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證據(第3/3頁)

賀決雲說:“我想去你的陽台看一下。”

他還沒摸出證件,裏面的同學先行道:“你是來找項鏈的對嗎?”

賀決雲手頓在胸口前面,說:“麻煩給我看一下。”

那同學一面轉身回屋裏拿,一面問道:“你的東西怎麽會掉到我們陽台上啊?你是不是掛在上面曬了?不過同學你很面生啊,你是我們學校的嗎?”

賀決雲兩指將證件翻轉了下,展示道:“警察。”

睡衣同學差點打了個趔趄,小聲嘀咕說:“這東西這麽貴的嗎?還要報警啊。”

項鏈的接口處斷裂了,應該是昨晚天色太黑,丁希華攀爬時沒有注意,讓它卡在了某個位置,繼而被暴力掙斷。

賀決雲小心用證物袋將它裝起來,回到樓上,找室友求證。

“認得出來嗎?這是丁希華的東西嗎?”

室友幾乎沒大思考,脫口而出道:“沒錯,他經常會戴這個項鏈。”

賀決雲:“好,謝謝。”

賀決雲帶著東西走到僻靜處,朝穹蒼匯報情況。

撥號音響了好幾次,穹蒼那邊才接通。

穹蒼:“有發現了?”

賀決雲說:“丁希華將衣服跟鞋子全部用漂白劑清洗了,我也不知道還能從裏面檢測出多少有用的信息。不過我在現場發現了一條項鏈,是丁希華昨天爬墻的時候不慎掉落的。如果他作案的時候也戴著這條項鏈,說不定能有什麽收獲。我待會兒送去讓人鑒定。”

穹蒼:“嗯……”

賀決雲聽出她的語氣不大對勁,問道:“沈穗不肯招認嗎?”

“招了。”穹蒼說,“沈穗心理素質很差,第一次犯罪,內心極度焦慮,又不是非常聰明,隨便詐一詐就承認了。”

賀決雲疑道:“這不是好事嗎?案子破了啊,你不高興嗎?”

穹蒼冷笑了兩聲,說:“她說,是她殺了丁陶,且設計了全部的過程。她給丁陶喂食過量的安眠藥,以為他已經死了,然後脅迫丁希華幫自己搬運屍體。丁希華全程不知情、不自願、不主動,還曾經多次勸告讓她自首,可惜她執迷不悟。她原本是計劃將罪行嫁禍給洪俊的,沒想到會被警方查出問題。”

賀決雲皺眉。

“丁希華或許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可能會暴露。他任由沈穗留下無數的破綻跟線索,讓我們查到她的身上。可是也明白沈穗會包庇他的罪行,獨自攬下大部分的責任。這樣一來的話,丁希華只是個遺棄屍體的脅從犯,可以減輕處罰,甚至是免除處罰。而遺棄屍體,但沒有進行侮辱破壞,本身罪行就不重。”

穹蒼很是諷刺地道:“用小小的責任,合法地逃避殺人的罪責。丁陶可真是教出了一個,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兒子。”

賀決雲默然,不知道該說什麽。

如果不是穹蒼這樣認為,其實,他更願意相信沈穗的證詞,也不願意相信世界上會有丁希華這樣荒誕無恥的人。

穹蒼說:“我現在也來學校了。你等我一下。”