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繼兄【04】(第2/2頁)

畢竟朱麟還差一年才滿結婚年齡,只能先訂婚,而訂婚隨時可以取消,萬一一年後童蕓把孩子生下來了,朱麟不願意負責了怎麽辦?兩人又沒領證結婚,朱麟帶著孩子走人,童家又能怎麽辦?

童蕓畢竟還年輕,童家不可能讓她年紀輕輕就帶著孩子,影響未來,孩子撫養權只能歸朱麟。朱家白得一孩子,還不用負責,吃虧的只能是童蕓一個女孩子。

所以童蕓父母就想著讓童蕓在房子上占一個份額,日後哪怕為了房子,朱家也不能過河拆橋。就算朱家翻臉了,童蕓好歹還能有一部分房款作為補償。

朱父精明,童家人也不傻,於是就僵持住了。

只是可憐了朱麟和童蕓這對有情人,他們自覺純真的愛情沾染上現實的銅臭味,家人的阻撓,讓他們在一起的希望越發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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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父同朱麟商量的時候,一旁的卓母聽見朱父說要把這套小房子賣了添錢換套新房,心裏頓時一個咯噔。

雖然這套老房子也不屬於卓母,但她跟朱父現在是夫妻,只要不離婚,她在這套房子裏就是名正言順的女主人,有居住權。

若是換了新房,那新房的主人可就是朱麟了,新房女主人就是朱麟的老婆。她這個繼婆婆就要在自己的繼子媳婦手底下討生活了,她怎麽甘心?

但卓母又不敢直接對朱父說不要賣房給朱麟買新房娶媳婦。

卓母坐立難安的熬到中午吃完飯,朱麟再次出門了,她私底下對朱父說道:“朱麟還不到結婚年齡呢,連大學都沒畢業,你真要讓他這麽早結婚?而且童家也太獅子大開口了,天底下好姑娘那麽多,何必著急呢?等過些年給朱麟買一套婚前房,到時候朱麟找對象容易,還不用擔心以後有人打房子的主意。”

朱父猶豫道:“可是童蕓肚子裏的孩子……”

卓母嘆息道:“這孩子和我們家沒有緣分,再說了朱麟還年輕,以後還能再有孩子的。”

朱父被卓母說動了,他本來就不想讓兒子這麽早結婚,也對童家的要求不滿,只是為了孫子才猶豫遲疑。

元嘉耳尖的聽見了卓母勸朱父的話,他倒是沒想到男女主的分手竟然還有卓母這個‘好後媽’從中摻和。

明明原劇情中卓母拿出卓元嘉的遺產為朱麟購置新房,讓朱麟和童蕓夫妻倆十分感激,兩人都很孝順卓母,處得親如母子。

原劇情中倒是沒描述出朱麟和童蕓在大學時分手的來龍去脈,只說是雙方父母反對,談崩了,便棒打鴛鴦,兩人勞燕分飛。重點描述男女主分手時的悲傷痛苦,為了日後重逢,破鏡重圓做鋪墊。

元嘉摩挲著下巴,陷入了沉思中……

朱父這邊態度一強硬下來,童家那邊敏銳的察覺到了朱父的態度變化,當然不肯松口讓女兒毫無保障的未婚生子。

任憑朱麟和童蕓怎麽傷心難過,不願意分手,在雙方父母的強硬逼迫下,只能分手。

童蕓在打掉孩子後休養了兩個月,就不再與朱麟聯系了。校園那麽大,當一個人刻意避開另一個人時,真的就再難相遇了。

尤其是進入大四的學生很少在學校了,多半時間都在實習單位工作,朱麟去找了童蕓很多次,都錯過了。

當畢業之後,更是渺無音訊,再無任何聯系。

元嘉在確定童蕓離開這座城市之後,就把當初朱父忽然堅定態度反對這門婚事是卓母在其中搞鬼的消息透露給了朱麟。

他就不信,朱麟在知道這個消息後還能跟卓母繼續親近下去。

親子疏離,繼子怨恨,他倒想看看卓母要如何自處。

至於他為什麽不早點把這個消息告訴朱麟,當然是不想讓朱麟有機會挽回童蕓啊。

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情,讓朱麟放過童蕓吧,就朱家這情況,一個精明算計的朱父,還有一個自私自利的繼母,這兩人都不是什麽省油的燈。

童蕓嫁進來,日子好過不了。

原劇情中只簡單幾句話描述了一下男女主婚後生活恩愛,但那是因為卓母用卓元嘉的遺產為朱麟另外購置婚房,朱麟和童蕓組成的小家庭沒有和朱父卓母住在一起,遠香近臭,當然是其樂融融。

現在元嘉可不會當那個冤大頭,出錢給別人買婚房,以朱家的條件,朱父想給朱麟買新房,就必須賣掉老房子,以後也跟朱麟夫妻倆一起住。

住在一個屋檐下,怎麽可能沒有矛盾沖突?長輩想插手晚輩的生活,晚輩嫌棄長輩管太多,矛盾肯定一發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