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學徒們(下)(第2/2頁)

稍微控制著讓這個光點在自己身邊不斷地位移,懸停,放大。洛倫能夠清晰的感覺到自己的精神力和這個光點之間的聯系,就好像是扯著一根線,或者說有一個看不見的屏幕,能夠讓自己隨心所以的控制。

粗略的判斷一下,大概是在以周身半徑十公尺之內能夠隨意控制,超過這個距離“信號”就會不太好,至於能堅持多長時間洛倫倒是沒有在意,這個魔法的消耗還不如自己看完整個筆記來得多,根本無關緊要。

“至少現在,我也算是會魔法的巫師了。”洛倫自言自語的說著,還有點兒遺憾的搖了搖頭:“雖然還是不會搓火球啊。”

沒有直接了當的攻擊性魔法,始終是個無法彌補的遺憾。

或許自己應該去學院的圖書館看一看,那裏的藏書肯定要比這座塔樓的閱讀室多多了,說不定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不不不……就算真的有,他們也肯定不會放在明處,而是會選擇藏起來才是。

洛倫換位思考了一下,如果是自己才不會把這種有殺傷性質的咒語堂而皇之的放在圖書館,實在是太危險了。那簡直就像是把殺人的劍擺在所有人面前一樣,而咒語也絕對比劍更容易。

如果假設這些魔法都掌握在學院的院長和導師們手中,那也就意味著自己還要再次和他們做交易才能得到。

考慮到上一次和道爾頓的“不平等條約”,洛倫嚴重懷疑如果再來一次的話,自己恐怕就要和對方簽賣身契了。

打從一開始洛倫就很清楚,道爾頓·坎德會答應自己完全就是抱著利用自己的目的。當然了,自己也一樣,所以他並不反對這種互惠互利的相互利用,哪怕自己是吃虧的那一個。

但哪怕是不平等的合作,也絕對不等於洛倫會任由自己被對方擺布——對於真心實意幫助自己的小個子巫師,洛倫很感激,不過感激不等於會永遠待在這裏,像是把自己鎖在一座監獄裏,一輩子去研究虛空和世界的秘密。

那絕對不是洛倫想要的生活,哪怕是行走於荒野,風餐露宿當個流浪騎士也比這個強。他可以做交易,他可以忍受暫時的服從,甚至是被對方利用,但他絕對不簽賣身契!

這個世界很廣闊,而自己還有著充足的時間和生命,上輩子已經做過宅男了,那麽為什麽這一次不去試試看,自己究竟能走多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