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22頁)

盧閏英先是一怔,隨即想起了那句話是──不足為外人道也,於是對雅萍道:“把桌上撤下去,在前面聽著,老爺一回來,就過來通知一聲。”

雅萍滿心不情願,很想聽聽水仙之宴,但盧閏英的話又不敢不依,只得幸悻然地走了。

李益等她走後才笑道:“這個小丫頭很喜歡說話。”

“她很精明,也很能幹。話是多一點,但也排遣了我不少寂寞。君虞,你是不是很討厭她?”

李益笑道:“怎麽會呢?我最討厭呆頭呆腦的人,但是有些事不能讓喜歡多嘴的人聽見的,像水仙之宴……”

盧閏英更急了道:“君虞!你快說呀,這兒已經沒有外人,難道對我也不能說?”

李益笑了一笑道:“不錯,你不是外人是內人,因此對你是不必忌諱的。”

盧閏英紅了臉,但急於想聽水仙之宴的事,所以沒有再糾纏下去,靜靜地聽著。

李益見她凝神傾注時,別有一種嬌柔的神態,就像個小孩子在聆聽著遠遊歸來的父兄講著外面世界的見聞,在那幼小無知的心靈中,固然因談話中種種新奇的事物人地感到新奇的刺激與向往,對說故事的人尤其充滿了虔敬。

這使得李益的興趣更濃厚了,一個健談的人,最高興的就是有人熱心地聽他說話。

李益是個口才很好的人,而且比一般人都高明。

讀書的士子一般都可列為兩個通病,長於文筆者訥於言詞,這是苦讀的一型,另一種則是長於文詞而儉於腹藏,這是善於酬酢的一型,這兩種人都是屬於較為有出息的,當然更多的是兩者俱缺的庸才,而最少的就是像李益這樣兩者俱精的幹才。

李益在長安的人緣不算好,得罪過不少人,那是老一輩的居多,因為他們缺少了受批評的雅量,忍受不了一個年輕後進對他們的尖刻譏評,傷害他們的尊嚴。但年輕一輩對李益卻是激賞欽折的多,因為李益確有令人眩惑之處,他的辯才若瀉,胸羅淵博,對聖人之言,也有許多精辟獨到的見解,而且還能引經據典,來支持他的言論,證明他並不是憑空虛構,濫發狂言的。

所以李益在長安仍然能成為一個名士,而且把他的詩文廣為推介流傳出去。尤其是在平康裏巷,紅粉青樓之中都把那些別具綺思的詩詞寫在扇葉上,繡在羅帕上。

一個粉頭兒,如果不得李十郎的一首新詩,就是庸俗脂粉,為雅士們所不屑一顧者,往往有很多名媛為了增添身價,千方百計而求得一詩者。

這是李益來到長安,揮霍金盡,遷到新會裏後那一段日子的事,他省了客棧裏的大筆開銷而酬酢依然,有些紅歌伎還私下拿出體己錢去求得一詩的。

因為這緣故,才使李益在脂粉隊裏成為貴客,也因為這緣故,使他對少女的情懷了然如視。

因此他敘述水仙之宴時,也就更形精采了;對太子府中的景物陳設以及那些伶人歌姬的情態姿容他都能作極為生動的描述。

這讓盧閏英更為傾倒了,她家有錢是不錯的,但是在河西邊鎮之地,即使他父親是節度使,為一郡之首,可是跟長安一比,又差得很多。

李益能叫出名目的東西,她連見都沒見過,那就要問,問了李益就要講解因此他笑道:

“閏英!像你這樣打岔下去,什麽時候才講得完?”

“講不完就慢慢地講,我可不能聽漏一點。”

“姨丈快回來了。”

盧閏英看看銅漏,笑道:“還早;至少還有一個時辰,他既然要邀人回家吃晚飯,就不可能回來太早。”

李益也知道,姨丈必然是有要務處理,所以才會在人家裏耽得很久,又怕冷落了自己,才吩咐留飯,而且邀人回來晚餐,那時所談的必然是自己能參與的,因此也必須把一些屬於他工作上的機密事務談論完畢,不會回來太早。

不過李益有他自己的打算,對這個表妹,他是千萬分的滿意了,看來婚事也不會太多的礙難,只苦在自己能留在長安的時間不多,他要盡快地趕到鄭州上任去。

一郡的主簿業務很重要,不容久懸,而自己是初放新職,更不能延誤的。

在長安,只有三五天逗留,在這三五天中,他必須要把事情敲定,而敲定一件事,並不太容易,尤其是表妹現在的門第家世,再加上她本身的姿色才具,正是萬家爭取的對象。

李益更明白,除了表妹的一心癡戀外,他的條件不算太好,最多再加上姨母的一點私心,要敲定這頭親事,他必須得要多做一點。

當然,這要做得自然,他必須要細心安排一個情景,使盧閏英自己慢慢地投進來。

就像小時侯設阱捕雀,陷阱是固定的,雀鳥卻是飛動的,以呆板的陷阱去捕捉飛雀,必須要費點心思安排,雀鳥很容易受驚,一個少女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