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 科技流(13)(第3/6頁)

洛林否定道:“看到藏寶圖的旅行者,一般會抹去那個胎記的,那是放在基因外緣的,而且每一代的旅行者後裔,只會有一個人遺傳到這個胎記。”

黃宣偷眼看向謝郝,見他與幾個美國政客交談正歡,搖頭問道:“我記得他是迪拜酋長?迪拜有多少個酋長。”

“一個。”洛林早就搜索過資料,將能量屏放在黃宣面前,道:“迪拜酋長國是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一員,謝郝是迪拜酋長,並且是阿聯酋的副總統兼總理。”

黃宣再看謝郝旁邊的紐約州政客,突然明白美國人的驕傲在哪裏了。

……

伯吉斯在幫“俄亥俄尖叫”放松,這匹棕色的大馬看起來並沒有沮喪的樣子,也許它還不明白什麽是沮喪,但冠軍先生顯然不很高興,看見黃宣也只是打了個招呼。

黃宣輕輕的點點頭,就走去飛電的那一邊。兩歲的馬駒尚沒有到達它的巔峰期,在純種馬比賽中,3歲馬通常是最常見的,但並不是最強的,因為馬匹3歲就到達了成熟期,可以進行配種,因此想要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馬主總是希望賽馬在3歲時就獲得好成績,然後就能夠坐享其利了。

飛電的體型要比赤兔小的多,但也比旁邊的純血馬大上兩圈不止,它的肩高與黃宣個頭相當,如果騎上去的話,身材瘦小的伯吉斯只能搭到黃宣的胸口。

黃宣小心的整理了馬鞍,這是典韋教給他的,若是馬鞍下有小石子或其他的東西,人坐上去之後,馬會很不舒服,這個時候的操縱性極差,甚至可能將主人從馬鞍上顛下來。

而中國軍隊習慣使用騸馬的原因正是公馬性烈。其實使用騸馬本身是沒有問題的,蒙古人養馬也習慣在馬匹一二歲時早去勢,這種馬驍勇健壯,只是漢人本身不養馬,更沒有如蒙古人般將好馬留作種馬的習慣,將軍們的急功近利讓半個中亞的馬群整體退化,至今也無法恢復。

伯吉斯窺了黃宣一眼,不屑之情溢於言表,賽馬之道,3分騎師,6分馬力,要說1000公尺比賽,一匹2歲口的重型馬能勝過日蝕短途馬王,他是無論如何也不相信的。

以他的知識而言,這的確是不可能的。

洛林給出的勝率只有7%,飛電還沒有長大,何況黃宣也只是剛剛學會騎馬而已。

不過,小黃同學當然不會讓他的1億美金打了水漂,雖然大度的輸掉1億美金很有氣魄,但也容易被人視作智力低下的代表,所以他一邊梳理著飛電的鬃毛,一邊就對洛林道:“幫飛電來點反重力,一點點加上去,可別被別人發現了。”

“沒問題。”洛林實際上是個喜歡作弊的家夥。

黃宣同樣喜歡作弊,他心裏沒有一點愧疚的看了伯吉斯一眼,又道:“如果馬速過快,我不會從馬上掉下來吧。”

“我可以為你加上一些磁力吸附,不會有問題的。”美金就是能源,如果洛林再聰明一些的話,他也會有思維定勢的。

催促的梆子聲響了起來,黃宣將收拾幹凈的馬鞍重新披掛在飛電身上,這是個技術活,好在有工作人員幫手,才不至於丟醜。

再次騎上馬的時候,一身騎士服的黃宣也很有些“黃馬王子”的樣子,他緩緩的向起跑線駛去,一個穿著紅色工作服的年輕人跑了過來,大聲對黃宣道:“黃先生,馬會最後統計,閃電與俄亥俄尖叫的賠率是1賠1.5,現在外圍一共有6000萬美金下注。”

看起來,赤兔的勝利對賠率造成了極大的影響,不過黃宣更關心飛電的名字——能把它翻成“閃電”的人,也真是省心。

在場的人稍稍增多了一些,大都是原本不喜歡賽馬的家屬。賽馬原本只是聚會的一個借口而已,而有妻子或者兒女作伴,往往會讓聚會氣氛顯的親切一些,所以很多人會將時間放在冷餐會上,而不是賽馬場上。

不過,美國人是喜歡數據的,就像是ESPN轉播賽馬,也總是整出些某某記錄的噱頭,若非如此,一次只要1分鐘的沖刺,很難引起電視觀眾們的興趣。

漆成灰色的柵欄擋在起跑線前,黃宣探頭看去,很容易就發現又跳又叫的嘉拉迪亞,她的提包也不知丟去了哪裏,淡黃色的坎肩被拿在手裏當作小旗揮舞著,遠遠的看去,有如起舞的孔雀。

伯吉斯的臉色很不好,作為一名平地騎師錦標賽的獲勝者,僅僅是參加這樣小型的賽馬比賽本身就是很掉份的事情,何況他還在騎著“俄亥俄尖叫”的時候輸了,那可是日蝕馬王!然而,第二場的加賽對他而言,也只能算作是置之死地而後生,若非鮑勃以力相迫,他是無論如何也不會答應的。

一場3000公尺的比賽是很疲勞的,特別對於馬匹而言。

黃宣高昂著頭,俯視著周圍的參賽者,飛電是一匹小公馬,比起赤兔的驕傲,它有著更強的烈性,即便是在欄杆中,它也會下意識的驅趕其他的馬匹,在馬廄中,它就是1匹馬占著5匹馬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