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兄弟不分杯(第2/2頁)

那是不可能失敗的。

“哥,你要不要試試手?”楊飛知道哥哥愛車,也考了駕照,刑警隊的人,幾乎個個都會開車,有時出任務,開車是必須的。

楊軍倒有些心動,跳上車,看了一下,就熟練的操作起來。

“哥,我給你買輛新車。你平時上下班也方便,爸媽也搭著享福。”

“我要開車,隊裏有的是車,我只是沒有公車私用。”

這話倒是不假,刑警隊的車,是同部門最多的。

到了公安局,楊軍熄了火。

“哥,你真不考慮換個單位?”

“我說過了,我就喜歡當警察。你顧好自己就行,家裏有我。”

楊飛心想,哥喜歡當警察,那就讓他當好了。

他心裏卻下定了決心,一定要從側面幫助哥哥上位,不能再讓他再幹一輩子刑警了。

楊軍下車,走到門口,又回過頭來,朝楊飛揮了揮手。

楊飛這才開車離開。

公司本部,只有蘇桐和向巧兩個人。

現在雖然還沒有開展更多的業務,但每天的事情,其實還是蠻多的,底下有七百多個人要管理,這七百多人的行程路線,每天的收款、對賬,還有各項報銷的核對,以及七百多人在外面的吃住行,都要蘇桐和向巧去安排。

向巧來了之後,晚上就和蘇桐一起在公司搭鋪睡覺,楊飛仍然回宿舍。

他家裏的房,是兩室一廳,父母一間,他和哥哥睡一間房,擠擠巴巴的,現在哥哥有了女朋友,家裏就更不方便了。

哥哥單位還沒有分房,仍然住在家裏。

楊飛就想著在外面買套房。

九三年的南方省,商品房還是個稀罕物。市民大都有固定工作,要麽是單位分房,要麽是集資建房。

其實,早在八四年,南方省就開展了住房制度改革,在住宅建設中引入了商品房概念,當時一套房的價格,在三千塊錢左右。

然而,八四年的三千塊錢,對每個月只有幾十塊錢的工人來說,無疑於天價。

時間來到九三年,工資高了不少,但商品房的房價也水漲船高,一套房要幾萬塊,仍然是拿著三、四百月薪的工人無法仰望的。

這個房價對楊飛來說,卻實在是太便宜了。

萬華大廈附近,就有一個商品房小區,房子去年就建好了,還沒有賣完。

楊飛去看了兩遍,覺得這小區的環境和位置,都符合自己要求。

離開公安局,楊飛開車到皇家花園售樓部,問工作人員,有沒有四房以上的大戶型。

結果,工作人員告之沒有,只有五十平米和八十平米兩種戶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