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燈泡(第3/3頁)

“什、什麽意思?”

大燈泡算不過來這一筆賬。

顏蕾故意誇張道:“意思是說:你要坐牢的話,起碼十年起步價。而且你還傷害了人家石小姐,罪加一等,就判個無期徒刑吧!”(完全胡說)

這下大燈泡汗如雨下,誰願意一輩子坐牢啊?他很快就撐不住了,主動交代了起來:“我沒有搶劫!是那個石小姐她自己找到我的,讓我幫她演一出戲!”

此言一出,顏蕾倒吸一口氣。

果然跟爸爸預料的一樣,石曼伶是欲蓋彌彰的那個鬼。

陳泊宇繼續問道:“你們怎麽會認識的?”

“我以前在激流高爾夫球場當過保安。石小姐是裏面的遊泳教練,一來二去就認識了。”大光頭沮喪地道:“她說,她最近想去日本玩一玩,但是遊泳館那邊不批準她的假。所以她想偽造一起搶劫案,假裝受了驚嚇,再跟公司請假休息半個月。我看她出手比較大方,就答應了下來……”

也就是說:當天晚上的搶劫案完全是石曼伶自編自導的一出戲!

審訊完畢,顏蕾跟陳泊宇重新回到了專案組。這下他們兩人都可以確定:石曼伶肯定跟水鬼案有關聯。

所以,石曼伶才會在水鬼殺人的那個晚上,故意偽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好讓警方作證,第一時間洗清自己是十二生肖的嫌疑。

一個人往往越是掩蓋什麽,就越代表他就是什麽。

只因心虛,才會急於脫身,急於證明自己的“無辜”。

陳泊宇淡淡道:“石曼伶應該就是十二生肖之一,所以她要大費周章弄出個不在場證明。好讓警方將她排除嫌疑。”

顏蕾同意他的判斷,“但不管怎麽說,那晚殺人的女水鬼真的不是她。”

陳泊宇看了她一眼,鄭重其事道:“顏蕾,你說有沒有一種可能:其實水鬼是兩個人。”

“兩個人?”顏蕾怔了怔,這倒是一種全新的破案思路。

陳泊宇轉過身,凝視著專案組的墻壁,上面密密麻麻貼滿了各種小紙條和照片,都是關於水鬼案的線索。其中一半是關於彭茂慶之死的研究,一半是關於陳正韜之死的研究。

而一直以來,因為相同的作案手法,警方都認為這兩起案子是同一個人所為。

現在,他有了全新的想法:“水鬼有兩個,一個殺死了陳正韜,一個殺死了彭茂慶。石曼伶就是其中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