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無理賭局

任憑點唱機熱力四射地唱著《Sexy Back》,十號酒館卻忽然安靜了下來。

所有人都圍著屋子正中那張圓桌,眼睛放光,嘴巴緊閉,集體呈現出一種被人下了“降頭”似的愚蠢表情,愣愣地望著桌子上的那些東西。

那些東西我上輩子沒見過,下輩子估計也不會有機會見。

如同楚漢河界,一桌之隔,似乎正在與所有酒客對壘的人,名字叫斯百德。

在十號酒館,除了各種各樣的酒以外,最不缺的就是各種各樣奇怪的人,但就算把大家集合起來搞個競賽,斯百德也足以穩保前三不失。

總體而言,他是個美男子,盡管先天條件跟酒保約伯相比還差一兩個等級,但他勝在形象出位:鋥亮的光頭上寸草不生,鷹鉤鼻,在氣溫平均三十五攝氏度的六月中,他也每天三件式西裝配正式領結,前襟胸兜裏還永遠放著一塊粉紅色的手帕。

在這間重建沒多久就顯出末日之態的酒館裏,他兩個月前的某夜從天而降,簡直就像在豬圈裏出生的黃金聖鬥士。

此刻他臉上露出愉快的笑容,似乎對大家的反應十分滿意,他的手拂過桌上的東西,問我:“決定了嗎?”

我十分娘兒們地咬住了嘴唇,仿佛馬上就要經歷一陣分娩般的劇痛,微微俯下身,凝視桌面,企圖用意志力一舉突破斯百德設置的陷阱。

但我很快意識到,意志力從沒幫我幹過什麽好事兒,要說到助人為樂,恐怕還是吧台後的酒保約伯比較可靠。

我打了一個暫停的手勢,擠出人群回到吧台,身後傳來人們不滿的噓聲,這些死愛湊熱鬧的就是唯恐天下不亂。

約伯在埋頭擦那些永遠也幹凈不了的杯子,仿佛對酒館中心轟轟烈烈發生的一切都毫無感覺。我拍拍他:“這事兒,你怎麽看?”

他擡頭看了我一眼:“幹嗎問我?”

我低聲下氣:“你見多識廣,你看了那兩件東西沒有?”

約伯把手裏的杯子放回杯架,站起來爬上吧台,就這麽遙遙地、居高臨下地看了一眼,然後爬下來對我說:“真的。你死定了。”

這六個字把我說蒙了。

真的。

十三顆金絲成串的極品血天珠。

巴掌大的老坑玉綠佛。

紅得像白雪公主的嘴唇。

綠得像白雪公主老公的帽子。

這些東西隨隨便便地放在兩張揉皺的餐巾紙上,剛才斯百德把它們掏出來的時候,那馬虎勁頭還不如懶漢掏耳朵。

我不懂天珠,我也不懂玉,但我有基本常識——如果是真的,那這樣成色的兩樣東西,隨便就能把十號酒館買下來。

我緩慢地走回桌子旁邊,沉思了一會兒,問斯百德:“這是你最後的局嗎?”

這個問題我很久前就想問了。

兩個月前的某一天晚上,斯百德第一次來到十號酒館,他要了最貴的純波本,喝得又快又開心。給錢的時候,他非要把一百的鈔票說成二十不可,收錢的人表示反對,他不惜與之翻臉。於是約伯立刻將他視為平生知己,兜著他的肩膀周遊酒館,帶他去和所有人寒暄,每說一聲hello,斯百德就請整個酒館的人多喝一巡酒。大家都知道這是生意,不是友誼,但也不妨礙每個人都馬上和他熟起來。

從那之後,他每天都準時到十號酒館報到。有一天,他號召大家玩一個小遊戲。

“喏,我有一支鋼筆,筆尖是純金的。”

他一邊說,一邊把那支鋼筆放在桌子上,然後指指花爺——十號酒館最窮的一個酒客:“你有什麽?隨便拿一樣出來。”

花爺除了腳上那兩只長得還略微不一樣的拖鞋,全身上下沒有哪件東西是完好的。但他脖子上掛著一串項鏈,由很多廉價的貝殼歪歪扭扭地串成,是來自花爺孫女孩提時的手工精品。自從那小女孩長大去異國上學之後,這就成了老頭兒一輩子最珍愛的東西。

於是他把項鏈拿出來,和那支鋼筆放在了一起。

接下來誰也沒想到,斯百德離開桌子,專程越過“千山萬水”,從酒館的男廁所裏把我揪了出來——我他媽那會兒還在吐,就那麽擦著嘴被揪到大家面前。然後他問我:“這兩樣東西中哪一樣更貴重。”

他說如果我猜對了,就給我一千塊錢。

我告訴他,就算把我的內褲脫下來當培養基孵蘑菇,我全身上下也湊不出一百塊,今晚的酒還是賒的,剛才吐得很心疼,這麽貴的遊戲我玩不起。

但斯百德搖搖頭說:“不不不,你不用給錢,你什麽都不用給,你就猜吧,猜對了,一千塊;沒猜對,沒有任何損失。”

送上門的便宜不占,絕對天理難容,逆天行事可不是我的風格。於是我一捋袖子,當機立斷地指向花爺的項鏈,還轉過頭問其他人:“對吧對吧沒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