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早飯時,楊新征吃著, 別的炒菜小米粥什麽倒是沒覺得多好, 偏偏就那玉米著實吃著又甜又糯。

一問, 還真又是林盛之哪兒剛收的, 楊新征這下算是打定主意,準備長久在這邊住下。

鄧慶一聽,這還得了?忙試探的說起郭俊, 他最近在村子裏才買下一個院子,面積很大, 價錢便宜的簡直跟白送一樣。

楊新征立馬搖頭:“不成不成,我倆都不會做飯。”

鄧慶:“……”

吃完了飯,鄧慶連鍋碗都沒的收拾,直接借口跑出去找淩民庭。

淩民庭聽了鄧慶學來的這些話,冷哼一聲:“我就知道那老小子得住下。”

鄧慶簡直都要哭了:“老哥, 您說我這可咋整啊。”

淩民庭不屑一顧:“咋整?好整啊!小林怎麽對你,你就怎麽對那老小子, 趁火打劫敲詐勒索怎麽一套接著一套, 他樂意待就待, 不樂意就走人,多簡單啊!”

鄧慶眼睛一轉:“老哥, 您給我兜著底兒?”

淩民庭笑罵:“給你兜著!他們老楊家有什麽好怕的,他們的時代早就過去了,紙老虎裝大象罷了。”

得了這麽一背後靠山,鄧慶瞬間心裏就有底了, 他回家腰板兒挺得倍兒直,跟楊易說起生意上的事情。

等他那公司開張,就已經是一周以後的事情了,這事兒也是巧合,鄧慶找來的公司總監還偏偏就是林盛之在盛海那邊一老朋友。

林盛之繞了這麽老大一個圈子,才得知這些事兒,他當時的表情跟郭俊一樣——目瞪口呆。

還有這樣的操作?

不得不說,鄧慶那公司還真是如火如荼的搞起來了,出聲逢時,又吃了政策的紅利,偏偏還是國內頭一家做大的企業,一切都往好的方向發展。

而鄧慶,公司他請獵頭來各處挖人,另外他之前生意多多少少也培養一些心腹,現在線上遠程辦公還挺方便,更別說家裏還住著楊易呢。

結果他生意是做起來了,鄧慶還是跟之前一樣,閑著沒事兒就帶著他的拉基在村子裏閑逛,或者就是在他房子後面的菜園地裏刨刨土、澆澆水。

要是林盛之一聲吆喝,立馬帶著楊新征兩人跑過去一起當苦力,在農田裏揮汗如雨的幹活兒,那一身臭汗的,哪兒像是個大公司老板啊。

倒是楊新征,他在明南村住了兩晚上,漸漸的被這邊慢節奏的生活吸引,意外的品出了這邊兒不同於京城療養院的地方。

明南村開發少,人煙也少,四周都是山,但又不兇險高挺,山上從來沒有厲害的野獸禍禍,地理位置還不錯,去最近的城市開車也不過一個小時的車程,要是上高速也就五十分鐘,要真是想買個什麽東西,自己開車過去也不是不可以。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在這邊的夥食。

別說,那可比之前住療養院的好不知道多少倍。雖然住在鄧慶家裏,三餐沒有林盛之做的好吧,但架不住鄧慶能從林盛之那邊討來好東西吃啊。

基本上每餐都還不錯,要不然吃著個林盛之親自腌的鹹鴨蛋,或者是他自己種的小麥打出來的幹面條,再或者吃上個他送來的草莓冰激淩。

雖然不能多吃,但最近楊新征確確實實吃的挺開心,除了三不五時的被淩民庭懟兩句,他感覺要是用孫兒楊易的話來講,那就是:“感覺人生到達了巔峰!”

他是從來沒想過,自己在京城住了那麽久,從年輕到現在,居然是老了老了,吃的最好。

住在這邊,天天吃著林盛之那邊地裏的產物,楊新征當然對林盛之這個人產生了極大的興趣。

林盛之主播什麽的,他沒在意,但是一份加密文件上的內容讓他沉默了。

難怪淩老頭子也老老實實在這兒住著呢!楊新征啥也不說了,接下來的日子要多安穩就有多安穩。

鄧慶原本都想好了,他承了楊家的情,開了公司賺了不少錢,就算是伺候老爺子受些氣他都做好了心理準備。

但是鄧慶準備了大半個月,愣是沒派上用場!楊新征老爺子安靜的很,甚至連跟淩老先生吵架都漸漸變少,倆老頭雖然仍合不來,但好歹不吵架了。

進入八月下旬,河灘沙地裏的西瓜跟甜瓜那是完全沒有了,林盛之便請來了王志高,他開著農機車一路鏟鏟翻翻的,把瓜藤什麽都翻到地下面去。

楊新征心驚膽戰了半個月,生怕再被林盛之喊去翻瓜田,直到看見王志高開著農機車在瓜田裏張牙舞爪的,才稍稍松懈。

反正讓他幹點兒小活兒楊新征是沒有一點兒意見的,但是讓他翻瓜田?楊新征都想好了,要是真的翻瓜田……他就給林盛之捐贈一台翻地機!

秋裏,不光是南瓜成熟,冬瓜也越長越大,到了采摘的時候。

這下機器可沒辦法擠進來這一小塊一小塊挨著擠著的農田,更別說冬瓜也沒辦法機器采收,於是楊新征毫無例外的被拉來充壯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