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人妖的世界(第2/3頁)

再想得大膽狂放一些的話——將整個天下都納入其中該如何?

但那畢竟是一個遙不可及的目標,事情總得一點點來。

畫渭城,動用了百萬陰魂的願力成陣——那時候他還是化境。

如今他成了號稱不死不滅的真人,再強行作靈圖所需要的靈力或許會少些,然而也是遠非他一人之力所能完成的。

天地之間的靈氣無處不在但卻稀薄。想要取巧的話,倒是有個慘烈殘暴的法子——

或者再用許許多多的亡魂成陣,或者,奪取他人的靈力。

而渭水沿途有那樣多的妖王盤踞在本該屬於他的道場之上,他又“奉真龍之命收復渭水”。在這種情勢下……大開殺戒、巧取豪奪,豈不是再好不過的機會了。真龍在這個節骨眼兒上不會約束他、道統劍宗大概也會樂於看妖魔“內鬥”,他是一個暫時的“自由人”。

因此聽說了這劍宮主人陽劍子“勢大”,便很想去會一會他。當然這個“會一會”的主要目的是將其幹掉、將他的魂魄煉化成靈力,好叫自己扇上那靈圖再往外多擴展些。可如今又得知陽劍子在余國搞了這麽一個“人妖大同”的社會,對他的興趣可就不僅僅局限於“幹掉”了。

他前些日子說要搞一個小妖魔保護協會聚攏些雜魚好成事。豈知轉眼間就發現已有人搶了自己的生意、並且已經搶了一千多年……

這種事兒怎麽忍呢?

卻說那狼道人被李雲心裹挾著往余國蓉城平原觀飛,在天上說了一些話本意是要將李雲心嚇退、好擺脫這災星。

哪裏知道對方得知了更多與劍宮有關的消息之後不但不畏懼,興趣反倒越發地濃了。狼道人便在心裏叫苦不叠,心說……

那所謂的“渭水龍王”他也是聽說過的,但也僅僅是“聽說過”而已——據說是個化境的龍子、並不被真龍寵愛。照理說整條渭水都該是他的道場,然而卻被人瓜分了。

只此一點便曉得不是個人物,誰還再管他去——何況中間還有個陷空山。

可如今看這自稱“渭水龍王”的家夥,哪裏有傳聞中那妖魔的半點兒影子?

狼道人便想這家夥看起來喜怒無常,也許是哪裏的大妖冒用那龍子的名頭來生事端。只是怎麽就偏偏被自己給撞上了?

再過一刻鐘,就已經可以遠遠地看到蓉城的輪廓了。

這蓉城依河而建,有個別名叫“大小城”。所依的河名為蓉河。在建城時先在河岸東邊建了一座大城,而後再擴建,又在西邊建了一座小城。但時光荏苒人口慢慢變多,那古時候的大城和小城都被包括在面積更大的城市裏,就連城墻都拆掉許多。

狼道人的平原觀在小城中——此刻已能在天上隱約看見觀中寬闊的殿前廣場。

妖道便更急了,也顧不得再遮眼,只對李雲心道:“你當真要往我那裏去?!我所說的可是千真萬確——你便是想要生事、在這蓉城裏也只怕討不到什麽好處,你當心丟了性命——”

但李雲心偏偏對他咧嘴一笑:“我最喜歡危險刺激,還喜歡看人作難。”

他說了這話,在空中駕著雲霧停下來:“不過瞧你這樣子——是怕我一言不合宰了你、來個李代桃僵扮作你去禍害人?”

狼道人眨了眨眼,正要說話——

李雲心已經一擡手,將一柄劍拋在他手中:“那麽給你個寶貝,叫你安安心。”

這李雲心說話做事全不按常理出牌。狼道人只覺得手中一沉,面前莫名其妙多了一柄劍。再一看這劍,倒吸一口涼氣——

真是一口寶劍!

劍是小劍。連劍柄,只有一個成年男子的前臂那樣長。但劍刃比他使的細劍還要寬些,劍身也更厚實。明亮的劍身密布羽紋,在陽光下一照,那羽紋便像是會流動一般在劍身上遊走——實際上也是真地在流動。

但“羽紋”也不是精鋼被反復折疊鍛打之後留下來的紋路,而全部是由道統的真文符印構成!

這東西,是李雲心在渭城時收的。

那日他與月昀子決戰,真境的道士祭出一個由三十六個靈童持劍所化成的陰靈大陣守護肉身。他擊殺月昀子之後將他的寶貝全收入囊中,除了那玄光寶鑒,另一樣便是這陰靈大陣的陣符——也就是這口小劍。

倘若依著道統的秘術催動,這口劍還可幻化出三十六靈童成陣。但不通陣法只將這東西當做殺敵的法寶使用,也是無堅不摧、鋒銳無匹。

這是真境道士的法寶——對於妖魔來說已是不可多得的寶貝了,更何況是這修為不到化境的狼妖。

狼道人捧著這件驚詫,看看寶貝、又看看李雲心,實在不曉得對方葫蘆裏賣什麽藥。但李雲心微微一笑,又伸手揉他的腦袋:“所以你收了我這寶貝,就讓我在的廟裏借住一段時間。來,我來教教你——你將你的靈力注入這劍身……小心些,只跟著這些符印走——對,有沒有體驗到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