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4/5頁)

 

沃爾夫岡的委員會運行得很好,但教授本該把這兒抓得更緊些。沃爾夫岡讓他的老板莫斯哈·鮑姆當選副主席,嚴肅地要求他提出建立一個永久性政府的草案,然後便撒手不管了。

 

那些忙碌的老兄分成幾組,當真開展制定政府草案了。或在卡耐基圖書館研究政府形式,或召開小組會議,常常三四人一組(小組規模很小,單憑這一點,要是教授知道了就肯定會擔心)。

 

議會在九月初開會,準備批準幾項任命,選舉更多代表全月球的議會會員,鮑姆同志擊槌宣布開會,沒等休會便將自己這一夥選進了議會,並通過了一項決議。

 

緊接著,我們眼睜睜看著整個議會成了一個被分成幾個工作組的制憲議會,過去那些研究小組則成短命的擺設。

 

我想教授一定大為震驚。但他沒法取消它,因為一切都是按照他親自寫的法規合法操作的。他趕去新利恩(議會在那裏開會),像平時一樣和顏悅色地發了言,只是淡淡地對他們正在做的事表示懷疑,沒有直截了當批評他們大錯特錯。

 

優雅禮貌地謝過他們之後,教授開始一步步將他們提出的草案撕得粉碎:“同志們,像火和核聚變一樣,政府是個危險的奴仆,也是個可怕的主人。你們現在享有自由——但願你們也能保持自由。但請記住,你們可能會很快失去自由,不是因為某位專制的暴君當政,而是因為你們自身的原因。制憲工作一定要慢慢來,好好考慮每句話可能帶來的後果。如果現在的成果是十年研究得出的,我不會介意——但實際上還不到一年,對此我感到非常驚恐。

 

“不要輕信顯而易見的事物,對傳統也要持懷疑態度……因為人類過去的歷史上並沒有很好地解決政府這一問題。舉例說,我注意到有份草案提議成立一個委員會,將月球分為若幹個議會區,根據人口,不時地調整每個區的議員人數。

 

“這是傳統的做法,因此應該對這種做法持懷疑態度,采取‘在未證明其清白之前應視為有罪’的謹慎態度。可能你們會以為這是劃分選區的惟一方法,但我現在就能提出好幾種不同的辦法。一個人住哪裏,其實一點也不重要。我們也可以根據一個人所從事的職業來劃分選區……或是按照年齡……甚至可以按照字母排序,甚至可以不分選區,視月球為一個整體,從中挑選議員——不要以不是每一位候選人都為整個月球上的人所熟悉為由反對這個提議,恰恰相反,對於月球來說,這樣說不定更好。

 

“我們甚至可以考慮選那些得票最少的候選人當議員:不受歡迎的人或許正是可以幫助我們擺脫專政的最佳人選。別急著否定這個主意,僅僅因為看起來很荒謬——好好想想!在歷史上,獲得絕大多數人支持的當選政府有時一點也不比公然實行專制的政府好,甚至還差得多!

 

“當然,就算你們一心想要代議制,仍然有比按地區劃分選區更好的辦法來達到這個目的。舉例說,你們現在每一位代表一萬人,一萬人中大概有七千人有選舉權——而你們當中有些只是以微弱多數當選的。設想一下,如果不通過選舉,換一種方式如何呢?比如說,有四千名公民簽名支持即可當選。這樣他就代表這四千人,跟現在的選舉不同,這四千人全部都是支持他的,不存在一個並不支持他的少數派。不支持這個人的選民則可以挑選他們所支持的人。這樣一來,所有的人都有代表他們利益的議員。也可以這樣:一個擁有八千名支持者的人可以在議會中有兩張選票。這麽做有困難,會遭反對,需要可實行的步驟,有很多很多問題需要解決。但我們一定可以解決……這樣就可以避免代議制政體的痼疾,避免少數人的抱怨——他們抱怨得一點沒錯!以前那種選舉法,確實剝奪了他們的選舉權!

 

“但不管我們怎麽做,都不要讓過去的歷史約束我們。

 

“我注意到有一個提案建議議會能夠分成兩院。非常好——對於立法來說,阻礙越多越好。但我們不要遵循傳統。我建議一院管立法,另一院單管法令的廢止。只要有三分之二的立法議員贊成,法律即可通過……而另一院只要有三分之一的議員通過,便可廢止一項法令。很荒謬,是嗎?不。如果一項法案還不能博得你們之中三分之二人的同意,那就顯然不是一項健全的法律。反過來說,如果有三分之一之多的人不贊成一項法律,那麽這項法律撤銷了豈不更好嗎?

 

“具體制定憲法時,我懇請諸位,千萬不要忘記否定的重要性!要強調否定!讓我們在我們的憲法上添上否定的內容,把永遠禁止政府做的事一樁樁一件件全都寫進去:禁止強征人伍支,我們怎麽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