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代體依存者(第3/3頁)

這麽說,喜裏川正人沒有利用地下組織。那他又是怎麽……

牧野醫生皺著眉頭說道:“你看,所謂的Ⅱ型代體依存者,是把自己的意識傳輸到別人的身體裏去,對吧?身體裏邊的意識到底是本人的,還是代體依存者的呢,是很難判斷的。當然,如果仔細調查,也會發現奇怪的現象。例如大腦裏有傳輸過意識的痕跡,代體利用者名單上卻沒有他的名字。不過話又說回來,就算有這樣那樣的證據,也無法斷定某人身體裏的意識就是別人的。這是為什麽呢?因為關於我是誰這個問題,完全屬於主觀領域裏的事情。如果本人堅稱自己的意識就是這個身體裏的,別人也沒辦法。DNA鑒定什麽的根本解決不了這個問題。我就說結論吧:意識一旦進入別人的身體,警察也沒有辦法。”

“把意識傳輸到代體裏馬上就能水落石出!如果是別人的意識,頭部3D顯示器就會顯示出別人的面龐。這不就是證據嗎?”

我期待著牧野醫生對我的話表示贊成,沒想到他卻不以為然地說道:“事實上,你說的這個方法本身也是有問題的。咱們先不說那個,這種情況最麻煩的事情還不在那裏。”

“您的意思是……”

“就算能用你的方法確定了代體依存者,又該怎麽處理他呢?”

“根據法律規定,把代體依存者的意識刪除。”

“那樣的話,沒了意識的身體,不就成了空殼肉體了?他的意識早就被消滅了,他再也睜不開眼睛了。”

“……這倒也是。”

“如何對待這個永遠也睜不開眼睛的空殼肉體呢?當作垃圾處理掉?可是,雖然沒有意識了,可肉體並沒有問題,也不能算是腦死亡。根據現有法律,不能說那個人已經死了。因為法律規定,肉體的死亡才是那個人的死亡。意識雖然沒有了,但只要他還在呼吸,人權就應該得到保障。當然,在滿足親屬同意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得到安樂死的許可,但是,如果找不到他的親屬呢?法律規定,第三者是不能隨便處死任何一個活著的自然人的。那樣做是侵犯人權。那麽就讓那個沒有了意識的身體繼續活下去?在哪兒活著?活到什麽時候?為什麽活著?費用由誰來負擔?”

我連一個問題都回答不了。

“Ⅱ型代體依存者就是潘多拉的盒子。一旦不小心打開了,各種難題就一下子被放出來,想收拾都收拾不了。所以呢,關於這個問題誰都不想觸碰,這已經成了一種默契,誰都閉上眼睛裝作看不見。”

“……現在也有Ⅱ型代體依存者利用搶奪來的別人的身體活著,而不受到任何處罰嗎?”

“我們能做的,只能是把監視的眼睛睜得大大的,防止出現新的犧牲者。內務省也有專門應付這個問題的職員。”

我想起來了。

“莫非那個禦所歐羅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