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解除婚約(第2/2頁)

要我娶一個自己不喜歡的女人,門都沒有,雖然她很美,但感覺還不如林小雨。

還好大陸上,對於這種娃娃親,是可以看雙方感情而定,喜歡則合,不喜歡則分,這個大陸對於感情的自主權還是有比較高的認同。

但一般來說,這樣的指腹為婚還有其他類型的娃娃親,都是雙方家庭結合利益,為了利益最後都會在一起,沒有人會反對。

除了像藍楓這樣,雙方之間出現嚴重差距,利益已經不能相結合的時候,才會提出接觸婚約。

但是被對方提出接觸是一件很丟人的事情,畢竟怎麽說也是別人不要你了。

“可是……”

“就這樣決定了。你只要告訴別人我們接觸婚約了,至於誰提出的,你就不要說了。我們回去吧,伯父你還需要接待客人!”藍楓沒給慕容青雲反對的機會就直接走回宴會廳。

這樣做,既可以顧全慕容家的面子,又可以讓自己從這讓人難受的婚約中退出,雖然自己吃虧一點,但算是一個最好的辦法了。

吃虧就吃虧在,以後大家一定會認為是慕容家提出接觸婚約的,而不說到底是誰,是給藍楓面子。畢竟,這件事太離奇了,任他們想破腦袋,也不會想到藍楓會主動提出解除這婚約。

這簡直可以列入大陸十大不可思議之事……

對此,藍楓的想法是,作為男人就要大度一點,要有容人之量,要讓著女人一點,尤其是中國男人,要做到可以在肚子裏撐船!呃,是在沒有觸及到原則問題的時候。

只不過藍楓這樣想了,也這樣做了之後,有人卻偏偏還要繼續糾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