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八一章 陳強教你打籃球(3)

活塞隊主教練卡特-班尼特坐在板凳席上,不知道該說些什麽,而活塞的隊員們也是一臉不知所措的樣子。他們在賽前可未曾想過,第一節比賽會打成這個樣子。

活塞隊在第一節得了15分,這算是一個比較正常的得分,一節15分,那麽一場比賽就是60分,在四十年代初的籃球運動當中,如果球隊在一場比賽裏能夠得到60分的話,算是平均以上的進攻水準了。

再考慮到新規則下只有24秒的進攻時間,這使得球隊的進攻變得倉促,進攻的成功率也會有所下降,在這樣的情況下,一節比賽能夠拿到15分,應該算是表現的比較優秀了。

可以說第一節拿到15分,活塞隊也算是展現出了自己的進攻水平。如果放在平時的話,無論是主教練卡特-班尼特,又或是活塞隊的球員,都應該對此感到滿意才對。

然而尼克斯第一節的27分,卻讓活塞隊怎麽也滿意不起來。尼克斯隊的這個得分代表著活塞隊在防守一端,已經被尼克斯完全打爆。

如果是放在未來的NBA裏,第一節拿到27分也算是一個比較合理的成績,特別是二次進攻改到14秒以後,單節30分以上已經成了各支球隊的常規操作。

然而這畢竟只是1942年,單節27分的成績,的確是太令人感到吃驚了,在原來那種籃球規則之下,進攻是如此的拖拖拉拉,做到單節27分,跟現在一節比賽拿到50分的難度差不多。

而更重要的是那12分的分差!

相差12分,四個三分球就能追回來,麥蒂用35秒還能多賺一分回來。然而在1942年,12分已經是一個無法逾越的差距了,就算給你三節的時間,都未必能追回來12分。特別是在老的規則之下,進攻時間沒有限制,如果某支球隊獲得了12分的領先優勢,肯定開始拖延時間,想方設法的不進行進攻,好將這12分的優勢保持到比賽最後。

此時此刻,第一節比賽才剛剛打完,活塞隊就挖了一個12分的大坑,很多球員們都已經感覺到勝利無望,落後了整整12分,這場比賽是輸定了!

而作為活塞隊主教練的卡特-班尼特,腦子裏想到的要比球員多的多。

“都是因為那種運球快速向籃下沖的戰術!這個陳強,怎麽想出了這麽奇怪的打法!讓他要把籃球變成短跑麽!”卡特-班尼特心中暗道。

卡特-班尼特還不知道該用什麽語言去形容“快速突破”的戰術,他只能將其稱之為“運球快速向籃下沖”,但是作為籃球教練,他卻早已經敏感的察覺到,活塞隊的防守之所以被尼克斯打的千瘡百孔,就是因為尼克斯使用的這種新戰術。

“紐約人竟然想出了一種新戰術,那麽我該怎麽辦?”卡特-班尼特皺起了眉頭,一時之間,他竟然完全想不出來應對的方法。

以未來的水平看,四十年代的籃球教練也是真的菜,那個時代的籃球教練更偏向於日常的訓練,而不是戰術。所以在遠古時代的籃球運動中,戰術是十分落後的,戰術的開發也是十分落後的,很多時候戰術的進步遠遠跟不上球員研發新技術的程度,這也導致了很多新的籃球技術,因為沒有合適的戰術搭配,無法在比賽中發揮出應有的效果。

也正是因為籃球戰術體系進步緩慢,所以大部分的籃球教練寧願墨守成規,他們不願意讓球員去創造新戰術,也不願意讓球員去嘗試使用新戰術。

在“紅衣主教”奧爾巴赫之前,籃球的戰術體系幾十年如一日的沒有改變,球員所使用的技術也是幾十年如一日的沒有改變,唯一有進步的,就是球員的身體素質,隨著籃球運動員身體素質的提升,球員也變得更高、更快、更加強壯。

未來的NBA,差不多五六年就會進行一輪新的戰術體系的革新,比如過去的五六年,勇士隊那種小球打法算得上是NBA聯盟當中的主流;而再朝前推五六年,熱火三巨頭的模式引領風騷,NBA的主流戰術體系也是圍繞這種多巨頭模式進行的;再朝前推五六年,湖人OK組合的時代,超級中鋒加超級外線的雙人組合,是當時的主流戰術體系……

可是在籃球發明的前五十年裏,戰術體系的發展是極其緩慢的,在那個時代,如果規則上沒有大變動的話,籃球運動的戰術體系只會原地踏步,不會有任何的進步。

這也是在那個時代的美國,籃球幹不過棒球和橄欖球的原因,人家棒球和橄欖球都是在不斷的更新和發展戰術體系,唯有籃球沒有任何改變。

同時這也是籃球幹不過足球的原因之一,早起的足球,戰術體系也是很多變的,1932年奧運會的足球,和1952年奧運會的足球,完全是兩種不同的運動,即便期間爆發了二戰,但是足球運動仍然在大步向前。而籃球的話,1932年奧運會的籃球比賽和1952年奧運會的籃球比賽基本沒有什麽區別,都是一樣的無聊,都是那種一場比賽二三十分的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