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5章 我以癡心窺天道

轉念之中,重傷之余,本可相對從容的逃跑。

十三郎沒有那樣做,而是費盡心機激怒對方,催其二度出手。

身上有天,讓對方犯天,借力施展天罰。

天罰是底牌,在只能逃跑、不能擊殺對手的時候用掉,泄密、而且浪費;放在以往,十三郎絕對不會這樣做。

此時情況有所不同。能戰而不戰,十三郎擔心自己會有心志之憂,從此多出一道陰影。

他成功了。

聽到血衣殺者因劇痛驚呼,十三郎“得意洋洋”,但來不及慶幸便發現,自己惹了大禍。

頭上那個連真靈都無可奈何的箍,有動靜。

……

……

發箍來自天劫後,事後經過多方研究,包括金烏為其出力或出謀劃策,十三郎對它多少有點了解。

一句話表述:發箍是天道規則凝聚出來的實體,因由十三郎引發,注定終身伴隨。

規則是個包含無窮奧妙的詞匯,用金烏的話講,當有人明了構成世界的全部規則,他就是天。

這才神秘了,也太遠了,可以肯定金烏沒到那個層次,於是告知十三郎,發箍與其緊密相連,自己強行摧毀倒不是不能,但會對他造成無法預料的慘重後果,不動為宜。

假設規則是一座構造復雜精美的建築,十三郎就是那個建築得以紮根的那塊地;建築當然可以推倒,問題在於它是活的,毀掉需從根部著手,進而連帶那塊地基。後果輕重難以預料,輕者大病一場難免,重則自此不能活物,再也種不住類似建築。

“開玩笑,那怎麽行。”想都不用想,十三郎當即拒絕。

發箍為何禁避神識?因為它已經建造完畢,封了門,鎖了戶,與十三郎緊密相接,看他就等於看它。

人常說天不看窺,所指多半為此。發箍是規則,規則就是規則,規則規定了天不可看,因此不能看。

除非有本事毀掉它。

“老鳥無能,欺負我不懂,純忽悠。”金烏講完,十三郎心裏如此對自己說。

從效果看,發箍除強行給十三郎下達“封口令”外,好處遠遠多於弊端,真正令十三郎不爽的只有一條,他作為引來、長出這座建築的土地,對其沒有掌控權,沒有打開門的鑰匙。

這樣說是客氣話,真實狀況為,十三郎別說看透發箍內含規則,連其一點邊都沾不著。

百年前不行,百年後仍不行,不出意外的話,修行超過金烏之前,多半一直不行。

萬萬、萬萬、萬萬沒有想到,飛升之地碰到程血衣,被其神域緊逼的時候,發箍忽然動了。

一動便要了命。

……

……

真把發箍看成一座精美、完整、內涵豐富而龐大的建築,程血衣的神域就是頑童手裏的一塊石頭,毀不掉建築,但能砸破窗戶上的玻璃。

玻璃是十三郎想到的,別人叫窗戶紙。

不管多麽難以置信,事實已然發生,透過被程血衣打破的洞,十三郎看到發箍的一些內貌;隨後,金烏所言“牽一發必動全身”洶洶而來,規則立即反撲。

反撲兇猛但還不至於讓十三郎傷筋動骨,程血衣做到了真靈都做不到的事情,但其大開的口子實在太小,瞬間便會被彌補。

就在這個時候,另股力量隨之發作:狂靈之氣!

狂靈之氣是什麽?

以往十三郎認為那是一種氣息,三年後的他才明白,那也是規則:獨屬於狂靈、不容於天道的狂靈規則。

身在此間的人、妖、獸、鬼、蟲,每個都能吸收到狂靈之氣,吸納狂靈規則,它在無形中大幅提高道法威力,同時帶來無窮後患,突出特征為:離開後修為近乎停滯。

狂靈之強,強至死後億萬年仍有自己的領地,天道都管不了。這也解釋了為什麽狂靈之地的妖獸不適合做寵物,因為它們離開這裏就會漸漸衰弱,直至滅亡。

與天道的大氣、渾厚、完整相比,狂靈規則破碎、零散、兇猛、桀驁,感覺就像一頭被分屍的猛虎,一張皮,一塊骨,一截肉絲猶自釋放兇煞,可令狗兒狂吠。

天道當然不是狗,它是王者,是主宰,是不容別家的獨一無二。

發箍完整時,規則自守其間如隱世之修,兩不幹涉;如今被程血衣打開口子,與狂靈之間水火不容的姿態頓時體現,好一場龍爭虎鬥。

規則鬥法,被當成戰場的十三郎倒了大黴,同時得到一個機會。

看到、看懂、看透雙方的機會。

弄清狀況之後,十三郎很快做出決斷:忍,看,學!

忍人之不能忍之忍。

看人之未見之所見。

學世間從無之所學。

劈開肉裂,骨碎經折,肌裏重組,神魂再造,彼時他所經歷的,世間再無第二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