,炸藥包便無意中被他點燃了。

這時,老鄺又來了個電話,說是範友文的下落找到了,現在正從省城趕回鏡州。

劉重天當即指示:“請有關部門在高速公路各出口處攔截範友文!”

審訊室的審訊仍在緊張進行,時間已是晚上七點二十分了。

熒屏上,老程在發問:“……楊宏志,既然如此,你為什麽事後又要去舉報?這不是故意誣陷田健嗎?你就不怕以誣陷罪坐牢嗎?你當真以為這個世界上沒有真相了?”

楊宏志訥訥道:“我……我也怕,也……也不願舉報,可範友文非讓我去,一天裏催了我好幾次!還說了,只要我去舉報,那三十萬退回來他就不要了,算我白賺了。我……我真是財迷心竅啊,想著……想能白賺這三十萬,也……也就昧了一回良心……”

老程說:“你當真以為舉報以後,這三十萬就能退給你了?”

楊宏志覺得奇怪:“怎麽?你們不退給我,還能退給範友文嗎?”

老程臉一拉:“楊宏志,說點題外話,也對你進行點普法教育!你記住了:不論是索賄還是行賄的賄款,執法機關收繳後一律上交國庫,從沒有退還行賄人的事!你又上當了!”

楊宏志垂頭喪氣:“早知這樣,老子才不會去舉報哩!範友文可坑死我了!”

老程問:“除了範友文,還有沒有誰參與過這件事?比如齊小艷,白可樹?”

楊宏志搖搖頭:“沒有,齊總和白市長像我這種人哪夠得著啊?!”

老程又問:“那你回憶一下:在這個過程中,範友文有沒有再提起其他什麽人?”

楊宏志想了想:“也怪了,除了範友文,還真沒有誰找過我,範友文也沒提過別人!”

劉重天馬上想到,這番策劃真夠精心的,除了範友文這一條線索,竟沒有第二條線索!

陳立仁顯然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提醒說:“劉書記,人家搞的可是單線聯系啊,如果,——如果我們今天讓範友文溜了,這麻煩可就太大了!”劉重天憂慮道:“溜了倒也不怕,總還可以抓回來,我更擔心另外一種可能啊……”

陳立仁想都沒想,一句話便脫口而出:“——被他們搞死,在陽光下蒸發掉?”

劉重天點點頭:“不是沒有這種可能,楊宏志逃掉,必將促使他們采取滅口行動!”

簡直像偵探小說中的情節,劉重天這話說過不到十分鐘,老鄺的電話打來了,報告了一個驚人的消息:範友文的車在省城至鏡州高速公路一百二十三公裏處發生嚴重追尾車禍,司機重傷,範友文當場死亡。肇事車是輛日產巡洋艦,掛著省城的假牌照,事故發生後,巡洋艦的駕駛員失蹤。據範友文的司機說,那個駕駛員後來跳到輔路上一輛奔馳車裏逃了。

劉重天和陳立仁都被這事實驚呆了,像置身於一場噩夢中。

陳立仁怒不可遏:“他媽的,線索還真斷了,防著這一手,他們還是來了這一手!”

劉重天倒還冷靜:“老陳,先不要罵娘!他們既然來了這一手,證明我們是搞對了!這條線索斷了,應該還有別的線索!”說罷,抓起話筒,果斷地對審訊室內的老程命令道,“老程,暫停審訊,請楊宏志帶路,立即趕往楊宏志被綁架的地點進行搜查,快!”繼而又對陳立仁交代,“你馬上通知省公安廳趙副廳長,請他也立即趕過來……”

這次行動是急速的,幾分鐘後,幾輛警車拉著警笛沖出了市檢察院的大門。

警車在夜色中急馳,大街兩旁的霓虹燈被拉成了五彩繽紛的色帶急速後退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