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4/5頁)

何茹媲從不做飯給霍九建吃,也不會幫他洗衣物,因為她是高貴的,更重要的是,霍九建根本舍不得讓她動手,反而為她做飯洗衣,去餐廳約會時尤其體貼,開門、拉座椅、脫掛外套、盛湯夾菜,無微不至的細節每次都令在場的其他女孩既羨慕又嫉妒,更令她們的男朋友既慚愧又郁悶。而他每天騎自行車去理工大學接何茹媲上下課的行為,也一度使得許多“有車”的男生恨不能將自己的自行車碎屍萬段,甚至由此引發了一股廉價轉讓自行車的狂潮。

霍九建全身心投入,用盡一切溫柔,因為這是他平生談到的第一個女朋友,是一場已經發芽開花等待結果的名副其實的戀愛。他與何茹媲的戀情像偶像劇一樣在校園裏流傳開來,成為同學們茶余飯後的談資,還被添油加醋地描繪出一段段膾炙人口的“佳話”,比如:

何茹媲在桌前正襟危坐,霍九建雙手托著餐盤,碎步進屋,在她面前單膝跪下,一臉虔誠地將盤子高舉過眉,和聲細語道:“請用飯。”

在鄭能諒看來,這個足以令每一位女權主義者亢奮不已的“舉案齊眉”男性版未必純屬虛構,因為為愛癡狂的九哥早已從“力拔山兮氣蓋世”變成了“簾卷西風,人比黃花瘦”,甚至還親自動筆以詩詠志,那是他有生以來的第一首詩,發表在309宿舍谷二臻的床板背面,比抽屜文學更隱秘,比廁所文學更直白:

她是公主,我會像騎士一樣保衛她

她是神女,我會像信徒一樣供養她

她是世間最可愛的姑娘,我會像護舒寶一樣呵護她

新學期第一次來串門的秦允蓓看到這首詩,大為感慨:“真沒想到,連九哥都開始寫詩了,還從猛男變成了暖男,愛情真的會讓人忘掉自我呢。”

“可是,忘掉了自我的我,還是我嗎?”鄭能諒的語氣中透著一絲憂慮,“現在九哥成了舉例的對象,成了學習的榜樣,卻不再像從前的九哥了。”

“難道像八哥?”秦允蓓開玩笑道。

鄭能諒沒有笑,輕輕嘆出一口氣,道:“我擔心他女朋友喜歡的只是這個他,而不是真正的他;或者喜歡的只是這種感覺,而根本不是他。”

“好深奧的樣子,”秦允蓓最怕搞腦子,馬上岔開話題,“聽說他那女朋友是個超級大美女?一來就把你們整座樓迷得神魂顛倒了?”

“還超級賽亞人呢!江湖傳聞要打折扣的,我覺得她長得還可以吧,氣場比較強罷了。”鄭能諒輕描淡寫地評價道。

秦允蓓直接問重點:“那跟我比怎麽樣?”

“不是一個類型的怎麽比?她充其量不過是個女神,你可不一樣。”鄭能諒端起水杯,掐住了下文。

“我是什麽?”秦允蓓急忙追問。

“超級女神……經。”

“想死了你!”秦允蓓手臂疾伸,在他胳膊上一擰,痛得他嗷嗷直叫,幸虧他穿著長袖,不然又要闖入盜格空間。

“這是褒義詞啊!”鄭能諒辯解道,“要知道女神只要長得漂亮就行了,可女神經還要具備一定的幽默感和趣味性,是女神的升級版,可遇而不可求呢。”

秦允蓓才不上當:“少來這套,不就是拐著彎兒罵人不漂亮嗎?”

“非也非也,顏值還是硬指標之一,漂亮又幽默的才叫女神經,不漂亮的只能算神經,沒有女。”

“你這家夥,老是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以後幹脆叫你鄭胡扯算了。”

“什麽邏輯?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不是應該簡稱‘一本道’嗎?”

“哈哈哈,說不過你,以你這口才和機智,應該去競選學生會會長。”

“別逗了,學生會會長什麽時候需要口才和機智了?不都是靠人脈與厚黑的嗎?”

“嗨,這些名利場上的事你們男生最在行,我可不懂,我們女生只對好男人感興趣。”

“名利場的事與我無關,好男人的問題我也不懂,怎樣才算好男人呢?”

“九哥這樣的就是典型的好男人咯,其實女孩們的理想愛人差不多都一個樣。”

“千人一面?那我回頭得到九哥身上抽一管血來。”

“幹嘛?”

“用他的基因克隆好男人啊,申請專利、批量生產、獨家銷售,賣給全世界女人當老公,發財了!”

“虧你想得出來!我的意思是說,他這種像地球繞著太陽轉似的在女朋友鞍前馬後服服帖帖的狀態,是最討女生歡心的。”

聽了她這句話,鄭能諒忽然收起嬉笑的嘴臉,緩步走到窗邊,以一種哲學家的目光凝望著遠方影影綽綽的終南山,幽幽道:“在大多數男人的一生中,這種狂熱的舉動也許只會出現一次,而且往往不是時候。”

“呃,”秦允蓓對這個轉折不太適應,愣了愣,道,“這和我那句話之間有什麽直接聯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