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在林地種生姜

我在林地種生姜

李家所在的高莊村建村歷史不過五十余年。其百十來戶村民多是當年水荒時逃難的難民,所以不同於一般單一家族興起的村落cc一個村的祖上都是一家人,遇到事有族長出面調協。以致,某一年,村民還為了搶占所謂的風水寶地,發生惡性群體鬥毆事件,傷了好幾條性命,以致驚動了縣太爺。

縣太爺有文化,審理案子時,除了將首犯伏法後,還將相關兩戶人給分遷到其他村。

對於那塊風水寶地,縣太爺也妥善處置。他將那塊地的中央單獨圈出來,然後四周的土地按照一塊一畝的大小,分成八塊後,以一塊地八兩的價格賣給爭地的人家。接著再拿著賣地得來的六十四兩銀子給死了人還要遷戶的兩家人做了補償,一家給了二十二兩。最後則用余下的二十兩銀子,在中間留下的那塊地上,打了口井,修了個磨坊,給全村人共用。

對於縣太爺的處置,不說村裏人是如何心服,只說紅棗聽說此事後,也一改先前影視劇裏縣太爺一臉奸詐,魚肉百姓的印象,重新審視士族cc這個世界的知識分子階層的作用。

得人心的處置影響是深遠的。總之,自那以後,村裏一改先前無償得宅基地的約定俗成,統一了新的分地規矩:新落戶的人家需以六兩銀的價格購地,村裏老戶分出來的子孫買宅基地,則折半,三兩銀。

買地得來的的銀子交裏正管理,用於村裏路橋、磨坊、曬場等公用設施的建設。

因為朝廷規定,村裏的裏正由田地最多的十戶輪流擔任,然後三年一輪,所以即便沒有前世的政府賬戶公開制度,但也不存在裏正的一手遮天。

這些年,村裏人嘗了賣地的好處,便即越發嚴格了宅基地的規矩:分配的每一塊宅基地都是方方正正的一畝地,地與地之間,前後左右的間隔都留足六尺的通道,鄰裏間誰也礙不著誰,誰也別想占誰便宜cc這便就不知絕了多少的糾紛口舌。

經過那一年知縣大人的劃地運動,如今這村裏的地,連帶上面的草都是有主的cc不能隨便割。所以一般王氏打豬草的地方除了自家田地,便只剩村裏公用的河岸。

高莊村有兩條河。村南的那條東西向的大河,叫洪河,村東一條南北流向的小河叫細水。細水和洪河的匯集處,有一座石橋,叫高橋,這便是高莊村的村口。

洪河,是條界河,河北歸高莊村,河南則是謝家]cc據說,整一個村的人都姓謝。

細水則是高莊村的主要生產生活用河。細水的河東是村人的水田,河西,則是村人的住地。這些年為了方便村人過河去對岸幹活,村裏特意在細水上修了兩架能走牛車的石橋,至於村民自修的土橋,更是林林總總,有數十之八九數。

因為走的人多,細水兩岸都是大路,連帶的這部分河岸都是共用。

王氏平素都在細水河岸割草。

離河還遠,王氏便即就聽到前方喧囂的人聲。現近六月,天氣炎熱,村裏的半大小子無事的多半都在河裏戲水摸魚。

王氏素知村裏風俗,聞聲,立領了紅棗轉向了後山。男女有別,紅棗已經六歲,眼見也要說人家了。

紅棗不知她娘的思慮,見她娘改主意,也不以為意,橫豎她是出來放風的,根本無所謂去那裏。

後山說是山,其實並不高聳。高莊村西北兩面連綿的這一片,沒一處高過紅棗前世印象裏的二十層樓,也就是六十米。所以,這所謂的山,其實只是一片丘陵而已。

高莊村的這片丘陵,雖說不高,但地表土層下覆蓋的卻都是實打實的巖石,且越往山頂石頭越多。此外,山上除了夏天的雨水,並沒有其他水源,所以這山腰以上極不適合種地。於是,這後山便即就成了村裏的墳地。

仿著活人住的宅基地,這後山的每個向陽峰頭也被村裏作價一兩賣給村人做墳地。

這世人重後嗣是因為更重祖宗,所以這近村的山頭現差不多都已有了主。

李家因來的早,在村裏統一賣地之前就來了,所以,早早的就占下了一整片山崗:其中山頂做墳地,山腰建宗祠,山腳則分劃成片cc按人頭分給族裏每一個年過六歲的男孫,供他們以後婚嫁時造房置家什,以及平素的燒柴取暖之用。

這林地屬於宗族,是祖宗余蔭,不算個人私產,即得地的人只有使用權,沒有繼承權cc過世後得將地還到族裏去。由族裏再分配給新出生的子孫。

紅棗的爹李滿囤作為李家人在這後山自然也有這麽一塊林地。其大小,據說也是族裏統一規劃的,一畝整。

李滿囤的這塊地,原先都長著杉樹。然後,十三年前為了蓋房結婚,伐了一大半,後補種時,想著婚後將有孩子,便即挑常見的桃、梨、棗之類的果樹載了十來棵。果樹離不開光照,所以,後補的杉樹便只地的外圍種了兩行,地中心部分便即只長著果樹和一些編筐用的荊條以及豬吃的菜草。而待紅棗五歲後能挎著籃子,提著小鍬挖野菜後,這地裏便即又添了新的花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