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商鋪和宅子(第2/2頁)

張仲軍忍不住暗暗得意:“嘿嘿,不錯不錯,果然功名才是讓民眾發自內心敬佩的,以前我也隨身攜帶過兵刃上街,卻只能收獲畏懼的目光啊。”

帝國規定,除官府人士外,只有具備功名的文士才可隨身攜帶兵刃。就是說,這些人可以大咧咧的把兵器展露出來而不會被官府抓。

當然,你勢大的話,官府也會當沒看見。比如那十大宗門的人,大咧咧的拎著兵器滿街走,也沒人來管你。

不論是福龍郡城還是這福德縣城,張仲軍也就只見到捕快、衙役、城衛還有胸口有標示的貴族子弟等這些官方人員明晃晃的展示著自己的兵器。

那些看起來像幫派分子的家夥,要不就是背囊鼓鼓,要不就是拎著根木棍,反正就算福龍郡已經被幫派統治了,他們還是不敢明晃晃地提著兵刃滿街走。

當然,鄉鎮的情況如何,張仲軍就不清楚了,估計肯定沒有縣城和郡城那麽嚴格。想想也是,按照帝國的規矩,一個沒有被分封出去的亭,才只能有五名鄉丁維持治安,一個鄉也就七八個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