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賒欠條款(第2/2頁)

見到鄭長秋過來,張勝德起身迎接。

不一會,其余人也漸次來到,張勝德卻是將張浩拉了過來。

張浩也不客氣,直奔主題,說起賒欠計劃來。

不一刻大家就激烈的討論起來,討價還價的余地異常激烈,連梅倩雲這個仙子,都擼起了袖子——眼下條款上點錯一個小數點,未來都可能關系到數以百萬的靈石!

大家都是采辦,對數字可是相當敏感。

激烈的討論聲,一直延續到深夜。最後連夜月樓的管事、白夜,都興奮的加入討論組。

當東方出現魚肚白時,張浩終於長長的吐出一口濁氣,大家共同在《賒欠條款》上,簽字了。

條款規定:

第一,至少繳納貨物十分之一的價格;且交易一旦達成,將無法撤銷。

第二,利息采取遞加累計,以自然月為計算單位。交易達成的第一個月內,不計利息;從第二個月開始,每月利息遞增千分之一,采取利滾利的方式。

第三,每月至少要償還總價值的十分之一、外加當月利息,也就是九個月內必須償還完畢。

第四,需要金丹期以上的重要代表發誓、外加抵押,抵押物估價必須高於貨物價值;抵押物品在賒欠還清之前,暫時由張家和抵押方共同看管,抵押方負責安全問題。

一旦無法償還賒欠,被賒欠方有權利處理抵押物。

第五,賒購時的價格固定不變,不管以後是漲價還是降價,都不做任何更改。

第六,若必須以實物支付,則被賒欠方有權利挑選或拒絕。

第七,該條款具有廣泛適應性;總之,今天在這上面簽字的,都在適用範圍內,而且大家相互監督。如以後還想加入這個圈子的,必須獲得大家的一致認可才行。

其余細節條款,密密麻麻的有三百多條,堪稱細無巨細。

一份條款,整整用了一卷天麻紙,上面一筆一劃的寫滿了大大小小的文字。

確定沒有問題了,《賒欠條款》再被謄抄十多份,張家的侍衛們忙到中午。

最後大家人手一份,上面都有大家共同的簽字蓋章。甚至,朱元堂還帶來了城主的私人印章。

最初的原始文件,則留存在張家這邊,裱糊起來。

收起條款,鄭長秋等人相視一笑。

而張浩,笑的燦爛。

這一份條款,意義非凡。

首先,它極大地盤活了各方的財富——一些不動產,被以抵押的方式,成為流動資本。僅此一點,就意義非凡。

其次,它形成了一個利益同盟。或者說是一個利益同盟的雛形。

最後,張家的社會地位,得到了極大地提升。

這一點,價值無法估量。

從現在開始,張家,已經不再是一個小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