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第2/2頁)
更久一些。
如此,而已。
次日,魏采薇醒來,丁巫果然一清早就去了頭條胡同忙去了。
樓下巷子傳來馬蹄聲和口哨聲。
是正要趕往錦衣衛衙門的汪大夏,他每天都特意走彎路,經過這裏,路過的時候會吹口哨,如果魏采薇已經起床梳妝了,她會打開窗戶,對著他微笑揮手回應。
聽到動靜,魏采薇開窗說道:“你等會,有個東西要交給你。”
魏采薇下樓,將昨晚丁巫連夜烤的桃酥給汪大夏,“送給陸統領的。”
又把昨晚丁巫留給她的桃酥分給汪大夏一個,“這是跑腿費。”
汪大夏不肯要,“一個桃酥你早飯肯定吃不飽的,兩個才夠嘛。”
喲,這覺悟,讓魏采薇對他刮目相看。畢竟汪大夏這種嗜吃如命的人能夠把到嘴的食物放棄,那是相當不容易啊!
吾家有夫初長成。
魏采薇目送汪大夏離去。
汪大夏騎馬出了甜水巷,拐到鼓樓西斜街,就放慢了馬速,打開包裹——吃魏采薇的早餐他舍不得,但是偷吃陸統領的點心他是一點都不會猶豫的!
魏采薇還是對他過於自信了。
汪大夏打開了包袱皮,裏頭是熟悉的油紙包,油紙包上有一張紙條,紙條上寫著“不許偷吃”四個字。
是丁巫寫的,他料事如神,曉得汪大夏目無上司,會偷吃陸纓的桃酥。
不過,這並不會阻礙厚臉皮的汪衙內“作案”。
東西是我送的,陸統領不知道裏頭有幾個,我稍微偷吃兩塊她又看不出來,何況丁巫也不可能為了這一點小事去問陸纓你收到幾塊桃酥!
所以汪大夏還是打開了捆紮的紅繩,打開油紙包,居然還包著一層油紙,上面還寫著八個字,“桃酥一包,共計八個”。
丁巫的字跡是漂亮的瘦金體,汪大夏模仿不來。況且紙上還有丁巫那枚不離身的小印章,篆刻的“巫“字。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丁巫太了解汪大夏的德行了,曉得第一張紙條無法阻止他肚子裏的饞蟲,還有第二道防備等著他。
一切都是為了確保他的心意完完整整的被陸纓收到。可不能被汪大夏分了去。
一塊都不行。
汪大夏繃著臉,就像個莫得感情的送貨機器,將桃酥給了陸纓。
陸纓交代今天的任務,“你把錦衣衛歷年所收集的白蓮教教徒畫像全部找出來,要畫師統統臨摹一遍,晚上帶給頭條胡同們的暗探看。”
錦衣衛的畫師們是最有名的,連宮廷畫師都是掛在錦衣衛名下領俸祿,所以一天臨摹整個白蓮教露過臉的教徒不在話下。
汪大夏下去辦事。
陸纓打開油紙包,分給父親一半,命人送給陸炳。
若平時,陸纓一定親自去送,但自從上次陸炳在吃了丹藥後情緒暴躁訓斥了她幾句,陸纓就一直避免和父親面對面,父女關系有些僵。
陸炳看到女兒派人送的小點心,連連嘆氣搖頭,這個丫頭的脾氣和我太像了,她畢竟是個女孩子,將來我若不在了,她該怎麽辦呢?
與此同時,另一個父親也為兒女發愁,是父愁者聯盟,正是汪千戶。
汪千戶那天得到了多斯還的兩千兩銀子,這是原配妻子的嫁妝田換的銀子,理應交給汪大夏,去把三裏屯的嫁妝田重新買回來的。
汪千戶是有原則的,如今汪府過緊日子,他也不會拿著妻子嫁妝去填家裏的大窟窿。
但是汪千戶擔心銀子一旦交給汪大夏,他又胡亂拿去敗家,所以汪千戶把銀子留下,去了朝陽門外的三裏屯,想找到當初的買主,把原配的嫁妝田贖回來。
到了地點,汪千戶幾乎以為自己記錯了,昔日的良田被圍墻或者籬笆給圈起來了,建了房屋、祠堂等等,西北邊還有好幾個大饅頭般的墳墓,墳包上還沒有長草,四周都種植著有些年頭的青松。
原來嫁妝田被改造了成墳地和配套的祭田,祭田祭屋等等即使被抄家,只要不是什麽十惡不赦之罪,都屬於免除之列,可以不用被抄沒充公。
所以有風險意識的大戶人家一般會置辦祭田祭屋,以防萬一,將來子孫們有個退路,片瓦遮身,當做棲身之所,不至於一敗塗地。
汪千戶一看,就曉得這塊地是不可能贖回了——人家都改成祭田,墳都遷過來了,怎麽可能還給他!
唉,這個敗家子,覆水難收啊。
雖然田是無法贖回了,但是汪千戶想要搞清楚到底是誰買了原配的嫁妝田,於是走到墓地看墓碑,分別寫著“誥贈一品夫人吳氏之墓”、“誥贈一品夫人黃氏之墓”、以及“誥贈一品夫人張氏之墓”、以及“亡妻趙氏之墓”。
居然有三個一品誥命夫人,這是京城那個豪門貴族?
正思忖著,身後響起守墓人的聲音,“這裏是錦衣衛指揮使陸大人的家族墓地,閑雜人等速速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