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翻舊賬(第2/2頁)

也就是說,丁巫只在這裏住上兩天三個晚上。

忍過兩天三夜,丁巫就消失了。

我忍就是了。小不忍就要和魏大夫大吵一架。

汪大夏說道:“我是那種欺負弱者的人嘛。我著急要他走,是因為……嗯”

汪大夏努力找理由,“是因為他爹丁汝夔在朝中政敵頗多,死刑判了十年都沒有死成,估計很多人想要他死——你那晚也看到嚴世蕃迫不及待盼他死的樣子了,我怕丁巫一來的消息,會讓這些人寢食難安坐不穩啊。”

“錦衣衛衙門是陸大人的地盤,水潑不進,但是丁巫在外頭啊,萬一有人利用丁巫做文章,豈不是會殃及你這只池魚?我怕夜長夢多,丁巫在京城會連累你,所以著急要他回鐵嶺去。”

完美!汪大夏暗中為自己的機智鼓掌呢。

“你——”魏采薇哭笑不得,“你是賣蘿蔔的跟著鹽擔子走——閑(鹹)操(糟)心,整天胡思亂想。是陸大人把他帶到京城來的,誰敢動他?”

魏采薇沒有往這方面想,因為上一世丁汝夔和丁巫都一直好好的,熬死了所有的對手,最終撥開烏雲見月明。

“因為我……關心你嘛。”汪大夏說道:“丁巫是你的朋友,你是我的朋友,我們之間……也有過命的交情了對不對?我關心你,把事情想復雜了,也很正常。”

汪大夏還說:“後天端午節,我要在護城河賽龍舟,你們都要過來看。看完了別走,我帶著你們逛京城,這京城誰能比我會玩?保管你們玩的開心,高高興興的把丁巫送走。”

雖然魏采薇信誓旦旦說丁巫是親人和朋友,但汪大夏並不放心:我嘴上也把你當朋友,但我心裏……不可說,說出來嚇你一跳。

汪大夏不放心兩人單獨相處,必須插在中間。

這時刮來一股穿堂風,穿堂風帶來煙火氣還有食物的香氣。

汪大夏伸出鼻子捕捉著香氣,“好香,誰家的飯?”

尋香而去,來到後院,紅泥小爐上有一口大鐵鍋,鍋裏燉著小雞燉蘑菇,丁巫罩著圍裙,用縛繩挽起衣袖,正在揉一個個面團,他把面團壓扁,一個個繞圈貼在鐵鍋邊緣,蓋上鍋蓋。

還真是上得廳堂,下得廚房!

丁巫貼餅子的時候,魏采薇拿著蒲扇,坐在小杌子上,不停的加柴火扇風,保持爐火旺盛。

兩人配合默契的樣子,應是在鐵嶺做過無數次的家常菜了。

此時汪大夏的嫉火比爐火還要旺盛,控制不住這張嘴,把方才的誓言拋到腦後,又開始擠兌丁巫,說道:“都說君子遠庖廚,我看丁公子不是一般人,廚藝太好了。”

意思是說丁巫不是君子。

長的帥就罷了,在相貌我自認可以和他打成平手。但是做飯我不會。

丁巫將最後一個餅子貼在鍋沿,拍了拍手上的面粉,“我一介草民,不敢當公子這個稱呼,直呼我本名就可以了。這君子若沒有廚子,每天自己動手做三餐,恐怕就說不出這樣的話了。”

魏采薇對汪大夏瘋狂使眼色:你剛才是怎麽答應我的?怎麽又這樣尖酸刻薄的擠兌人?

汪大夏裝瞎,假裝看不懂她的眼色。

丁巫解開圍裙,客套著說道:“飯菜馬上就好了,如果汪二少不嫌我們晚飯簡陋粗糙,就留下來一起吃吧。”

汪大夏出爾反爾,魏采薇不想留他,免得飯桌上還聽他懟人,說道:“汪二少好不容易回家一趟,自是要回家問候父母,和家人一起吃飯。”

汪大夏見魏采薇趕他走,心下不是滋味,逆反心上來,我偏不走!

汪大夏也搬了個小杌子,就坐在魏采薇旁邊,從她手裏接(奪)過扇子,猛地扇風點火,“我回家我爹一定會說,‘哼,你還知道有這個家!這些天連個信都捎給家裏,是不是覺得當了錦衣衛就了不起了?就一步登天了?’”

汪大夏揮著蒲扇,學著親爹的語氣說話,活靈活現,“然後把我教訓一通,所以,我只有在這裏才能吃頓安穩飯,耳根清凈,今晚就勞煩添一雙筷子了。”

不就是鴻門宴嗎?我照樣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