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霸道(第2/2頁)

這點就看趙大叔如何解釋了。

趙大叔心知吳軒的疑惑,由於吳軒實力不錯,又不是拉蒙村落的人,所以也就談得來了。

至於為何確定吳軒不是拉蒙村落的人,這點看人就清楚了,拉蒙村落的人他們基本都認識。他們的村落叫雲森村落,雲森村落跟拉蒙村落距離並不遠,在這之前經常互相幫助!

“那個礦場其實離的比較遠,那片區域恰好妖獸出現又比較頻繁,準確來說我們的村落和拉蒙村落所在的區域,妖獸都是比較頻繁出現的。兩個村落都是互相幫助,一同抵抗妖獸的。”

“直到我們發現這靈晶的山脈時,他們就有些坐不住了。他們希望我們把部分靈晶山脈分給他們,要不然就不會援助我們,恰好那礦場又是處在妖獸比較頻繁的區域,必須要加大人手保護才行。”

他們的村落建立在森林中,在外人看來是比較傻的,這樣不是把自己送入妖獸的口中麽?其實建立在外頭,主要是為了更好的賺取靈晶!把根據地建立在外面,也就更好采摘到靈藥,獵殺妖獸也能夠帶回去,距離又不是很遠。

要是都在森城的話,頻繁來往很麻煩,也很危險。由於根據地比較安全,天還沒黑時,就迅速回去了,這樣就安全多了。

要是森城的話,來往一趟都要過夜,這樣就不太安全了。賺取的資源也比較少,在外面賺取的資源,都存放在村落中,直到數量比較多時,就會一起運輸到森城賣掉。

這樣既方便,又安全。要是建立在森城中,出去至少好幾天時間,或許才能夠采摘到靈藥,甚至還找不到好的。總之是想要得到好處,就必須要付出!

“那就應該把礦場分給他們一點,莫非他們獅子大開口?”吳軒已經稍微猜出了點眉目,按道理來說,這個請求是不會拒絕的,既然都來幫忙守護,肯定是要給點報酬了。

“沒錯!”趙大叔恨恨的說道:“由於拉蒙村落比我們要強,既然提出四六分,也就是我們四,他們六!本來我們只想給三分,這樣就已經很不錯了,沒想到他們竟然提出這麽苛刻的要求來!”

吳軒聽後有些無語,發現靈晶山脈的是袁青青所在的村落,沒想到這拉蒙村落的人簡直就是在明搶!竟是要六分,別說六分了,要四分都覺得多!

“那你們現在怎麽想,難道就想獨自守護這靈晶山脈?不過……不是說人手不太夠麽?”吳軒說道。

趙大叔苦惱道:“自然是人手不太夠,我們村落人數並不算太多,強者方面也比較少。為此我們也像外頭拋出甜頭,想出三分資源,讓其他人跟我們合作。不過都不肯來,距離有些遠,而且都是屬於散戶,來的都是零零散散的。”

礦場主要是安全問題,要是不安全的話,就沒人敢去挖礦了。連安全都沒有保障,怎麽去幹活?一般去幹這種活的,都是修為比較偏低的,要是想以多分點靈晶,讓這些礦工兼守衛的話,那就打錯算盤了。

修為強的太少,基本都是蘊丹期修為,這就已經很不錯了。化虛期之上的,少之又少。不說誇張的,挖個幾天,能夠得一兩靈晶就笑開嘴了。這一兩靈晶,還分一半出去給雇主,也就是幾天時間得半兩靈晶!

修為高點是能夠挖快點,但還是快不到哪裏去。況且,有這份實力和時間,都足以去做那些采摘靈藥,那還賺取的比較快。

因此現在袁青青所在的村落,處在孤立無助的情況。沒有安全的保障,談何挖礦?眼下能夠合作的,也就只有這拉蒙村落了。正是由於這點,拉蒙村落才會獅子大開口,想狠狠的吃掉六層靈晶礦!

這究竟多黑,假設雇傭而來的人,挖出一斤靈晶,細分下去就是十兩靈晶。其中五兩靈晶歸那人所得,剩余的五兩,就是以四六來分了。即為拉蒙村落為三兩,雲森村落得二兩!

這簡直是超級黑,基本都是吃人不吐骨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