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這是刑事犯罪(第2/2頁)

對於人民內部矛盾的解決,那就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只要在法律條文限制內,紅棗都能接受。

叢林法則而已,who 怕who啊?

但現今李滿園,紅棗氣得連三叔都不想叫了,平白無故地掰斷金鳳的腳掌骨,人為地制造一個殘廢,這在前世可是故意人身傷害罪!虐待兒童罪!還有啥罪?紅棗氣得渾身哆嗦,心說不管啥罪,這都是刑事犯罪,刑事犯罪!

刑事犯罪在前世可是要被專政去坐牢的。

“裹腳?”李高地聞言一怔。李高地活到這把年紀自是聽說過裹腳,知道這是城裏富貴人家女眷腳上的穿戴——不是富貴人家根本裹不起腳,一丈整布,只能撕三幅裹腳布。

李高地從未想過自家的姑娘也會裹腳,畢竟家常他家裏人連雙普通布鞋都不大舍得穿。

“給金鳳裹腳,”李高地地臉沉了下來:“說,這是誰的主意?”

聞聲李滿園下意識地抖了一下。他看向錢氏,眼見錢氏低著頭不說話,便只能硬著頭皮答道:“爹,這是我的主意。我現不是在城裏住著嗎?”

“我見這城裏讀書人家相看媳婦都只相看小腳。我想金鳳將來能嫁個城裏好人家,就花錢請人給金鳳裹了腳。”

耳聽是為了金鳳的親事,李高地剛提起來準備拍向桌子的巴掌頓住了——自家姑娘和城裏人結親這件事超出了李高地認知,他得先好好地合計合計。

看到李高地重新捧起了煙鍋,李滿園便知道他爹這關差不多過了。

“娘,”穩穩心神,李滿園又轉向於氏:“您放心吧!這城裏有教養的姑娘都要禁這麽一遭兒。”

“這俗話說得好,‘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金鳳她這是‘吃苦一時,享樂一世’。”

“等將來金鳳的腳裹成了三寸金蓮,嫁了城裏的好人家,您就知道她吃的這番苦有多值了!”

“三寸金蓮?”李高地可沒聽過這個新鮮名詞。

“這城裏人管婦人中腳裹得最好的只有三寸大小腳的叫金蓮,大一些的,四寸的腳就次一等,叫銀蓮。比四寸再大的就叫鐵蓮。”

“爹,從金蓮銀蓮鐵蓮名字上就能知道,這腳是裹得越小越好。腳越小,將來嫁得就越好!”

“爹,這城裏連小孩子都知道‘裹小腳,嫁秀才,白米白面就肉菜;不裹腳,嫁瞎子,糟糠窩頭蘸醬湯’。”

聽說城裏女人不裹腳就只能嫁瞎子,李高地可不大相信。他進過好幾次城,咋就沒見過小腳女人?也沒見過瞎子呢?

“你說的我不信,”李高地搖頭打斷道:“城裏女人不裹腳的多了。你二嫂,郭家的,她姑不也是沒裹腳,現跟她男人楊天賜住城裏不是過得很好?”

“哎呦,爹哎!”李滿園看看郭氏,直言道:“二嫂,我說實話,你可別生氣。”

“天賜叔原不是城裏人,他是進城學徒後才留在城裏的。郭家姑媽出門後也是在秀水村住了十年才進的城。”

“而且她家小閨女海棠,我聽給金鳳裹腳的馬媒婆說去歲八月也裹了腳,還是請她給裹的呢!”

郭氏聽說她城裏姑媽家的海棠也裹了腳,心裏登時一跳。因娘家就在村裏,故而大年初二郭氏就沒家去,由此便錯過了和她姑媽見面的機會。

郭氏想起正月初六家去時她娘讓她再想想香兒和貴雨的事兒,不禁懷疑當時她娘是不是因為已經見到海棠裹腳從而知道香兒嫁進城無望,方才退而求其次的回頭來跟她家貴雨結親?怪不得她家後來提親,她哥嫂會答應得那麽爽快!

如果香兒因為沒裹腳嫁不進城,那麽她閨女玉鳳呢?是不是也一樣嫁不進城?

一時間,郭氏思緒萬千,心亂如麻。

“海棠也裹腳了?”李高地思慮一刻轉頭問郭氏:“郭家的,我記得你姑家閨女海棠今年也是六歲,生日比金鳳還小些,是吧?”

“啊?”郭氏反應過來趕緊答道:“是的,比金鳳還小兩個月。”

“爹,”李滿園趕緊道:“你看這郭家姑媽進城好幾年,家裏日子過得和城裏沒差。咱村裏誰不當她家是城裏人?爹,你看她家海棠都裹了腳,我家金鳳想嫁進城可不就得裹腳的嗎?”

眼見李滿園三言兩語就忽悠住了最有可能改變李金鳳命運的兩個人,紅棗心裏充滿了絕望:明明裹腳是傷害,是犯罪,但卻是這世的普世價值。她,要咋做才能幫到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