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節 坦承(第3/3頁)

江海一揚劍眉,詫異地說:“主公,末將並沒有在我軍轄區行動啊,我們這邊的老百姓,末將可是一個也沒動啊!而朝廷是我們的敵人,削弱敵人,壯大我軍,末將以為,這是值得鼓勵的事,並不算違背軍紀。”

孟聚很想說朝廷那邊的老百姓也不能亂動,話沒出口,他就自己吞了下去——這方面,他自己也真沒什麽資格來訓人。上次率軍北上時候,在歸途中,自己就縱兵大掠了兩座城池,這方面,自己還真沒資格來指責江海違背軍紀。

孟聚想來想去,也只能抓住江海擅自行動這條來發揮了:“江都督,一旅兵馬調動,須經參文處審核和批準,你未經允許,擅自行動……”

江海彬彬有禮地打斷了孟聚:“抱歉,主公,末將並非擅自而為的,而是請示過主公您的。”

孟聚忍不住喝道:“江海,你昏頭了吧?我何時批準你們去兗州殺人越貨了?”

江海認真地說:“主公,上次末將向您呈文,請求調撥糧秣錢財來支持招攬流民之事,您批復是讓‘冀州方面自行籌措糧秣錢財,一應事務,江都督全權做主,不必報我’。

還有,上次末將當面向您請示的時候,您也是這麽說的,也同意了末將可以自由全權籌措軍資。那次,文先生也是在場的,不信,您可以召他來問?”

孟聚簡直氣急敗壞了:“沒錯,招攬流民的事,我讓你自己做主了,但我哪裏批準你進兗州去殺人越貨了?”

“啊,這是末將愚鈍,理解錯主公意思了,只是那時末將想來想去,要在短時間裏籌到大批糧秣和錢糧,除了搶劫以外,還真沒有什麽好辦法了……既然主公說讓末將全權做主,那末將就真的鬥膽做主了。好在幾次行動都是收獲不淺,傷亡也很少,這也是上托主公洪福,下賴將士用命了。

既然主公覺得這樣不妥,那末將就此停手也就是了。但有件事,末將還是得向主公您匯報的,前段時間,我們冀州雖然籌集了一部分糧秣,但如果要應付數萬人規模的流民湧入,這點儲備還是遠遠不夠,缺口部分,末將鬥膽敢請主公必須加以考慮。”

孟聚盯著江海,只覺事情棘手無比。

在孟聚料想中,事情應是這樣的:王北星和劉真經過周密調查,拿到了江海和部下九十一旅犯案的確鑿證據,然後自己召來江海,當眾嚴辭追問他事情真相,但江海一意抵賴狡辯,堅決不肯承認。最後,自己當場拿出了證據,當眾展示,鐵證如山之下,江海無從抵賴,只能坦承罪行。親眼目睹這一過程,眾將們皆是義憤填膺,齊聲皆說江海賊子作惡多端還欺瞞主公,該殺!於是自己順應眾議,就此處分了江海,將他撤職、降職甚至更狠一點,幹脆把他行了軍法,這都是順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

孟聚沒想到的是,根本不用自己逼問,江海就會主動向自己匯報了事情。在他口中,兗州的案子根本不是一樁罪行,而只是一件普通的日常工作而已,九十一旅搶劫了多少銀兩牲畜,就跟在冀州開墾了多少畝荒田沒啥兩樣。

他這種坦誠而毫無遮掩地態度,反倒讓孟聚手足無措起來。自己能拿他怎麽樣呢?江海毫不抵賴,自己都承認了,目的是為了籌措軍資,他的錯,錯就在領會錯孟聚的用意了。

那,自己該怎麽處置這件事呢?

一時間,孟聚還真有點躊躇難決了。本來,“江海擅自出兵,殺掠無辜,掠奪民財,民憤鼎盛,敗壞軍紀,罪應當誅!”——這罪名擺出來,江海有十個腦袋都要砍掉了,誰都沒辦法救他,但江海這樣主動承認之後,事情的性質就完全變了。

“為了給大本營籌措軍資,江都督不惜甘冒巨險,帶領少數兵馬喬裝深潛敵境,巧施妙計,連破數城,為我軍掙回了大筆錢財。”

只要目的是好的,那即使手段過分一點,那也是完全可以原諒的。孟聚可以想象,在不少人看來,江海的行為非但無過,還有功於東平軍呢。雖然他違反軍紀搶劫民財,但他搶的是朝廷那邊的人,對東平軍並無損害,倘若孟聚為此處罰江海——那時候,肯定有不少人會為江海鳴冤的,覺得孟聚處置不當,那叫“自毀長城”啊。

“再怎麽說,江都督他也是為了完成主公下達的任務啊,他這樣做,完全是為了咱們東平軍的大業啊!如果處分了江都督,下次,誰還再肯為咱們東平軍賣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