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重義輕生(第2/2頁)
諾公年輕時候,為友復仇,暗殺刺史,我心向往之!
今日知道諾公死在你手中,又有這幾位義士在前。
我不敢偷生,苟活世上!今日就來求你一劍!”
“你想好了,我絕不會手下留情!”陶小吳道。
那人臉上似乎有著光,他說:“大丈夫寧可抱義死,絕不苟且生!”
說著,就向著陶小吳沖來。
血光之中,陶小吳胸前中了一劍。
那人卻是道了一聲多謝,捂著胸口倒地而亡。
卻是知道,陶小吳是故意挨那一劍,否則他傷不到陶小吳。
“我來,我受過諾公恩惠,沒有練過什麽武。更是原本怕死,不敢出來。
但是這位義士說的好,我更怕我苟且偷生,日後就算是活著,卻也無臉見人!”
這人說著,走到陶小吳面前,輕刺陶小吳一劍,然後橫劍自刎。
時人重名,名聲重於生命!
不論是金錢,生命,還是任何東西,對於原本世界的漢人,還是這個世界,這個時代的人來說,都比不過名聲的重要性。
因為名聲是為人立世之本,有著名聲,就有著地位,金錢,權勢!
一個有志向的人,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經營自己的名聲,提高自己的名望。
風氣所及之下,甚至深入到影響普通百姓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