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萬眾矚目的擂台上,一場華麗與樸素的較量正在展開。

十六強比賽的第一場,在兩位完全不懂法術的純戰士之間進行。一邊是來自於雷霆公國首都,出身於大貴族,現在是雷霆公國騎士之神教會騎士團副團長的史賓社·史密斯。另一邊是來自於神聖天使王國鄉村,出身於小貴族,現在只是個護林員的赫爾曼·阿姆斯特爾。

前者年輕英俊,穿著華麗的全身甲,鎧甲在陽光下發出星星點點藍色的閃光,那是鋼鐵之中饞了秘銀的特征。他的鎧甲和武器上不時流動奇光異彩,一看就知道是強大的魔法物品。

後者已經人到中年,胡子拉渣,亞麻色的頭發亂糟糟的,身上除了一件不知道從哪裏撿來的舊胸甲之外,再沒有哪怕第二件防具。手上的劍倒是閃爍著魔法光芒,但看劍身上的水母圖案,分明是虛空假面教會提供給缺乏趁手武器參賽者的制式附魔兵器。落魄到這種程度,簡直可悲!

史賓社的步伐輕快敏捷,動作靈活而快捷,從骨子裏面透出年輕人的靈性。他的劍法並不是很依照劍術的規律,時常出現一些不合常理甚至於糟糕的手段,但他卻用自成一家的劍術將這些稱得上破綻的地方統統彌補,行雲流水一般的劍勢裏面,找不到哪怕一點點可以占到便宜的機會。

最難得的是,他即便是在激戰之中也保持著優雅的姿態,儼然就是從騎士故事裏面走出來的白馬王子,風度翩翩俊美瀟灑,仿佛只要一揮手便連惡龍都能斬殺,只聽得觀眾席上無數尖叫和歡呼的聲音,不知道勾走了多少懷春少女的芳心。

而赫爾曼就截然相反,他的劍術簡直樸素到了極點——注意,不是樸實,而是樸素。

所謂樸實,指的是像尼古拉斯那樣,盡管沒什麽華麗快捷的招數,可一招一式都能夠將效率充分發揮,防禦時找不到任何空隙和漏洞,進攻時永遠都攻擊對手的薄弱環節,讓面對他的人憋悶無比,無論技藝還是力量都不能充分發揮,最後只能窩窩囊囊地失敗。

赫爾曼不是這樣,他的劍技並不那麽嚴謹,相反有些粗糙。看得出他每一招每一式都下過苦功,不知道練了多少次。就像是隋雄穿越之前地球上著名的傳說“對著大樹揮劍十萬次可以練成蓋世神劍”那種,真正是把一招一式練到了爐火純青。但他招數之間的銜接明顯有問題,看得出來沒有拜過名師,也沒有身經百戰的磨練,很多招數的變化銜接顯得隨意,不客氣地說,簡直全是破綻。

但赫爾曼卻有一種野獸般的直覺和驚人的敏銳,每當史賓社想要利用這些破綻來攻擊的時候,他就會猛然爆發出驚人的高速,不僅將自己的破綻彌補,還能反過來攻擊。不止一次讓史賓社反而有些吃虧。

次數多了,史賓社也就幹脆不急著抓住機會進攻了。他對於自己的體能有絕對的信心,相信自己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比一個年齡恐怕比自己老師還大的人還差,所以他打定了主意跟赫爾曼拼耐力,無論是打上幾個小時也好,打上幾天也好,他要用年輕人的體力和完善的劍術把對手活活拖死!

“這個年輕人真是出色!”天空中,莫拉尼贊道,“年紀成名卻不驕不躁,劍術如此華麗,性格卻這麽沉穩,是個罕見的人才啊!”

隋雄的武藝實在談不上高明,看不出史賓社的劍術厲害在哪裏,但他看得出史賓社和赫爾曼截然不同的態度——戰鬥已經打了超過一個小時,史賓社始終保持著冷靜的態度,臉上始終帶著自信的微笑;但赫爾曼的臉色卻越來越陰沉,他的眉毛越皺越深,眼神也越來越兇惡,呼吸都越來越急促,喉嚨裏面不時發出幾聲低吼,簡直就像是一只陷入了困境的猛獸,正在低聲地咆哮。

“奇怪,他怎麽這樣?”他納悶地說,“現在戰況還算是對半開吧,可他為什麽看起來好像落在下風似的,一副很急躁很煩悶的樣子?”

莫拉尼仔細看了一會兒,搖頭:“這人腦子有問題。”

“啥?”

“這個人腦袋有病。”莫拉尼說,“不知道是小時候受過傷,還是先天性的,總之他的腦袋有問題。嚴格地說,他是個天生的笨蛋,也就比癡呆兒略微好一點罷了。”

隋雄大吃一驚:“癡呆還能練成這麽厲害的武藝?”

“我以前也沒見過這種事情。不過傳奇生物裏面多的是基本沒有智力的,所以理論上癡呆完全可以是高手。”

隋雄目瞪口呆地看著那個猶如困獸一般低吼著,將制式雙手劍揮舞得像刮風一樣,不斷步步緊逼,卻占不到半點便宜,顯得異常狼狽的男子。

他披頭散發,胡須也亂七八糟,臉上的神情更是醜陋不堪,仔細看去,臉上的確帶著一種呆滯的感覺,常常顯得渾渾噩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