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第3/4頁)

李雲芳搖頭。方子郊道:“師傅,要不你在上面陪她吧,我看一眼就回來。我一定要看看,否則死不瞑目。”

李雲芳突然軟了下來,溫聲道:“好吧,我不怕,我陪你下去,有鬼就讓鬼把咱倆一起捉了去。”

方子郊心裏一熱:“那就來吧。小心點。”

他舉起手電筒,一直照下去,領先開道,階梯下去了幾格就開始轉彎,然後是略微向上的階梯,都夯得很結實。真不知是怎麽做到的。兩邊墻壁上隔十幾步就隱隱約約似乎有字,要在平時,他早就流連忘返,現在卻被一股力量牽引著繼續前進。

不久階梯再次向下,再向下,幾乎要向地底鉆去,也許一直鉆到了湖底。每級台階上都有一層厚厚的灰塵,畢竟它有兩千歲之齡,雖在洞中,感受不到寒涼暑熱,春夏秋冬,卻難以躲過不知何所來不知何所往的塵沙。方子郊一腳深一腳淺往下探路,三個人時而交談,都發出瘆人的回響。李雲芳一直走在中間,在這過程中,她不時地問有沒有“大粽子”,沒帶“黑毛驢蹄子”怎麽辦。方子郊不解,她就解釋,從盜墓小說裏看來的,“大粽子”就是復活的僵屍,“黑毛驢蹄子”是專門克僵屍的,搞得方子郊一陣大笑:“你好歹是個研究生,怎麽讀那種垃圾讀物?”李雲芳就反擊:“你沒讀過,怎麽能隨便評判?”方子郊道:“我還真看過一點,結論就是垃圾讀物。”李雲芳道:“垃圾讀物也值得研究。比如你現在研究的楚國文字,遣策什麽的,很多就是以前的垃圾。”方子郊語塞,這倒也是,但他強詞奪理:“垃圾值得研究,但也得等兩千年後。”他一陣茫然,研究兩千年前的垃圾,難道就真的高貴一些?也許學術研究並不在意研究對象的價值,而在意研究者的智力。只是為了測試更高的耐心和智力,才在大學裏設置一個學科,養一夥人,讓他們沉浸在兩千年前的垃圾之中。至於那些東西本身有什麽價值,可以全然不管。即使有人對之不以為然,因為被那種難度嚇住,也只好閉嘴,不敢說什麽。

這樣倒也好,不斷地說話,至少減弱了心中的恐懼。大約走了小半個小時,到底了,面前出現兩架屏風似的東西,漆著黑紅相間的花紋。穿過它,就進入一個大廳,中央赫然矗立著一個巨大的木屋。

“槨室。”方子郊叫道,“跟曾侯乙墓的差不多。”

眼前的大棺材有普通平房的屋子那麽高,長度約四百米,通體漆成黑色,但在左右兩邊,各畫著兩個巨大的紅色窗戶,顯得非常猙獰。黑色和紅色相襯,很容易給人帶來恐怖感,不知為什麽楚國人愛好這個。方子郊記得第一次看火車,那時還是蒸汽機頭,車輪巨大無匹,用杠杆連接,外圈塗黑色,內圈則是血紅色,像個怪獸張著血盆大口,加上它不時呼哧呼哧噴著蒸汽,汽笛怪叫,逾顯其恐怖,方子郊當時嚇得直往人群後躲,又暗贊顏色搭配的絕妙,極適合火車這種飛揚跋扈的氣場。誰知後來馬力更強大的內燃機頭,反而長相比較內斂,像公交電車。方子郊不明白,楚國人把棺材漆成紅黑兩色想嚇誰?尤其是畫兩扇窗,顯然是把棺材當生前居屋來看待的,住在這樣陰森的房子裏,有什麽樂趣?

“方老師,咱們回去吧。”李雲芳的聲音明顯在打抖。

方子郊也猶豫要不要回去,這麽大的棺材屋,就算他想盜,也盜不成。他心中的興奮像湖水一樣,蕩漾著漣漪。這是一種作為嚴肅的學者都應該會有的興奮,如果考古學家對此進行科學發掘,會揭開多少秘密?它應該留下來。只可惜,吳作孚的心血白費了,他不會再保留那個美好的書院了,自己的美好憧憬都變成泡影,也不會再有錢掙。想到這,他略有一點遺憾,但又有什麽關系。他沉重而又歡快地說:“好,咱們走,出去報警。”

正要折回,方子郊突然發現手電掠過的地方,有個白森森的人影。他不由自主驚叫一聲,手電脫手,立刻被灰塵籠罩住,揚起一陣陣青煙。李雲芳更是尖叫一聲,撲進扁頭師傅的懷裏。扁頭師傅手忙腳亂,叫道:“子郊,你看見什麽了?不怕,這世上沒有鬼。我有毛主席像。”他俯身下去,撿起手電筒,四處掃射。方子郊叫:“在棺材頂上。”扁頭師傅掏出毛主席像,手電像探照燈一樣射向棺材頂,他張大了嘴巴:上面竟然趴著一具白森森的屍骨。

那是一具人的屍骨,俯著身體趴著,一絲不掛,衣服顯然被漫長的歲月化為了灰燼。即使變成了屍骨,沒有任何表情,卻分明能感受到他的傷心怨憤之情。方子郊怔怔地盯著他,他可以確定,這個人就是伍生。因為,在所有的考古發掘報告中,他都沒見過在棺材頂上放置屍骨的習俗。而且,如果真的是殉葬,屍骨應該是痛苦不平。但方子郊感受到的卻是悲痛、憂傷和不忍離別的情感。他不知道為什麽能產生這樣的感覺,簡直不可思議。簡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