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節 公務(第2/3頁)

至於是否事涉重大,那也是有標準的。按照道理來說,東陵衛應該管轄的是謀逆、間諜、民變等危及社稷和軍情的大案,但事實上,刑案科挑選的標準卻是看案件是否有油水——簡單來說,如果疑犯能榨得出油水,那一般傷人案東陵衛也接了;若對方沒錢,哪怕他是扯旗造反東陵衛也懶得管。

而相反的,有些案子比較棘手,或者是責任重大,或者是當事人背景雄厚,不好得罪--不奇怪,陵衛不是神仙,也有不敢招惹的人,這些案子,那是萬萬不能接的。

人同此心,這類案子往往也是靖安府衙門很希望能甩過來的。

初審和移交是朝廷制度,隱瞞不報等同圖謀不軌,靖安府衙門不敢不報,他們的應對辦法就是在案卷裏搞鬼,將簡單的案子說得雲裏來霧裏去,被告原告證人嫌疑人家屬鄰居朋友親戚混成一團,再加上故意的語法錯誤、啰嗦不清和枝節拖沓,一個案卷比易經都難讀。

發展到如今,初核已成為靖安陵署和知府衙門之間的智力互動遊戲,這門遊戲的規則就是“你想給的我不要,你想留的我硬搶”。靖安府的師爺們精通“虛者示之以實,實者示之以虛”的兵法策略,與東陵衛捉迷藏般繞著圈。這門攻防學問之微妙精深,非積年老吏難以掌握。

孟聚不熟情況,自然是沒資格參加這項事關重大的工作,好在今天大夥對他很熱情,紛紛向他傳授起關鍵要領來。

“小孟,看筆跡,這是府衙莫師爺的手筆。莫師爺最喜歡的花招就是用大量廢話來掩蓋真正有用的東西,比如說這是一樁盜搶傷人案,莫師爺就先從疑犯他媽沒出嫁時女紅做得很好說起——別急,若你看得膩味匆匆翻過,就準會漏掉在第二頁末尾的這行蠅頭小字了:‘疑人謂其鄉黨黃氏趙氏騰氏有涉’——我就猜到了,老家夥準會這樣!”

“請教前輩,這是怎麽回事呢?這裏面有什麽深意?”

“小孟,這案子關鍵不在疑犯身上,關鍵是他的同黨。疑犯招供,說同犯裏有趙家的人——準是趙家的小三,他跟著浪蕩子們鬼混,搶人錢財也不稀奇——現在靖安府想把這個案子截下來自己辦,好敲趙員外一筆。沒說的,我這就出函,這個案子我們陵署接了!”

“且慢!”另一名資深軍官出聲阻止,他目光炯炯:“莫師爺上一次想截辦金鋪被盜案被我們識破,這次他不該再用同樣的辦法。這裏面莫非有什麽蹊蹺?受害人身份可曾寫明?”

“我看看——不曾詳寫,只說受害人郭某,靖安本地人士。宋侯督察,受害人又不是疑犯,不寫明身份應該也無礙的吧?”

“只怕其中有什麽蹊蹺,我們再看一遍。”

堅持要復核的是一名叫做宋若錦的資深刑案軍官,官銜雖然只是侯督察,但憑著犀利的目光和敏銳的直覺,他成為了刑案科的頭號刑案權威,威信一向很高。既然他發話了,眾人也無異議,軍官們輪流將那案卷讀了一遍,都在皺眉沉思著。

孟聚也讀了一遍案卷,他說:“發案地址是靖安西城夫子路三巷——這條路我有印象,好象是邊軍的一個將軍住那裏,他好象也姓郭……上次經過時,劉真跟我說過的。”

“邊軍將領……姓郭……”宋若錦一拍大腿,斷言道:“不用問了,我猜出來了:受害人是邊軍郭副將的大少爺!”

既然猜出了受害人身份,那案情也差不多明朗了。郭副將的少爺被一群浪蕩兒在家門附近毒打了一頓,胳膊被打斷,衣裳被扯破,荷包也丟掉了——以郭家大公子的身份,再不長眼的盜賊都不可能打劫到他頭上,這肯定是被人尋仇了。而敢派人毆打郭家少爺的,不用想都知道是跟郭副將差不多或者更牛的人物,很有可能就是軍隊裏的對頭了。

這種軍中派系爭鬥,最是讓人頭疼——難怪靖安府不肯透露受害人姓名,又定性為盜搶傷人案,擺明就想誘騙東陵衛接過案子,他們好趁機甩掉這個燙手番薯。

“好險,好險!”刑案官們滿頭冷汗:“這個案子若是出函接下了,我們麻煩就大了,郭副將是軍中悍將,敢惹他的人,又豈是好惹的?靖安府當真陰險,居然設下這種惡毒圈套坑害我們,當真卑鄙!快快退卷,這個案子萬萬不可接。”

宋若錦侯督察說:“若不是孟侯督察目光如電看出破綻,我們真要麻煩了。孟侯督察當真是天生的刑偵好手啊!”

孟聚大汗,連忙謙遜:“哪裏哪裏,我只是隨便亂說的。”

接下來,孟聚把手頭的案卷歸档整理,用端正的蠅頭小楷給案卷注好標題,把書證、物證都要分類標注好——這些工作雖然不起眼,但做起來還是很耗時間的。好在孟聚手頭的案子只有三個,只是簡單的傷人案,案情並不復雜,兇手都已認罪畫押的,做結案報告和呈請倒也不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