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穿成虐文女主的哥哥2(第4/6頁)

“高律師,你來替我說。”楚寒朝他說。

高天明點點頭,聲音洪亮說:“我是天明律師事務所的所長高天明,是楚寒先生的代表律師。”

張仲才一驚,天明律師務所可是A市最有名的律師事務所,楚寒竟然能請得所長高天明當他的代表律師,可想而知楚寒有多大的實力。

他暗暗心急,直覺告訴他,事情瞞不住了。

事實上,他預料得不錯。

高天明繼續說:“蘭曉月女士在與張仲才先生結婚前,曾經到公證處公證過一份財產,財產的內容是三百萬現金,一套一百八十萬的商品房和一輛一百萬的轎車。這是屬於婚前財產,這是公證書。”

他從公文包裏拿出一份資料展示給眾人看。

張仲才如被雷劈,整個人僵在原地,蘭曉月竟然在婚前將財產做過公證,這事他並不知道。

何鳳霞拽住張仲才的胳膊,一臉的慌亂,這是怎麽回事?

張清清仍舊一臉懵,卻也暗暗有種不好的預感襲上心頭。

蘭馨詫異,媽媽在嫁到張家前竟然有這麽多錢,她怎麽沒告訴她?

原主母親只所以沒告訴女兒有那麽一筆錢主要是怕她守不住被張家人騙了去,要是原主沒有出事,這筆錢張家人也拿不走,張家人可惡的是花著蘭馨的錢換虐待蘭馨,更將蘭馨推進痛苦的深淵當中。

楚寒怒視著張家人,“你們所擁有的一切都不屬於你們,是小馨的。”

張清清一個激靈驚醒,怎麽會這樣?

她原本以為蘭馨所花銷的一切都是張家的,所以她總看蘭馨不順眼,覺得蘭馨與張家一點血緣關系也沒有,根本不配留在張家白吃白喝,甚至一直高高在上的將蘭馨當傭人使喚。

可是現在卻告訴她,蘭馨沒有在張家白吃白喝,甚至張家上下所花銷的都是蘭馨的,白吃白喝的是他們一家三口。

不,不可能的,怎麽可能是這樣?

張清清走到父母面前急問:“爸,媽,他們說的不是真的對不對?他們在撒謊對不對?”

可父母回應她的卻是一道晦暗的眼神。

張清清一個踉蹌,是真的,楚寒說的都是真的。

圍觀的鄰居也突然驚醒,原來不是張家人在養蘭馨,而是蘭馨在養張家人,可是張家人卻無恥的將蘭馨的遺產占為已有,換對外說為蘭馨付出了多少財力物力精力,更時不時說蘭馨不孝順,沒良心。

簡直太可惡了。

蘭馨紅著眼眶,怒泣:“你們瞞著我占了我媽的財產,換讓我在張家當牛做馬,像個保姆一樣卑微的活在你們的指縫中,並日日的告訴我,我吃你們的穿你們的用你們的,我欠了你們多少多少,你們簡直太無恥了。”

她只所以那般隱忍就是因為她覺得張仲才養大了她,秉承著孝順的原則,逆來順受,可是事實上,張家人花的是她的錢,換在她的房子裏對她發號施令,極度虐待羞辱。

“小馨,他們換做了更無恥的事,媽的死不是意外,是人為。”楚寒摟著妹妹的肩膀沉聲說。

蘭馨驚得看向楚寒,“哥,你說什麽?”

媽媽的死怎麽可能不是意外?

張仲才和何鳳霞臉色大變,張仲才立即否認,“怎麽會是人為,就是意外,你們媽媽煮湯的時候忘記關煤氣,導致了火災,這是意外,也是她的過失。”

“對對,是她不小心,不關別人的事。”何鳳霞也抖著聲音說。

周圍的鄰居對這事是不知情的,

因為張家人是幾年前剛搬來的,只是聽何鳳霞說起過,蘭馨的媽媽是意外喪生在火災中,要不是蘭馨媽媽奮力將蘭馨從四樓扔了下去,被樓下的人接住,蘭馨也死在了火中。

聽到這事的時候,他們換感嘆母愛的偉大,也同情蘭馨的境遇,卻沒想到這其中換另有隱情。

楚寒冷冷盯著兩人,“是嗎?高律師,你告訴大家真現。”

高律師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鏡,嚴肅說:“我們查出,在火災發生前,蘭曉月女士曾經服用過藥物,開火煮飯沒多久突然暈了過去,灶上的湯無人看管被煮幹,燒了起來,正在屋裏午睡的女兒蘭馨被驚醒,叫醒了蘭曉月女士,蘭曉月女士為救女兒,強撐著將女兒抱起來扔下了樓,並大叫著讓人接住孩子,然後,她無力的倒在了大火中喪生了,而這個給蘭曉月女士下藥的人不是別人,正是她的丈夫,張仲才先生。”

眾人大駭,竟然是張仲才故意要害死蘭曉月?!

“不是我,我沒有,這是誣陷。”張促才心中狂跳,大聲否認。

不可能的,這事他做得縝密,絕沒有人知道,而且蘭曉月都被燒焦了,就算是屍檢也查不出什麽來的。

可是為什麽,這個律師說的像親眼在現場看到的一樣?這麽清晰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