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83章 欺負了一下女人(下)(第2/2頁)

“老神仙?”

“老神仙是我家老爺的貴人。”管家道:“這件事情家中下人知道的不多,小的也只是聽說,老神仙和當年老爺發跡有直接關系。所以老爺專門在家中留了一座院子給他,平日裏不準我們靠近,有什麽需要,也是老爺親自送過來。”

“老神仙現在何處?”

“老爺被殺之後,就再也沒有人見過老神仙了。”他頓了頓,又道:“其實平日了也沒有幾個人見過他。我們有時候甚至懷疑,老神仙到底住不住在這裏。”

宋征環視一圈,院子中冷冷清清,有幾道很稀薄的西門弘的魂魄痕跡,只怕過了今天就會徹底消散。

另外還有幾道魂魄痕跡——卻不是老神仙的,而是王吉安的,他的魂魄痕跡遍布整個王府,宋征很容易就能分辨出來。

除此之外,再也沒有第三道。

難道說是因為時間長了,已經徹底消散了?若是如此的話,證明王吉安被殺那幾天,這位“老神仙”並不在府中。

可宋征仍舊覺得事情不會這麽簡單。

他道:“派個人去,把縣衙內和此案有關的卷宗全部調過來。”

李三眼領命,親自帶人去了。時間不長李三眼帶著一芥指的案卷回來了,宋征伸手一拂,所有的案卷當空展開,他展開神通一眼看去,案件的前因後果一應細節了然於心。

從王吉安家人的供詞可以看出來,他早年只是一個柳縣的普通人,家中父母雙亡,他認得幾個字,靠給人抄書、寫信為生。

不算是文修,只是個文人。

而在洪武天朝,不成文修是沒有任何前途的。那個時候的王吉安窮困潦倒,溫飽尚成問題,更別說終身大事了。

像他這樣的文人,在整個洪武天朝多如牛毛。若是能夠放下讀書人的身段,做些他們原本鄙視的事情,那還能生活得好一些,否則就只能一直清貧下去。

宋征的父親當年一定要讓他成為修士,也正是這個原因。

大概在十年前,王吉安忽然發跡。所有的家人證詞,在談及王吉安的發跡時都不詳細,因為那是在他們之前。

窮在鬧市無人問,王吉安發跡之後,他們才先後出現在王吉安的身邊。

據推測,王吉安應該就是那個時候遇到了那位“老神仙”,他因此成為了修士,變得處事圓滑,精通人情世故,善於鉆營。

於是進入了縣衙,從一個小小的文吏做起,只用了三年的時間,就坐上了人人眼紅的柳縣礦監的位置。

宋征記得莆召說過,他準備用四百萬元玉買下柳縣礦監的位置,可是王吉安當年並沒有花什麽錢。

而對於那位“恩重如山”的老神仙,王吉安也十分尊敬,專門留著院子侍奉。然而對於王吉安周圍的人來說,這位老神仙幾乎是隱身的,沒有人見過他,也沒有人對他有什麽印象。

甚至在審訊的時候,若不是主審官提醒,他們甚至會完全想不起來還有這麽一個人。

宋征了解到這些的時候,已經微微皺眉,“老神仙”這個稱謂,若是凡俗之人面對強大修士,倒也並不顯得突兀。

可是王吉安已經是修士了,他應該很清楚修士和仙人之間的區別,為何還會違反常理的如此稱呼對方?

而這位“老神仙”能夠存在卻隱身,讓除了王吉安之外的所有人,都忽視了自己,這應當是一種罕見的大神通。

他對這位“老神仙”越發好奇起來。

而案件的其他細節,也頗多耐人尋味的地方。首先,明面上的嫌疑人有兩個,他的小妾,他的護院。

這個小妾,是司邦闕的遠房侄女,在整個柳縣幾乎沒有人知道。

而他的護院,準確來說應該是他的貼身護衛。他有一名長隨,兩名貼身護衛,這是其中之一。

從他親人的證詞中可以看出來,王吉安從案發一個月前開始,頻繁往來於縣城和小漠河礦坑之間。

而他的親人們可能對王吉安的過往並不了解,卻非常了解縣裏各個礦坑的情況——這也事關他們能夠撈到的好處。

小漠河礦坑貧瘠,只能出產四階的“秘紋銀”,三階的“白銅”和四階的“彩釉鐵”。

這種地方不值得身份尊貴的礦監大人一天跑兩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