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蘿蔔

張恒最終比原定計劃提早了一天來到林肯縣的縣城。

遇到法警的那晚,他向對方請教了一下騎術基礎,莫頓的耐心很好,不但有問必答,而且還親自示範給他看,順便糾正了他的一些錯誤姿勢。

於是張恒終於結束了自己之前盲人摸象的學習過程,整個教學一直持續到後半夜,可憐的法警沒想到自己竟然為了一碗玉米糊付出了這麽大的代價,搞得第二天早上兩人分手的時候他因為睡眠不足還一直在打著哈欠。

之後的時間裏張恒一邊繼續趕路,一邊也順帶著在鍛煉自己的騎術。

當然該腰酸背痛還是會腰酸背痛,有些事情不是你知道原理就能立刻改變的,適應本身就需要過程。

不過好消息是張恒的騎術的確是在不斷進步中,盡管技能面板沒有什麽變化,但是他能親身感受到這種進步,至少現在的他一些基礎動作做起來已經沒有什麽問題了。

張恒順便也給自己的第一匹馬起了個名字——蘿蔔,畢竟總是掉毛馬掉毛馬這樣的喊也不太好。

他在中途按照計劃進行了一次補給,之後再沒有意外,順利到達了目的地。

林肯縣的縣城看起來還是挺熱鬧的,光是面積就比他之前去的兩個鎮大不少,聽說附近有兩個礦區,還有許多農場,因此生活在這裏的居民有不少,縣城裏銀行、電報局、雜貨鋪、旅店、酒吧更是一個不少,甚至還有學校、報社之類的地方,作為定居點的話倒是還不錯。

張恒從蘿蔔的背上一躍而下,拍了拍身上的灰塵。

這一路上他可以稱得上是風塵仆仆了,六天時間,有五個晚上都是在野外度過的,玉米糊也吃的快分不出什麽味道了,現在無論是定居的事情,還是尋找幸運馬蹄鐵的事情都被他暫時拋在了腦後,最要緊的就是先找個地方洗個熱水澡,順便大吃一頓。

不過在此之前,他還有點小問題要解決。

他剛進城鎮沒多久,就感受到了沿路淡淡的敵意,一個坐在自己房門口曬太陽的老頭,一看到他就沖著地上吐了口口水,那口口水好死不死正落在蘿蔔身前不到兩步遠的地方。

另外還有兩個原本靠在馬廄邊打量過往姑娘的牛仔吹了聲口哨,其中一人開口道,“嘿,東方小子,你最好從哪裏來就滾到哪裏去,這裏不歡迎你。”

這樣的情況他在之前的小鎮上就經歷過一次了,並不陌生,而張恒的解決辦法也很簡單。

他直接拔槍打掉了不遠處那個老頭的氈帽。

後者愣了下,隨後立刻開始破口大罵了起來,什麽汙言穢語都罵了出來,直到張恒又打碎了他手裏拿著的杯子,他才像是被人突然扼住了喉嚨一樣,閉上了嘴巴,一張老臉憋的通紅。

那兩個牛仔顯然也沒想到來者這麽囂張,連爭吵都沒有一言不合直接拔槍出來。

等他們也急急忙忙拔槍的時候,張恒手中的第二把左輪手槍卻是已經指向了他們。

“如果我是你們,就趁著太陽還沒落山再去酒吧裏喝上一杯,畢竟人生苦短,沒人知道下一刻會發生什麽。”

兩個牛仔互相對視了一眼,盡管眼神中滿是不甘,但最終還是識時務的退到了一邊去。

隨後張恒又看向那個曬太陽的老頭,“嘿,看樣子你要換個新杯子了,希望下個杯子陪你的時間能長一點。”

後者被這句話氣的青筋直跳,連帶著手臂都哆嗦了起來。

然而因為現在槍口就指著他的腦袋,他就算再怎麽氣憤,也沒法開口說一個字。

不過就在這時候,卻是有另一個聲音開口了。

“你已經得到了你想要的東西,現在,能把武器收起來了嗎?”

那是一個年齡大約在五十歲左右的中年人,穿著一件臟兮兮的襯衫,身上還散發著淡淡的酒味,如果不是他胸前那枚同樣看起來灰蒙蒙的警徽,大概會被人當做一名流浪漢。

不過他是從警局走出來的,不出意外的話應該就是這裏的治安官了。

盡管眼前的中年酒鬼和張恒之前在戈壁遇到的莫頓都算是法務人員,不過兩人還是有點區別的,治安官通常也被稱之為警長,是由城鎮選舉出來的維持一片區域安定的人,有時候還會兼職當地的法官,舉行審判。

而法警也叫執法官則通常隸屬於聯邦,平日裏的主要工作就是追捕或押送逃犯。

兩者一屬於地方,一屬於聯邦,當然主要的工作性質都是為了保持一片區域的穩定,懲惡揚善。

張恒眼見林肯縣的治安官已經出面,也很幹脆的收起了手槍。

他來這裏是為了定居,而不是挑事兒的,惹了普通人還好說,如果真的激怒了此地的治安官,那也只能掉頭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