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琴中神器(三)

若有若無的聲音,在葉音竹內心深處響起,聲音淒婉而清脆,那起伏不定的情緒,仿佛在尋這一個奇妙的旋律悄然傾訴。

“我是神手中的一顆珍珠,在神的手中,我輪回了五百年。

五百年前,別人叫我明珠。我是一個叫藍明珠的姑娘。

在我十八歲那年,我愛上了一個叫秦治的男人。他比我大二十歲,但我依舊喜歡他喜歡到毫無顧忌。記得那是一個朝陽滿撒的早晨,我為了追尋一只可愛的白羽雀兒而到了一片楓林。然後我聽到了琴聲,清澈的、婉轉的——像平靜的溪流恬然,那是天籟之音!

我看見他了,秦治,一個輪廓分明的白衣男子。他端坐在滿地的紅葉之間,額前的發鬢微微的垂在臉龐,雙手輕如流水般在他面前的橙色琴身撫過,隨之而出的是萬物皆醉的天籟之音。從那時開始,我便義無反顧地愛上了他。隨著那婉轉流雲的琴聲,伴著漫天的紅葉飄落,我情不自禁地舞起了《霓裳》。就這樣,我在漫天滿地的紅葉中為一個陌生的白衣男子而起舞!

藍迪亞斯的藍家,權傾天下,財甲天下。可我多麽希望我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女孩啊!但我不是,我是藍明珠,是藍家家主唯一的掌上明珠。秦治,那個大我二十歲但我喜歡得不得了的男人,只是一個居無定所的流浪漢,甚至還是一個吟遊詩人,連神音師都算不上的吟遊詩人,靠彈琴賣藝為生——”

“身份寒磣,年歲太大,有損藍家顏面,不——配!”父親這樣說。然後我們被限制了來往。

但我是藍家大小姐,我從來沒怕過任何的事任何的人,我是父親唯一的女兒,所以即使也見過他活生生地打死犯錯的仆人,我還是不怕他。

我千方百計地去找他,坦白地對所有的人說:我愛他,不管怎麽樣,我都要和他在一起。

在一個下著淅瀝小雨的晚上,我再次偷跑出去找到他時,卻看見他已經倒在了地上,而他身上的血,如同一朵鮮紅的薔薇般在黑夜中綻放!

“父親做的,是他,是他……”我這樣想!

他曾經對我說:如果我高興一次,他或許只能為我高興幾天;但如果我傷心一次,他卻一定會為我傷痛幾年。但現在是我的父親殺了他!我沒有流淚,因為淚已經流在了心裏——我滿臉張狂地笑,如同百合花一般肆無忌憚地在風中跳耀,妖異,詭秘。

——那是父親的傑作!

——我發誓,我只是想嚇嚇他的,我真的沒打算殺了父親。是我放那條蛇在父親的床上的,那是我對他殺秦治不滿的報復,可我真的沒準備要殺他。但事實只有一個,我殺了我的父親!是的,我殺了那個愛我寵我任我胡作非為甚至拔他胡子也不會和我瞪眼的父親!無論他怎樣的不是好人,但於我,他是一個好父親!

於是在這個世界上也就沒怎麽值得我留戀,我用剪刀在手腕上劃了一條優美的弧線,然後笑了——了無牽掛。

我成了神手中的一顆珍珠,在神的手中,我求了整整五百年。自從我知道了神的存在,我就明白一切皆有可能。我求神讓我去見他,神總是對我說因果乃天定,緣已盡,即使你再見他,他也不認識你了。我說我不介意,我只是想看看他,看看那個讓我愛了五百年思念五百年的男人。

神說,我已經是神的一部份,如果我一定要去,記住一定不要流淚,神講求心境不能沾染塵世間的一切、不能影響塵世間的一切,心靜——不驚,不喜,不悲,不憤。

我說我不會,理由是我在神的手中已經輪回了五百年,早已經有了神緣。我只是去看看他,了卻一段心願,然後便回來,在神的手中繼續我的輪回。

神讓我變成一只美麗的蝴蝶。

一天,兩天……我飛過了無際的海洋。

一月,兩月……我飛過了廣闊的沙漠。

一年,兩年……我越過了重重的高山。

我終於來到了那片楓林,依舊是漫天的紅葉紛飛!他的今世,依舊如五百年前,灑脫無忌。但我僅僅是高興了片刻,因為我看見了一個人,一個粉紅羅裳的年輕姑娘在他的面前輕舞著,同樣的是把橙色的琴,彈著《靜夜思》,他的滿臉全是微笑,他的眼中盡是她的身影。

他——握住了她的手,滿目深情地說:“你真美”

他們依偎在一起。“你真美”,他五百年前也在這片楓林中對我說過。

我不在意的,我只是來看看他,真的,僅此而已……

誰說我不在意?我又怎麽能不在意?我做得到嗎?我做不到,我高估了自己。

我飛到他的眼前,飛到他的耳邊,繞著他大叫,“我是明珠,五百年前你的明珠,你知道嗎?”

他聽不見,他只是滿懷柔情地對那姑娘說:“雅,你看這蝴蝶多可愛!”那姑娘卻撒嬌道:“你的意思是說我不可愛?”他馬上緊張起來。連忙解釋說:“不,不,你是天底下最美最可愛的,即使這蝴蝶也比不上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