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1章 股權之爭(第2/2頁)

這一點,也很好理解。

親兄弟,明算賬,何況只是公司合夥人呢?

把公司的總投資一算,然後分成若幹股,每一股定為多少錢,打個比方說,每一股是一萬人民幣,總投資10億,那就是10萬的總股本。

五個股東,每人出資購買這些原始股,十億就是十萬股。

誰投資一億就是一萬股,占股比重為10%。

以後,公司需要追加投資,打個比方,需要追加十億投資,那就是增加十萬股。

原始股東擁有優先購買權,也可以選擇不買,但因為總股本增加了一倍,如果某股東不追加投資,那他的股權比重,就會被稀釋一半。

這種股權稀釋的情況,在公司融資過程中表現得特別突出,每次融資,如果沒有簽訂反股權稀釋協議,那麽股權比重都會被稀釋一部分。

而公司的分紅,都是按照股權的比重來分配的,你有多少股就分多少紅。

所以,一般來講,股東都會相應的追加投資。

如果真的有大部分股東無法承受新的投資方案,那這個方案能不能通過,也是個未知數了。

和人合夥開公司,帶來了資金和資源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少的煩惱。

楊飛提出來的分配方式,大家都沒有異議,一致贊同通過。

陳韶華為了搶占先機,大聲說道:“我們大概需要投入30億左右,那就先投入30億資金,以一萬為單位,算30萬股。我投資15億,占50%!其它的,你們四家看著辦!”

楊飛淡淡地問道:“華少,你說的30億,是美元,還是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